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查通报】工程项目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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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查通报范文一。

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落实济宁市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全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区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并于5月11日至5月14日,集中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是全区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老旧建筑、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检查的重点是:结合全区建筑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终身责任、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城市老旧建筑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共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113 项,建筑面积153.8万㎡;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3项;城市老旧建筑184项,建筑面积36.6万㎡;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1项,建筑面积7490㎡;下达停工通知书20份,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05条。至5月16日,已对工程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镇街建设工程项目由所在地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

检查情况看,全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总体受控,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的状态。绝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较好,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较好,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建筑扬尘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工程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突出问题:仍有个别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各项工作部署执行不彻底,没有完全落实工程项目上。

1、工程质量方面。

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较好,所有工程项目建立了《质量安全责任信息档案》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即 两书一牌一档案,认真进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特别是开展样板引路、精细化管理活动以来,全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有较大提升,质量监管水平也迈上新台阶。但农村社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突出,建设程序不完善,未进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责任和质量行为落实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见证取样制度,质量主控资料严重缺失,个别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2、工程安全生产方面。

绝大多数施工现场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各项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责任考核;能够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起到了良好效果。但也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只停留在书面上,没有真正落实施工现场。 个别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人数不够,达不到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要求。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也存在漏洞,悬挑梁以上脚手架连墙件不能严格按照二步二跨设置;模板支撑不规范,缺少连接件;安全网严重破损,且跟不上施工进度;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戴安全帽、安全带现象仍然存在。临时施工用电达不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要求,没有保护零线,个别工地现场一闸多机现象严重。对现场管理较差、建筑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八一东路商业街、公租房1#、2#住宅楼、大陆机械新兴小区、天仙嘉苑住宅楼等工程项目已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较好,建设单位能够按规定执行招投标、承发包、劳务分包程序,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多数总包和分包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但也有个别建设单位存在不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施工总包企业不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管理制度,对项目部管理松懈,以包代管,项目经理不能到岗履职等现象。针对工程建设手续不齐全的香港国际广场 、东方名苑等住宅楼工程项目,已下达停工通知书。

4、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方面。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展开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各镇办和相关单位,负责本辖区内老楼危楼的安全排查工作,成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排查方案,分解落实责任。经排查,共有老旧危楼项目184项,其中危楼99项,老旧楼85项。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跟踪监管,整改到位。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目前,山拖1—9号楼棚户区已经拆除;兴隆庄煤矿单身宿舍1—9号楼已经鉴定完毕,准备拆除;御苑小区7、8号楼已经鉴定为危楼、123宿舍3、4号楼经鉴定应做C级加固,正在制定处理意见。荣军医院1—3号楼和荣军医院康复楼已完成楼顶防水和局部维护处理。

二、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执法监管,督促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自身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已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办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曝光,记入不良诚信档案。

2、进一步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履行好质量终身责任。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做好日常巡视、检查、验收等工作,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要切实做到跟踪旁站监理,严格工序验收,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3、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一是继续实施精品战略,全面巩固主体结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取得的成果。二是深入样板引路活动,以点带面,研究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机制,特别是将经常发生和群众投诉较多的质量问题做为治理重点。三是实施精细化施工新常态,靠精细化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四是加强建筑施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施工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农民工技能的培训,使之转化为建筑产业工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施工能力。

4、强化安全生产,狠抓文明施工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六化标准、 五成一入和建筑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8个100%要求,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实施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开展建筑机械、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模板支撑、片区交叉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和安全不稳定因素,确保行业平稳和文明施工水平整体提升。

5、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质量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解决,既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成效,更要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机制为管理手段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敷衍了事的予以通报批评。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5月16日。

工程检查通报范文二。

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黄岩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我局组织建工、质监等相关技术人员成立检查组,于9月14日—18日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各方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桩基工程、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了101个在建工程,涉及施工企业41家,监理企业11家,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其中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工程)33个,主体施工阶段 19个,装饰施工阶段(包括竣工待验)49个,住宅工程30个,工业建筑47个,公共建筑24个。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安全整改通知单81份,其中19个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停工项目中未经竣工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被责令停用整改3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被责令停工整改5个,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被责令停工整改4个,临时用电采用一级配电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施工现场混乱及违反其他强制性条文被责令停工3个。共发出计分单71份,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及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71人进行了记分管理,总记分总值达183.5分。

检查情况看,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存在问题。

(一)基础施工阶段存在问题。

1、桩基施工阶段的安全资料有较大欠缺,安全日记缺失或不全,项目部周检和公司月检次数不足,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差,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签订。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反映出施工企业对桩基施工阶段管理薄弱(特别是工业用房项目)。

2、工业园区多数项目在桩基施工阶段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无施工围墙),泥浆池周边及桩基完成后对桩孔的防护不到位。

3、施工队伍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与勘察、设计情况不相符时,未会同勘察设计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个别项目勘察报告提供的地质情况和实际有较大差异。

4、基坑施工过程中,基坑四周环境状况发生改变,未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重新进行复核计算、加固。

5、塔吊基础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有出入,塔吊基础施工技术资料不齐全。

(二)主体及装饰施工阶段存在问题。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方面:部分施工现场, 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存在扫地杆、连墙件数量不足,内封闭防护不到位,剪刀撑未跟上施工进度;施工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存在数量不足且与外脚手架混搭情况;卸料平台未按规范搭设,存在与脚手架混搭,两侧防护不到位。

2、施工用电方面:部分项目临时用电未按方案施工,无检修记录和警示标志,存在一箱多用,一闸多用,采用一级配电,电缆线不符合规定且拉接不规范,三级箱数量不足,N线未接地,临时线路随地乱拖,PE保护不到位等现象。

3、模板工程方面:部分项目存在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且未按方案施工,部分梁下立杆未加固,立杆底部缺有效支撑,扫地杆、水平杆数量不足,无水平和纵横向剪刀撑;模板支撑架与脚手架混搭。

4、起重机械方面:存在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滞后,安装完成后补办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安装过程监管存在缺失。部分机械存在没有办理装拆使用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无限载牌,无警示牌。部分物料提升机吊笼顶防护大面积缺失,揽风绳设置不符合规定,平层停靠装置失效,自落门、吊笼门失效。

(三)各方主体行为方面。

1、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方面:根据市建设规划局《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建规转〔2009〕29号)的要求,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应开展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司、项目部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部分项目未落实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现场无公司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及项目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2、施工管理方面:个别工地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未按规定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个别企业对月检制度搞应付,施工班组无安全日检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工地没有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

3、业主行为方面:部分工程存在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施工单位未向相关部门报告;部分工程存在擅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4、监理工作方面:部分项目总监或项目专监未到岗,多数项目未明确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职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差,未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监理人员未认真审查分包单位资格和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的安、拆资料,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不严格,对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没有及时进行制止。部分项目的监理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隐患。个别项目的监理未定期召开工地例会。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要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二)根据检查结果,对以下安全状况较好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三)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人员不到岗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项目施工监理人员处理如下表:

(四)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人员不到岗,现场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浙江鸿圣建设有限公司。

台州华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黄岩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湖北时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建[2009]52号)的要求,对企业及所属项目部展开排查治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2、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照此次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加以整改,坚决不留管理死角和现场盲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效益的观念,要突出责任、落实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发展。

3、要强化现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民工业余学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要结合现场实际采取案例警示、动画演示等通俗易懂的培训方式,将施工现场应急措施、防护自救、逃生自助、安全操作技能及从业人员在生产安全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传授给职工,从根本上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性,杜绝不安全行为,实现无三违工地。

4、要突出重点,动态监控好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从制度上、措施上突出抓好桩基工程、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易发群死群伤的预警预控工作。

5、建设各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建设过程中宣传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建设单位依法建设

6、监理机构应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分工及职责,做到责任到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调整监理工作重点,提高监理效果。

年九月二十九日。

工程检查通报范文三。

为巩固近年来工程质量管理成果,促进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住建部于2013年10月发文,决定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014年9月又印发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省厅于2014年9月印发了《河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两年工作计划和三项保障措施。特别是在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方面,提出了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推行差别化管理、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发挥监理作用等五项具体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局于2014年11月制定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县建筑业动员大会。希望全县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要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重点,把握好这条工作主线,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与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使我县工程质量得到较大提高,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满意、让社会满意。

按照我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组从2014年至目前共计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工作9次,检查项目67项,检查采用提前电话通知和不打招呼(飞行检查)形式到现场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进行抽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另于2015年4月22日—4月30日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1次,和2015年8月24日—8月27日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专项整顿检查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现将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报如下:

1、建设单位。

个别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存在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履行,不按相关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工程招标、质量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等问题。

2、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个别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人员管理混乱,存在不按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二是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技术资料、工程材料、设备、报审表等有代签现象;三是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方案或安全措施和专项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施工技术交底不全。

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个别监理单位把关不严。一是人员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责,监理资料、报审表签字不规范;二是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等技术资料,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且未加盖行政公章;三是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审查不严。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专项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通过检查和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通过工程质量治理典型案件整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的责任感,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和个人的质量行为,为我县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做出努力。

xxxx。

年月日。

工程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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