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奖励机制要合理使用

家庭教育奖励机制要合理使用。

今天遇到一个家庭教育现象,颇有感触。它使我想到了对孩子奖励机制在家庭中应该如何使用,也就是什么情况下奖励。首先来看两个案例:孩子上五年级了,这个年龄阶段,具有独立完成一件事情了,也能够帮助父母做一些事情了,对顺利完成做一件事情会有自己的思考了,对做完一件事情父母的反映也有自己的看法了。第一件事,一家人吃完饭,鼓励孩子去把一家人的餐具洗刷一遍,每次洗刷可以获得1元钱的奖励。第二件事,孩子换洗下来的衣物,鼓励孩子自己去洗干净,每洗一件衣物可以获得五角钱的奖励。以上这两件事都鼓励孩子动手做事情,都有奖励,看似是同一件事。其实这两件事带来的教育结果有本质的区别,不可一概而语。刷餐具这件事情。由于用完的餐具中不仅有孩子自己用的,也有父母用的,所以是一件公共的事,每个人都有洗刷的义务。而让孩子独立完成,相当于孩子帮助父母洗刷餐具,这个奖励帮助他人获得的。经常这样做可以是孩子培养关心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习惯,可以使孩子体会到帮助他人后的成功感,不仅能够得到精神上的表扬,还能够得到物质上得奖励养成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生活习惯;养成宽广、包容、有担当的胸襟情怀,养成一颗感恩的心。洗自己的换下来的衣物这件事。由于换下来的衣物是孩子自己的,应该自己去洗干净,没有帮助别人,不应该获得物质奖励,最多做口头表扬。应该使孩子意识到自己事情自己做,平时父母自己洗衣服不是理所当然的,不是父母必须的责任。如果采取了上边的教育,会使孩子意识到孩子自己事情父母给解决是理所当然的,应该父母事情。这样带来的教育结果是孩子遇到的每一件事都让父母解决,自己坐享其成。养成孩子自私、以我为中心的不良习惯;不能够养成一个感恩的心。由此我个人认为物质的奖励不能够随便使用,应该视具体的事情事情分两类,一类是事情是公共的事务,孩子自己独立完成了,应该给与恰当的物质奖励,这些物质奖励孩子是有独立支配权的。另一类是事情孩子自己事情应该鼓励孩子自己完成,父母可以提供帮助,在孩子自己完成的情况下,可以给与精神上的鼓励,绝不可以给与物质上的奖励,使孩子意识到自己事情自己做,做好了会得到父母的肯定就行了。上述是本人自己的观点,欢迎交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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