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超市退货规定

M超市退货规定

一、整批商品退货

1.由楼面根据商品销量及库存状况提出退货请求,经主管店长审核签字后以备忘录形式转至采购部

2.购部与供应商协商退货,达成一致后在系统中生成退货报告(进价由采购部核定),并通知财务部查询供应商账面货款金额是否足够扣款,如果足够扣款财务部冻结该供应商货款;若不足扣款财务部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提出解决方案。

3.采购部退货报告传真至供应商及店内收货部,收货部通知楼面整理退货商品存放在指定区域。期间退货数量如发生变化,则楼面将最新数量反馈至采购部采购部在系统中修改数量后打出退货报告传真至供应商及店内收货部。

4.供应商预约退货时间,持传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退货收货部通知楼面退货商品拉至收货区。在防损员监督下收货助理、索赔员与供应商办理退货,核查无误后索赔员打出系统中的退货报告(一式三联,收货部、财务部供应商各一联),收货助理、索赔员、防损员、供应商退货报告上签字,退货报告财务联返财务部作为扣款依据及更新库存。

5.从退货报告日期起14内供应商没有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报告财务联由收货部转财务做定案扣款及更新库存,商品转防损部处理。

二、散货退换货

1.楼面员工收集残损商品,填写索赔小票(一式两联,楼面收货部各一联),提交经理审核签字后将索赔小票及残损商品送至收货索赔办(每天闭店前集中送收货部)。

1.收货索赔员按供应商分类整理索赔商品(贵重商品单独存放),达至规定索赔金额后在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出退货清单(一式两联:收货部、供应商各一联),索赔员将退货清单传真至供应商,与供应商确定退换货时间,进价由系统认定(默认上一次最新进货价格,但财务部有最终调整权)。

索赔金额规定:杂货每次不得低于35元,非食品每次不得低于80元。

2.供应商持传真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换货(供应商可选择换货退货两种形式),如为换货,在收货区防损员监督下索赔员与供应商办理换货手续,数量如有差异则在系统中修改后重新打出退货清单,核查无误后索赔员、防损员、供应商退货清单上签字并加盖"换货"小印;如为退货索赔员按实际退货数量在系统中打出退货报告(一式三联,收货部、财务部供应商各一联),核查无误后索赔员、防损员、供应商退货报告上签字,财务联转财务部扣款及更新库存。

3.索赔员通知楼面员工领取已换货商品

4.供应商如未按期办理退换货(本地供应商索赔日起7日内办理退换货,7天后扣款不保留商品。外地供应商索赔日起14日内办理退换货,14日后扣款不保留商品),则退货报告报店长签字后转财务部做定案扣款及更新库存,退货商品转防损部处理。

注意事项:

1.退货报告未签字前,退换货商品不得离开收货区。

2.索赔员妥善保存相关单据,以待备查。

3.整批商品退货必须由收货部助理以上级人员操作。

4.换货退货程序基本相同,但不生成最终的退货报告

5.每一笔换货完成之后,即在系统中清除退货清单。

三、单据处理。

1.每天下班前,票据员从系统中打出当天的退货表,并与退货登记册核对。如果发现差异,要及时的查明原因并在退货登记册上详细记录。

2.每天16点之前将退货报告的财务联及退货登记册和退货明细表交于财务核查 并让财务在退货登记册上签字取回。

3.退货报告收货部联由收货部按时间及部门编订成册,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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