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本区实际,就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的任务进行分工和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完善体制机制,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坚持积极稳妥原则。统筹兼顾,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组织实施  

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省市要求,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为了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整体工作按以下节点推进。  

1、调查研究。对区政府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状况和发展特色产业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区编办负责区政府部门配合)  

2、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参加省市相关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本级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专题会议,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编委负责区政府部门配合)

3、加强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编委主任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任副组长,区编委成员及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区编委负责)   

4、制定改革方案。在深入调研和职能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区编办负责,)  

5、进行衔接沟通。将初步拟定的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积极与市编办进行衔接沟通,请示改革相关问题,并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区编办负责)  

6、讨论改革方案。将修改完善的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区编委会讨论研究。(区编办负责)  

7、审议改革方案。区编委会对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讨论通过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区编委负责)  

8、正式上报改革方案。将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以区委区政府的正式文件上报市编办审核。(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编办负责)  

9、征求省编办意见。由市编办推荐,将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征求省编办意见。(区编办负责)  

10、印发实施改革方案。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经市编委会议审定通过后,以区委区政府的正式文件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编办负责)  

11、改革方案备案。将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印发文件上报省、市编办备案。(区编办负责)  

12、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区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编办负责)。

13、修订和完善“三定”方案。对新组建或调整、整合的政府工作部门,由各部门研究提出新的“三定”规定,报区编办审核,区编办与有关部门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提请区编委会审定,以区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区编办牵头,区政府部门负责)  

14、做好总结验收。对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以区委区政府的正式文件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编办。(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编办负责)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任务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加快工作进度,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  

(二)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稳妥地推进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组织部门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区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机构改革中的纪检监察工作;编制部门负责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草拟、上报和区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加强编制和人员管理,严把人员“进口”关;人社部门研究制定机构改革工作中人员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财政、审计部门负责机构改革中有关财务的移交、监督、审计工作,确保改革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协调指导,严肃改革纪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及时掌握和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区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事关重大,影响深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和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重大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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