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历年真题]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真题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历年真题 、 单项选择题 (05年真题)下列关法系表述正确是( )。

法律移植法系形成和发展重要途径 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济基础划分标准 英国威尔士和加拿魁北克省法律属陆法系 当前两法系差异逐渐缩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义 (06年真题)下列关法历史演进表述正确是()。

法历史演进只受客观物质条件影响 B封建制法是人类历史上种私有制法律类型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主义法核心特征 从规性调整逐渐发展别调整是法起般规律 3 (07年真题)下列关法系表述 正确是( )。

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精神 B陆法系是德国民法基础上产生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基础以英国法主导发展而 法系划分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外形式和质特征 (07年真题)下 列关法律继承理正确是(B )。

法律继承法系形成没有关系 B法作人类明成定了法律继承必要性 法律继承是指不国法律相继受和影响 法律继承仅体现国法律传统和法律化延续 5 (08年真题)下列关陆法系英美法系区别表述不正确是()。

法系法正式渊主要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和制定法 B陆法系法基分类是公法与私法而英美法系是普通法与衡平法 陆法系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英美法系采用法官心主义 陆法系重法编纂而英美法系更多采用单行法 二、多项选择题 (0年真题)法律继承体现上先关系法律移植反映国对代其他国法律吸收与借鉴。

”下列关这两概念理正确有(B)。

法律移植不反映关系只体现空系 B市场济客观规律定了法律移植必要性 896年《德国民法》体现了对罗马法继承 法律继承要新法对旧法作适当改造而法律移植因其代性可直接将被移植法律用国法当 各高校学硕真题 、试论法律习惯关系(首都贸003年研) 相关试题简述法与习惯区别(简答北师006年研) () 法律习惯系 法和原始社会习惯都是社会行规都起着调整社会关系作用所以定条件下原始社会习惯能化法。

并且它们都具有某种强制力相具有历史系形式上相似。

() 法律习惯区别 产生方式不。

原始习惯是人们长期生产和生活发形成并世代相传和演变下;而法是由国有识地制定或认可是掌握国政权地社会集团基己地根利益和整体利益出维护和发展这种利益目而有识地对原始习惯加以选择、确认或觉创制。

实施方式不。

原始习惯是通社会舆论、氏族首领威信、传统力量、人们觉和心驱使等因素保证实施不具有国强制性;而法是由国这特殊暴力机关保证实施具有国强制性。

3体现志不。

原始习惯体现氏族全体成员共志反映人们利益致性和平等性关系;法反映社会统治集团志维护掌握政权社会集团根利益。

调整容不。

原始人依习惯而行事般情况下无所谓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而法对行调整是以权利和义分离条件。

5历史使命不。

原始习惯调整社会关系目维系氏族血缘关系维护原始人平等助社会关系维护共利益无政治色彩;而法调整社会关系目确立和维护有利统治集团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具有强烈政治倾向。

6适用围不。

原始习惯限由血缘关系所结成氏族、部落围生效与地域无关遵循“属人主义”原则;法按地域划分其适用围遵循“属地主义”原则。

二、法律移植必然性 (1997年北京学论述题; 2002年、 2006年南京学问答题。

) 1.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不平衡性定了移植必然性。

2.市场济客观规律和根特征定了法律移植必要性。

3.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应有容。

4.法律移植还是法制现代化必然要。

三、简述法产生般规律 南京学2001年问答题 西南政法学2003年简答题 南京学2007年问答题 南京学2012年问答题 相关试题如何理恩格斯以下论述“社会发展某很早阶段产生了这样种要把每天重复着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行用共规则概括起设法使人从生产和交换般条件这规则首先表现习惯便成了法律

”(南京师006年研) 法作相对独立社会现象不民族和社会有不形成程但其产生始终遵循着些共规律。

①法出现根原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 ②法起有从氏族习惯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法演变和发展程; ③法起和发展程是对人们行从别调整到规性调整程是由发形成规到觉制定或认可规程; ④法起程受到宗教规和社会规深刻影响特别是初法律总是带有浓厚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 ⑤法是种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定历史阶段才会出现产物 三、论主义国两法系

(2002年北京学论述题) 相关试题比较陆法系英美法系区别(00清华学论述、0西北政法学、山学009年、北师007年、北航007、008年、南财007年、国人民公安学006年等) 法系是指根据世界上各国和地区法律体系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对其进行种分类通常把形式上具有定特、属历史传统若干国和地区法律体系划类别。

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法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基础以80年公布实施《法国民法》和896年制定《德国民法》代表法律以及其法律传统影响下而仿照它们制定各国法律体系总称。

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系是指以世纪以至今英国普通法基础以及其法律传统影响下所形成各国与地区法律总称。

法系英美法系区别 ①判例地位不。

法系除了行政法院外基不存判例法;英美法系以普通法基础判例法是种重要法律形式“遵循先例”是项重要司法原则。

②制定法编纂不。

法系国主要是法化国将基法律尽量地编纂统法;英美法系国和地区虽有制定法判例法仍是法律渊主体制定法般表现单行法而不具有法形式且往往受到判例法释制约。

③司法诉讼制不。

、 重法律传统不。

法系传统是实体法英美法系则重程序法。

B、 诉讼制不。

法系采用演绎法推理方式整审判程被严格地限定形式逻辑三段论遵循从般规则到别判法律原则;英美法系司法审判采取归纳法推理方式围绕别问题判从判例判例进而构思出般规则。

、 诉讼模式不。

法系采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式”。

、 法官作用和地位不。

法系法官只是法律奴仆只能司法而不能立法必须依照法律行事。

英美法系则将法院置主导地位法官定着法律效力兼具司法与立法职能可以判创造新原则即法官造法。

法律分类与术语不。

、 陆法系传统上主要把法律分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则将法律分普通法和衡平法。

B、 陆法系国和地区法律部门划分上比较明确、统而英美法系国和地区对法律部门缺乏统分类。

五、法律继承原因 (06法律硕士考简答) 1.社会生活条件历史延续性定了法律继承性客观存。

2.法律相对独立性定了法律发展程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律作人类明成共性定了法律继承必要性。

法作社会调整或控制技术 具有超越空长久而普遍科学性、真理性和实践价值。

4.法律发展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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