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大学医院转院转诊制度

某大学医院转院转诊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急诊例外);。

2、本院享受公费医疗的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省医院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办理手续;。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由急救中心接送的病人例外)。病员转院时,应将转院记录随病员带走;。

4、病员转科须经接收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接收科写接收记录,并开出医嘱;。

5、急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有权决定病人是否转诊转院,并及时向院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医师通报,同时开出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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