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水站建设项目_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总结

市建设系统服务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我局上半年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具体措施。

目前,市环保局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是在窗口受件,其中大部分非环境敏感项目已在中心窗口直接审批,只有少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主要是编制报告书的项目)由局长会议研究同意后,由窗口出件。

为进一步落实王世华副市长就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进行了简化:

(一)除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主要为石油、化工、造纸、印染、采选矿等项目),一律在受理窗口直接审批

(二)对于石油、化工、造纸、印染、采选矿等环境敏感项目窗口受理,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窗口出件。

(三)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及法规要求,将《环评法》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法定审批时限分别由六十天、三十天、十五天缩短为七天、五天和三天。同时,在受理建设项目审批件后的五日内安排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七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建设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公众听证会的除外)。

(四)简化内部协审程序,在窗口审批项目,全部由窗口进行审批,局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协审。由局长办公会审批项目,局有关部门直接参加局长办公会,不再逐个部门进行联审和审核。

(五)实行环保承诺制,对特事特办项目,经现场踏查确认选址合理和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的情况下,我局先出具初步意见,然后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避免影响开工建设。

二、上半年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一)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

上半年共接待咨询服务项目240个,审批建设项目106个,规划环评1个。验收建设项目54个,给予特事特办项目42个。

(二)严把新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污染总量。

对新建项目与污控部门配合,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总量,增产不增污,严格把好总量控制关。

(三)开展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印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哈环综[2006]34号),《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排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通知》(哈环综[2006]90号),《化工石化行业建设项目风险排查通知》,对全市近几年审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尤其对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进行了重点排查,共检查建设项目280个。

(四)通过哈尔滨环保网,实现电子政务,将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有关程序、示范文本等进行公示,方便项目单位办理有关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手续。同时通过哈尔滨环保网分别将市局、各区、县(市)局审批验收建设项目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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