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住校生寒暑假离校规定

为加强放假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和学校财产及个人物品不受损失,特作如下规定:。

(一)放假前,住宿学生要认真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橱和照明灯具、供电线路等公物设施,需维修的,由舍长及时报该公寓值班室并登记,以便假期期间公寓中心维修组集中维修。

(二)学生离校时,要将现金、存折及贵重衣物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宿舍内。

(三)在离开宿舍前,舍长要对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好室内卫生,关闭水电开关,并把各自的其他物品妥善放置好,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把阳台晾晒的衣物放好。

(四)学生个人的自行车,离校时应骑走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车棚或宿舍内,否则按废旧、无主自行车处理;。

(五)自放假第三天至下学期开学前第三天止,学生公寓将采取断电、断水封闭式管理;。

(六)学生离校后,公寓中心将对公寓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凡属舍长未按规定办理而存在的问题,开学后舍长将受到严肃处理并通知所属院、系(部);。

(七)假期不回家的学生凭院、系(部)开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在放假前到公寓中心办公室办理临时住宿手续,领取临时住宿证,由公寓中心安排到指定公寓房间住宿。无临时住宿证者,严禁宿舍居住。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