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接待管理制度(3)

物业公司接待管理制度(三)。

1.0适用范围:公司

2.0来访类别:

2.1贵宾:主要指来公司进行检查的各级领导以及重要业务关系单位负责人。

2.2重要客人:指政府机关或外部单位来公司进行指导、考察、交流、参观、学习、业务联系(如发展商、同行单位、新闻媒体等)的客人

2.3普通客人:指到公司办理公务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办事人员(包括税务稽查机关、消防局、公安机关等),和进行一般业务上交流的同行业人士。

3.0接待分类:

3.1对于贵宾的来访,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负责接待并陪同,如需食宿,应由综合事务部填写《接待安排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综合事务部具体安排入住酒店、就餐、接送车辆等事宜。

3.2对于重要客人来访,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委托的部门负责人接待并陪同,如需食宿,应由综合事务部接待人填写《接待安排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综合事务部具体安排入住酒店、就餐、接送车辆等事宜。

3.3对于普通客人来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待并陪同,公司不负责食宿。特殊情况的,由总经理批准后可由综合事务部具体安排

4.0接待申请:

4.1来访接待部门初步审核接待必要性,若属必要,由综合事务部接待人填制《接待安排表》。

4.2《接待安排表》报总经理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

4.3《接待安排表》经审批后,由公司综合事务部具体落实。

5.0接待要求:

5.1综合事务部负责按行程安排接站、食宿、交通工具和活动,回程票预订、礼品的准备以及最后阶段的送站。

5.2来访客人到达公司后,接待人应将行程安排先征询客人意见,以便接待工作的开展。

5.3接待工作中,应注意接待人员的行为语言规范,充分展现公司的良好形象,并严守公司的商业密秘。

6.0接待结束:

6.1征求宾客意见和建议,并处理对方委托的事宜。

6.2结算接待费用,并对此次接待进行记录和总结。

7.0支持性工具:

接待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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