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值勤制度(十一)

公司员工值勤制度(十一)。

第一条 本公司值勤分为值日值夜两种,值日又分为星期例假值日午休值班,悉依照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值日每次由职员一人,轮流值勤值勤顺序每月由总务组施行,但星期例假值日午休值班,副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第三条 星期例假值日时间,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17时止,午休值班时间以其中午休息时间为限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接替人到岗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 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的人员代值,并向总务组报备,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

第五条 午休值班职员除供给午餐费40元外,星期例假值日并另支给职员80元的加班津贴。

第六条 值勤人员的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报纸并归放各部、组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室,注意电气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临时发生危害本公司安全的事项。

(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必要时,须随时请示总经理或有关主管办理。

(5)详细记录值班日志,签字后,送交总务组核阅。

第七条 值夜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走动、灯火的管理及门户的安全等事项。值夜员一个月可休假两天,倘若不休者,相应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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