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3)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三)。

1、学生申请住公寓房,必须预先持本学期学费收据到宿管处登记办卡后,才能入住,已办外宿证的学生不给予入住

2、因各公寓的住宿标准不一样,故在安排学生公寓房时,允许学生自己挑选。

3、安排学生公寓房,必须优先照顾有电脑学生

4、在安置公寓房床位时,必须住满规定人数方可重开一间。不允许少安人数。

5、各公寓楼的水电采取电脑控制系统进行计量收费。学生入住时应先预存一定数量的电费后才能开通电。

6、每栋公寓楼每天指派一人到电控中心查询寝室用电情况,并将快用完电费寝室及时公布通知学生本人到电控中心交费。拒绝不交费者,停供水电

7、每学期结束时,各公寓学生凭管理员的证明,到电控中心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8、公寓房的公用财产由住入的学生集体负责维护保管,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9、各公寓房的电脑电源线摆设安全有序,严禁乱接电源线和使用高强度电热器。

10、各公寓电脑必须在每晚12时停止使用,保持宿舍安静。

11、各公寓房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各项制度,对违规违纪者给予教育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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