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国际城销售奖惩制度[116548]

一、惩戒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基本工资¥10元。2、旷工一次扣基本工资¥20元,全年累计旷工三次者除名。3、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4、如销售员销售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每人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5、销售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立即除名。6、销控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50元至100元。7、销售员不按规定填写客户接待相关记录或公司规定的其他表格,视情况给予每次50——100元的处罚。8、如因随意向客户许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处罚100元至500元。9、销售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员书面投诉,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罚款¥10元;第三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写出书面检查。10、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主管查实后给予销售员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累计三次,经销售经理同意根据公司规定给予销售员处分。11、经发生客户接待规定中第8条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肇事方罚款¥1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开除。12、销售员若因客户接待规定第9条遭到其他销售员投诉,影响成交,主管查实后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13、销售员涂改客户登记原始记录或跟踪记录等,一经发现,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成交提成充公;第二次立即开除14、销售员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立即辞退。15、一旦发现严重违反现场基本工作制度第24条的情况者予以解聘。

二、奖励1、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元—100元的奖励。2、每月销售冠军奖 50元/人3、季度销售能手奖 100元/人4、突出贡献奖200元/人5、超额完成任务奖 100元/人6、行政口头表扬7、全公司行政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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