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小学(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1、学校档案室主要供本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查阅,外单位利用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查阅

2、对查阅反映领导活动的会议记录,须分别经党政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凡查阅档案者,均办理登记手续,在指定地点查阅,特殊档案须经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将档案带出校外的,需经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4、爱护档案查阅时不得在案卷中圈点、划线、更不得涂改、抽页、污损档案

5、利用未开放档案,只能有介绍信写明并在允许范围内查阅查阅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利用效益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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