建设工程招投标之静态博弈浅析

摘 要:我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就是招标单位、投标单位等之间基于工程项目的利益博弈过程。

文章从投标方之间和招投标方之间的博弈入手,初步对招投标活动中的静态博弈过程进行分析,探讨招投标各方的利益均衡。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 静态博弈 招标控制价   中图分类号:F2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4—066—02   建设工程投标是作为招标方的建设单位及其委托单位,通过发布招标文件,邀请潜在的投标人来参与竞争投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择优选取中标者,并与之签订合同,由其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交易方式,具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从经济学角度而言,招投标过程,其实就是招投标各方基于建设工程项目而相互了解、相互竞争、互赢互利的博弈行为过程。

招标方希望通过招标,择优选取性价比最高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以最低的成本建成质量优异的工程项目;投标方则希望通过投标,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报酬。

在这个过程中,投标方为了中标,不仅要与其他投标方展开竞争博弈,还要与招标方进行博弈

而我国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投标人须一次性把投标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一起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时统一拆封宣读,这也决定我国招投标主要形式是一阶段招投标;在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设定招标规则之后,以及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行为的先后顺序对投标结果无影响,这说明我国建设工程投标可以看着是招标方和投标方、投标各方之间的静态博弈过程。

本文基于静态博弈模式,初步分析建设工程投标投标各方之间的竞争投标博弈行为,投标各方集体一致采取低价或采取高价策略都有其存在的可能性;以及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的利益博弈行为,招标方最优策略是设立招标控制价,投标各方的相应策略是尽可能采取低价策略进行投标报价。

一、投标方之间静态博弈行为   作为建设工程投标方,其投标目的在于了解竞争对手信息的基础上,合理评估自身的技术管理实力,报出有利于己方中标的投标报价。

为了简化博弈分析,假定投标各方都是理性经济人,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投标各方的技术管理能力基本一致,决定中标的因素就是投标报价;投标各方皆能获得充分的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及竞争对手信息(不包括对方投标报价)等。

因此,建设工程投标各方间的博弈行为可以看成是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一般而言,投标各方投标报价有高低之分,低者中标。

但是在投标之前,都会考虑以低价投标,还是以高价投标,这就决定他们投标低价高价两种策略

为了进一步简化分析,假设建设工程仅有两个投标人:投标人甲和投标人乙;工程成本为100%,他们低价策略是获得毛利12%,高价策略则是获得毛利24%,同时参与投标,不管是否中标,都需要付出1%的成本;如果双方的报价策略一致,则各有相同的几率中标,即是50%的概率中标;则两个投标人参与建设工程投标博弈矩阵如下表所示:   从上述静态博弈矩阵可知,如果投标人甲、乙都采取低价策略,则双方的效用皆为5%(=12%×50%+0%×50%—1%)。

如果甲采取低价策略,则乙也应该采取低价策略,因为乙采取低价策略,可以获得的期望收益率为5%,优于损失1%的高价策略;如果甲采取高价策略,则乙采取低价策略高价策略所获得的效用一致。

而乙也是如此。

故此,(低价策略低价策略)和(高价策略高价策略)皆是投标博弈的纳什均衡结果。

如果考虑到投标人都是谨慎心理,都认为同等条件下,觉得可靠收益比期望收益更合算,则(低价策略低价策略)是唯一的纳什均衡,但是如果投标人都有企业家的冒险精神,愿意承担更大风险获得更大收益,则(高价策略高价策略)在实际中投标过程中也会发生。

上述的案例实际上是一个临界点,如果高价策略的利润率相对于低价策略更高,则投标各方更趋于采取高价投标策略

如果投标方增加至三个,报价策略相同时中标概率相同,则投标各方博弈矩阵如下:   可见,投标各方的最优策略组合就是都报低价,以求中标。

这也说明参与竞争投标的单位越多,招标方越有可能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优质的工程。

二、招标方与投标各方之间静态博弈行为   建设工程招标方,希望通过工程项目招标,择优选取工程的承包单位,以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节约建设成本。

目前,根据国内工程项目的情况,招标单位一般采取无标底(Pe)也不设招标控制价(Pc)策略、或者设立标底策略、或者设立招标控制价策略,为了进行对比,本文亦把建设工程招标现实中几乎不会出现的同时设立标底招标控制价策略也纳入分析范围。

根据上述两个投标者的博弈情形进行扩展,加入参与方――招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进行博弈

假设招标人也知道投标各方所知道的共同信息;建设工程建成后的效益固定,则招标人作为理性经济人考虑的主要因素是项目总成本,包括工程成本、投标方毛利以及为设标底投标控制价所付出的成本;招标方单纯设立标底或者投标控制价,需要付出1%的成本,如果两者都设立,仅需付出1.5%的成本;为了分析方便,假定招标人设立低价策略高价策略的中间值、也即工程成本118%为标底招标控制价;如果同时设置了标底投标控制价,则假设标底投标控制价和低价策略的平均值,即为工程成本的115%。

例如,招标人如果不设标底招标控制价,则投标人甲、乙的投标和上述两投标方的静态博弈矩阵一致,招标人的总成本有可能是112%,也有可能是124%。

如果设有标底118%,投标人的低价策略高价策略中标概率相同,如果投标人甲报低价,则其效益为5%(=12%×50%—1%);投标人乙报高价,其效益为11%(=24%×50%—1%),招标人的总成本是119%(=100%+12%×50%+24%×50%+1%)。

如果设了投标控制价118%,投标人为了不出现废标的情况,则高价策略需要调整,高价策略从毛利24%降至最高不会超过毛利18%。

建设工程投标各方招标过程中的静态博弈行为矩阵详见表3。

由此可见,招标人的招标策略中,未设立标底招标控制价,则投标方存在两个均衡,低价策略组合和高价策略组合,招标人的工程总成本得不到控制,可以说是“听天由命”;而设立标底投标各方的均衡是报标底之上的高价以获取更高的利润,即会诱使投标人报高价;设立合理招标控制价,投标各方的最优策略组合就是报低价以求中标;而同时设立标底和控制价,投标各方的均衡是招标控制价下的高价策略组合,相比于仅设立招标控制价的策略,再设标底,显得多此一举。

综合而言,招标人进行招标的最优策略是单独设立合理招标控制价策略,仅仅需要花费额外设立招标控制价的少量代价,即可以变不确定为确定,避免投标报价中高价的出现。

三、招投标博弈的影响因素及其实践   当然,上述的简单分析存在很多的假设条件,也就有其局限之处。

建设工程投标现实中,情况并非如此理想,招标方对于工程项目的真实成本可能不如投标方清楚,导致设置的标底招标控制价大为偏离工程真实成本;中标结果是唯一的,无论是单个投标单位,还是一个投标联合体,这也说明投标结果只有唯一投标方是赢家,而并非上述分析中投标策略都相同时每个投标方的效用收益一致;投标各方的信息或许可能不对称充分,容易受到竞争对手虚虚实实的信息的误导,做出错误决策;投标各方的技术管理有差异,会导致技术管理能力强的投标方比竞争对手报出适当高价投标各方决策者的心理精神状态有差异,有人喜欢冒险,有人乐于谨慎等等,都会影响到最终招投标结果。

笔者有幸参与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作为建设单位的招标方对项目的工程成本不甚了解,邀请的潜在投标者都了解到这个状况,在替建设单位做项目前期的时候,工程投资概算都比较高,招标方据此正常下浮一定比例作为招标控制价。

投标过程中,投标各方中有一家的营销人员和其他投标方的营销人员聊天的时候,释放信息说自己单位可能要求正常行业利润。

其他投标方根据此信息,判断他这个是迷惑信息,一致采取了高价策略报价。

结果显而易见,这家以正常行业利润报价的单位中标。

我国建设工程投标属于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在招标方采取设立合理招标控制价策略后,投标各方的最优策略组合就是都报低价以求中标,这也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具体体现,促使投标各方不断改进技术水平和提高管理能力,以便在招投标博弈竞争中不断拔得头筹,与招标方实现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著.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 程志雄,张妮丽主编.建设工程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3] 徐文著.博弈心理学[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4   [4] 戴小木.中国三次产业的静态博弈演进[D].南京:河海大学,2004   [5] 李丽娜.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博弈分析[J].丹东:辽东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12)   [6] 韩莎莎.建设工程投标博弈机制研究[J].重庆: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9)   (作者单位:上海梅山工业民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39;作者简介:戴小木,现在上海梅山工业民用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从事工程造价和技术经济分析工作,工程师。

)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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