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样本_国际经销合同样本
国际销合 样 协议[日期]由[名称][人或实体类型及国名或协议签订地][地](“制造商”)和 [名称][人或实体类型及国名或协议签订地][地](“销商”)双方签订。
详细说明A双方制造商生产并销售[货物描述或以附合现有产品清单描述]及将可能开发并制造其他[货物种类]。
制造商指定销商作惟独销商其指定围再销售、租赁、出租其产品销商接受这项指定。
合期限(r gr)。
合签约方签日期生效有效期[数]年除非合另有其他规定提前终止。
合到期如销商合期认真完成履行合义合双方可协商更新或处长合条款。
3合双方关系(rl r)。
这种销合不应被视建立了某种雇用、合伙、合、委托或其他类似关系。
无论哪方都不对另方有偿还债责任也无权约束另方履行任何合。
销商可主雇用或聘用任何人员或独立合人而制造商则无权限制雇用或雇这些人员。
销商有责任保证[某国]从事商业行遵守当地法律要。
销商应责支付[某国]销售货物所发生所有税费及费用。
制造商不对销商从事再销、租赁、出租货物等有关销行所引起损失、赔及其他有赔偿或保证责任。
销商义(blg rbr)。
销商应指定围从制造商手购买并销到客户手产品积极促销、出售、租赁、出租及提供售。
b销商应慎重思考使用各种不销售方式包括彩目录、邮购、电话或电子方式指定围销售产品。
该零售店必须合生效[天数]天开张指定地其他零售店开业则由销商选择。
销商不得销售、租赁、出租其他任何非制造商制造产品、商品、配件等也不得从事营与制造商产品相、易混淆或其他带有欺骗性类似功能产品。
销商不得销售、租赁、出租制造方产品给其他公司用销售、租赁、出租或从事其他类似产品行。
销商应责整商业行全部费用包括税、劳工费及可能出现罚款。
g销商应责获取并持有进口、运输、仓储及销货所各种进口许可、运输证明、商业执照及其他类似件。
销商还应责向制造商提供将其产品运到目地所进口和运输所有件如销商不能制造商发货期限将所件提交制造商由而引起任何发货方面拖延将不被认违约。
5制造商义(blg rr)。
除非由销商失误导致拖延或因合不可能提供容否则制造商应销商订货[天数]天将销商所订全部货物送至销商处.。
b如销商进口方面履行其职责制造商就应将销商订购货物送到销商指定地。
发货期制造商应责获取各种出口所必须许可证和检件。
如制造商出 某种原因断了产品生产应立即通知销商然断以段完成更换已售出断货物所配件和。
制造商不得将产品售给销商以外任何人或实体用以现有围销售、再销售、租赁、出租产品或与制造商产品类似具有欺骗和混淆性产品。
货物运达制造商不得将其产品销售给除销商以外任何人或实体用直接使用。
制造商应及就获得或收到有关潜用户各种线、希望等类似信息通报销商。
g制造商可提供给销商份关产品零售、租赁、出租参考价销商不受价格约束。
制造商还应向销商及其人员提供培、技术支持及产品使用、运行、维护修理等方面援助。
制造商应坚持不断地投入广告宣传以便其行业及公众面前树立良质量信誉和产品形象。
首次订购。
合生效[天数]天销假商应向制造商订购笔总金额不少[币种及金额]货物。
笔订购价应[币种和单价金额或标明附合现有产品清单上]。
b随少订购。
保持特定围独权销商其首笔订购必须至少按以下频率和金额续订。
Ⅰ合生效[数]月至少应有笔或几笔总共[币种和金额]订货。
Ⅱ合生效二[数]月至少应有笔不少总共[币种和金额]订货直至合终止。
Ⅲ合生效三[数]月至少应有笔不少总共[币种和金额]订货直至合终止。
Ⅳ合生效四[数]月至少应有笔不少总共[币种和金额]订货直至合终止。
Ⅴ合生效每[数]月至少应有笔不少总共[币种和金额]订货直至合终止。
不可抗力。
如指定围市场由某种销商控制能力以外原因下滑以至按合规定订货金额不再有商业上可能性只要情况直持续将不实行少订购要。
7价格和支付条款(r r) 制造商应按现有产品清单上价格向销商收取货款直至制造商定更改其价格。
制造商保有更改任何项价格权利那制造商应责向销商提供份新价格清单价格不包括运输费、保险费或进口关税所有这些都应由销商承担。
制造商商应承担出口许可费及杂费。
如销商订购制造商通知其价格变动前就已到达制造商手制造商应认可价格变动生效前原价格。
送至销商货物应[天数]天以现金支付。
销商有获得货物发票日[天数]天支付而享有[数]%折扣权利。
8汇兑受阻支付方法( r blk xg)。
如合任何方国严格控制向另国付汇制造商应指示销商暂将待付账款存入销商所国银行以制造商名义开立帐户上。
存款银行由制造商指定当销商向制造商出具该笔存款已办妥件制造商应给销商开立收据。
9质量担保(rr)。
销商必须做到给予每购买者样质量担保。
制造商应当及修理、更换所有失灵、无法操作或有其他缺陷或担保条款围货物无论该产品是由销商还是销商客户所拥有。
0保障()。
销商应保障或使制造商免遭受各种因销商从事、营或执行合造成人员伤害或死亡以及财产损失或丢失而引起赔和伤害。
b制造商应保障并保证使销商免任何由货物身损坏、失灵、故障导致伤害和赔除非这些伤害和赔是由销商身或其他原因引起或是归因销商引导、运作或履行。
全部合期制造商应对售给销商所有产品产品责任责保险总保险额按每次交货数额至少承担[币种和金额]这种保险把销商称附加保险方。
知识产权(lll rr rg)。
制造商所有产品标识、名称、设计、专利和与产品有关商业密等方面拥有有价产权(称知识产权)。
销商不得宣称其拥有制造商知识产权也不允许销商将制造商名称作其身名部分。
b销商被授权使用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从事有关制造商产品销、再销、租赁和出租事宜。
所有与制造商产品有关广告促销材、报价、发票、标签、装积容器和其他材要附上张声明即“与产品有关知识产权技术由制造商所有”。
销商只能出售使用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产品禁止销商将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用任何制造商生产半成品上。
销商不得或试图协助他人复制制造商产品也不得生产制造或出售任何与制造商产品混淆或具欺骗性类似产品。
销商不得试图改变或终止制造商知识产权册也不得协助他人从事上述活动。
如违反段所述行将直接导致合终止。
而且双方都认可违背段所述行将会损害并削弱制造商名声、信誉、知识产权等方面有价权利且造成严重损失。
因难以衡量这些界限模糊权利所以判定损失是不切实际且不可能实现。
鉴双方如销商违背了上述条款所述容制造商有权根据每次违约情况按照标合附件上价格处以[数]%损失赔偿。
合让(g)。
合任何方没有另方面认可前不可随让合。
任何方不可随撤回其做出认可。
制造商可以下列任何种情况下撤回认可见销商履行双方认可合规定责任;建议受让人因财问题不能履行销商遗留合责任;受让人拒绝执行合规定销商义或受让人能达到制造商拟定对新销商标准。
3独销权终止(r xlv rb rg)。
如销商不再订购或不能支付合规定笔订单如销商失误难以原谅或不能被确认是合理制造商惟能做补救就是终止销商指定区域独销权。
制造商应真正终止销权前[天数]天通知销商要其修正失误否则将取消独销权。
独权取消不会行生效。
无论销商是否拥有独销权只要销商没有另外违反合规定合将仅做职下修订且继续有效销商指定区域没有独销权制造商亦无义禁止其销售或其指定他人销售产品及提供给销商潜用户名单。
如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通知销商合终止销商被判定破产; 销商对任何金钱判表示不持续[天数]天或更多天不履行判行;销商无力偿还债或有被指定接收人处理销商产;v销商因债权人利益而让其权利或产权;v销商对重新组织或重新安排其财和贸易事提出诉讼或者别人对销商提出对上述事项诉讼。
b收到面通知要补救失[天数]天除了订单要如销商仍不执行合合终止通知将生效;而如销商通知期补救失合终止通知将不生效。
如出现下列情况立即通知制造商合终止制造商被判定破产;制造商无力偿还债或者有被指定接收人处理制造商产;制造商因债权人利益而让其权利或产权;v制造商对重新组织或重新安排其财及贸易事提出诉讼或者别人对制造商提出对上述事项诉讼。
b收到面通知要补救失[天数]天除了订单要如制造商仍不执行合合终止通知将生效;而如制造商通知期补救失合终止通知将不生效。
如产品牌新且可再卖状态制造商将以销商购买价格回购产品不包括海运、空运、报关和仓储费。
销商应保证产品保持不侵犯制造商知识产权或有损制造商名声状态。
7合补救(r)。
但当双方发生争议而又不能协商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名称]。
除非双方财政部其他地否则仲裁应[某地]受理。
切仲裁裁都将是终、不可再上诉、结论性。
争议也可以提交法院通审判。
条款并不限制制造商其知识产权独有权受侵犯寻任何其他可能补救措施。
8合修改()。
仅凭合双方面签认可才可对合进行修改。
9通知()。
所有合项下通知必须以面方式按合标地送交另方。
0放弃和拖延(vr l rr)。
任何方都不能因另方放弃了合赋予它权利而放弃合赋予己违约赔偿请权和严格按合履行要。
合条款(r gr)。
合身就是完整协商结。
旦形成合以前双方所有谈判、谅、说明材即告失效。
合双方受合鞭策、约束各有机会听取独立专建议包括律师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