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场域:社会中的一个特殊场域]媒介场域

媒介场域概念的界定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非常善于运用场域理论分析社会现象。

所谓“场域”,布尔迪厄把它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

布尔迪厄认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而这些小世界自身特有的逻辑和必然性也不可化约成支配其他场域运作的那些逻辑和必然性”,②所谓的小世界就是场域

这样一来,布尔迪厄就用场域的观念把社会生活划分为一个个彼此独立又密切相联的空间:社会是个大场域,它由一个个相互独立又相连的“子场域”构成,每个子场域都具有自身特有的逻辑和规则,一个场域越是从社会场域权力场域中获得自主性,这个场域的存在就越具有合法性。

媒介场域(media field)概念来源于布尔迪厄《关于电视》一书中对电视场、新闻场的研究――尽管他本人没有使用“媒介场”一词,而是用“新闻场”。

布尔迪厄说:“这一概念虽然有点太专,但我还是不得不提出来。

”他指出:“新闻界是一个独立的小世界,有着自身的法则,但同时又为它在整个世界所处的位置所限制,受到其他小世界的牵制与推动。

说新闻界是独立的,具有自身的法则,那是指人们不可能直接从外部因素去了解新闻界内部发生的一切。

”③电视场和新闻场都是媒介场域的一部分,对于这两个场域的讨论均可视作媒介场域的先导性研究。

结合场域概念,并参考布尔迪厄媒介的批判性研究,本文尝试这样定义媒介场域媒介场域是指以规模生产的大众传播媒介(如电台、电视台、报社等)为主体、由与新闻传播活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各方机构和个人组成的相对独立的遵循自身独特逻辑和规律运转的客观关系网络。

媒介场域是对媒介实践活动作场域解读的尝试,也是媒介研究在理论建构和方法论拓展上的一种积极探索。

媒介场域的基本特征      场域是在社会分化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空间,大众传媒作为一个独立的场域,具有一般性场域的基本特征。

1.媒介场域关系性   场域概念充分体现了布尔迪厄关系主义的思维模式。

场域不等于某个固定的社会结构,也不等于静态的社会关系,同样不等于不同的社会地位所构成的框架,场域的灵魂是贯穿于社会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及其实际的紧张状态。

“根据场域概念的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

④作为场域范畴下的子概念媒介场域也是一个关系概念

一方面,媒介场域本身是一个具有实体性要素的概念媒介机构、传播者以及与传播相关的机构和个人构成了媒介场域的客观现实基础。

但是这些实体性要素并非以互不相干的零散状态存在,而是在彼此间结成的客观关系网络中得以互相确证。

也就是说,媒介场域内存在的不仅是这些实体性要素,更包括由这些实体性要素生成的客观关系

因此,媒介场域可以说是一种理论假设,从概念角度讲,它并非一个实体概念,而是一种分析和研究过程中的功能性概念;从其作为分析媒介活动的工具来讲,媒介场域是对媒介实践和媒介关系的一种新理解、新视角。

2.媒介场域的相对独立性   布尔迪厄认为,场域的生成过程就是各场域社会分化过程中不断获得相对独立性,并形成一套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和运行逻辑的过程。

媒介场域是伴随着近现代大众报刊的兴起而逐渐生成的。

在同权力场域的斗争中,媒介场域逐渐形成自身特有的逻辑和行业规则:追求正义、服务公众利益成为媒介的终极价值追求,坚持客观公正、追求事实真相成为媒介的基本原则,坚持实证主义成为媒介实践的基本要求,严守专业规范成为媒介从业者的道德准则。

这些大众传播媒介特有的价值规范和行业准则把它与追求经济利益的经济场域、追求政治权力的政治场域其他场域区分开来,成为一个相对具有自身逻辑即新闻逻辑的空间。

同时,媒介场域的独立性还表现在它将自己的特殊逻辑强加在每个媒介场域的新进者身上,构成媒介场域的“入场”门槛,从而把媒介场域的参与者与其他场域成员区分开来。

但是,媒介场域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主要原因在于:(1)域边界的模糊性。

由于媒介场域关系性特征,只能把媒介场域作用和影响的边界限定于场域“效果停作用的地方”。

⑤这是一个相当模糊的划定,不仅媒介场域如此,其他场域的划定也是这样。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各个场域之间的相互渗透和影响;(2)场域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和影响。

媒介场域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处于由各个“子场域”组成的社会“大场域”之中,经济场域、政治场域其他场域对其影响不可低估,同时媒介场域也影响着这些场域的运作和发展。

3.媒介场域的斗争性   场域并非一个静态的客观关系网络,而是一个由各种势力通过较量和斗争形成的关系网络,是各种力量汇聚和较量的场所。

场域内部运作和转变的原动力“在于它的结构形式,同时还特别根源于场域中的相互面对的各种特殊力量之间的距离、鸿沟和不对称关系”。

⑥这些特殊力量,实质上就是特定的资本,场域运作和转变的动力,来源于场域中的资本及其生发出的权力

媒介场域中,不同的行动者因其手中资本总量和资本结构的不同而在场域中占据不同的位置。

一方面,他们各自的资本相对于权力场和经济场的变化而不断升值或贬值,他们的占位也随之改变,电视在媒介场域中的众多媒介形式中脱颖而出便是例证;另一方面,新的成员(如记者或媒介机构)进入媒介场域后,试图通过自己的行为,要么获得更多资本,要么改变场域规则,由此导致媒体的改革和发展。

可以说,媒介场域是一个充满竞争和争夺的场域,为了占有更多的符号资本、掌握更大的符号权力,占据更有利的场域位置,不同竞争主体总是处于持续的争夺和较量之中。

场域内的斗争发生在已经确立有利地位的行动者与新进者之间,前者倾向于采用保守的策略,而后者则选择颠覆的策略。

媒介场域特殊性      媒介场域社会“大场域”中的“子场域”,但它又是一个特殊的“子场域”,其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媒介场域中介性   媒介属于中介性的公共机构,这一性质决定了媒介场域中介性

在民主社会中,媒介场域与政治场域、经济场域、文化场域、公众生活场域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是联结其他场域的纽带。

媒介场域能够作为其他场域的中介并干扰其他社会场域,本质原因在于媒介场域具备了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大众传媒对信息传播的垄断。

如果没有这种垄断权力和垄断地位,利益、权力群体和意识形态就不会让其分享自己场域权力,市场的作用也不会只有通过媒介场域的影响才能发挥;二是传媒将自己巧妙地置换为大众的代言人,代表着最大多数人的期望值和批评标准,以大众的名义对其他场域的现象或状况进行裁决。

由于媒介场域中介性角色,“它被授予独特的权力以进入并探查其他场域,然后与公众分享其发现――允许它能动地影响遍布当代社会权力关系”。

⑦同时,由于媒介特殊中介性角色,媒介还把他律引入到其他的自治领域,干扰其他场域的自治。

媒介以扩大受众为由,降低了进入某些场域(如司法场域、学术场域)的入场权,媒介对所谓“权威”的认同超越了专业领域的认证,受众可能会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所谓“权威”的说教。

借助媒介的力量,一些在本领域内本不可以称为专家、学者的学术“快思手”得到了无法从同行那里得到的认可。

2.媒介场域的低自主性   场域社会分化的过程中获得自主性,这种自主性是相对的,没有完全自主的场域媒介场域特殊性在于,它比其他场域更容易受外部力量的控制。

从诞生之初到现在,媒介场域就处于政治和经济的张力下。

从新闻业产生的角度来看,新闻从来都不是完全独立的,要么依附于政治而生,要么作为经济发展的附生物。

对于记者个体来说,其自主程度取决于记者依靠其掌握的资本在媒介场域中的占位。

所以也许媒介场域中的行动者或行动者集团并不刻意屈服于政治的或商业的压力,但是由于他们处于一个已有的媒介场域之中,而该场域的生命轨迹是沿着经济的或政治的发展逻辑前进的,因此,他们崇高的理想也在现实中为该场域中的特定逻辑做出贡献。

3.媒介场域的场效应   场效应是媒介就某一事件所持立场对公众的提示,由这种提示而产生对信息的“聚焦”。

它是媒介场域传递信息、表达观点的机制,也是媒介场域的特有优势。

但是,由于传递方式、受众接受能力等因素,媒介场域传递的信息会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形,“聚焦”往往会变成对某一事件的“放大”,甚至“扭曲”。

媒介为大众建构了一种对现实的常识性理解,但是媒介也可以利用这种功能“制造事件”。

一次只有50人的抗议活动,经过电视镜头的聚焦和制作,其效果会超过5万人的罢工。

新闻对所谓“真实”的建构服务于支配阶级的利益,当大众认同常识观念的同时,也就不自觉接受了支配阶级的意识形态,自然而然地服从它的统治。

符号暴力(symbolic violence)可以解释场效应形成的原因,符号暴力是布尔迪厄符号权力的另一种表述,是一种参与者意识不到的共谋,它是在物质暴力合法性受到普遍质疑后产生的一种隐蔽权力

符号暴力的本质在于拒绝自由交流,随着媒介场域符号系统的成熟,随着符号权力符号暴力系统的运作,人们日益被剥夺了媒介场域的参与机会,人们也越发地将权力出让给媒介场域这一资本权力的代言人,使得少数人越发集中地把持着属于大众的权力

媒介场域社会世界众多场域中的一个特殊场域,分析媒介场域的特性,认清媒介场域的性质,是运用场域分析法分析媒介实践活动的起点,也是勾画媒介场域其他场域关联的前提。

注释:   ①②④⑤⑥【法】布尔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 李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   ③【法】布尔迪厄著,许钧译:《关于电视》[M],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9月版   ⑦【法】罗德尼・本森著,韩纲译:《比较语境中的场域理论――媒介研究的新范式》[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1期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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