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通报范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垄断案件终止调定 苏市监反垄断终止〔00〕 、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盐城新奥气有限公司 统社会信用代码 9309007365597 法定代表人韩继森 住所盐城市区青年东路 9 金牛贸易厦 幢 70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合)  营围汽车用气制造(限分支机构营);管道气工程设计安装;气设备销售、安装、维修;气输配。

(依法须批准项目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营活动) 二、作出止调情况 05 年 6 月 局接到投诉举报盐城新奥气有限公司办理用户管道气开户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用户权益。

05 年 月 8 日根据原国工商总局授权局对当事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立案调。

调了 008 年 月 以当事人办理气工商团体用户开户业程与用户签订《管道设施配套建设合》该合要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是甲方  (指用户)建筑红线即建筑红线外气设施产权属乙方(指当事人)建筑红线气设施产权属甲方、供气产权分界(含)逆气流方向输、配气设施由乙方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顺气流方向气设施(不包含用户设施及器具)工程验收合格免费保修 年;超保修期产权分界顺气流方向气设施由甲方行维护产权分界(含)逆气流方向是指建筑红线外产权分界顺气流方向是指建筑红线。

根据《江苏省气管理条例》三十二条规定非居民用户和气计量表设置住宅居民用户其气计量表和表前气设施由气企业责维护、更新;气计量表气设施和气器具由用户维护、更新以及《盐城市城市管道气特许营协议》9条()项约定非居民用户和气计量表设置住宅居民用户其气计量表和表前气设施由乙方(指当事人)管理、维护和更新;气计量表气设施和气器具由用户管理、维护和更新规定当事人向工商团体用户提供格式合《管道设施配套建设合》相关容违反了上述规定。

另0年至05年当事人新办工商团体用户分别0年83户、03年7户、0年9户、05年66户。

以上事实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案件调程案当事人承认上述事实认识到其行违反了《江苏省气管理条例》和《盐城市城市管道气特许营协议》相关规定表示要及整改希望局能够止调

07 年 8 月 日 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局提交了《止调申请》承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修改合模版纠正与《江苏省气管理条例》不相合条款;二、营业厅张贴告示觉改正不正当行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进步与工商团体用户签署《补充协议》通补充协议将原先《管道设施配套建设合》与《江苏省气管理条例》不相合条款进行变更;四、报纸上刊登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当事人表示如违反承诺将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处罚。

反垄断执法目标是制止垄断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局认案件调程当事人积极配合调对问题认识深刻其提出并积极予以落实整改措施能够消除和挽回其行所造成影响达到了反垄断执法目。

依据《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四十五条规定局09年月0日对案作出止调定。

三、监督承诺履行情况 止调期局对当事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

当事人通修订合条款与已签订协议工商  用户签订补充协议公开发布公告主动接受用户监督等方式履行落实了整改措施承担了气计量表前(含气计量表)气设施维护、更新责任向非居民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09年月日持续对非居民用户计量表具损坏、计量不准确或使用期届满等情况进行维修、更换并上门处理以保障非居民用户正常用气累计支出人民币7056元。

当事人09年3月5日、00年5月6日分别向局提交了持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并申请终止调

四、终止调定 鉴当事人采取具体整改措施合《止调申请》承诺整改容出现《反垄断法》四十五条三款规定依照《反垄断法》四十五条二款规定局定对当事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行终止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09 年 7 月 8 日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