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小学校车管理使用制度

区小学校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办事效率, 增强安全系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直接管理校车,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二、学校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出车单,统一安排发车,合理使用。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按行车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改变路线,不允许以单位出车办理私人之事。

四、学校车辆原则不外借,如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校长批准,方可派车

五、上班时间外(包括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的,必须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节假日校车必须停在学校内,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经校长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校车开出学校的,如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八、学校车辆必须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

九、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违章行驶、停放,全部责任由司机自负。

十、学生外出训练、比赛等活动,由学校专职司机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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