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天中学教职工(在职、退休)生活困难补助条例:在职教职工类型有哪些

山天中学教职工在职、退休)生活困难补助条例。

一、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范围。

1、在职教职工患重大病,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八千元,治疗期内(病休在家)每年一次性补助五千元,上班恢复一次性补助三千元。

2、在职教职工直系家属亡故,可一次性补助500元。

3、在职教工生病住院一次性补助500元。

4、在职教工平时生活困难或配偶下岗且未能上岗半年以上的,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每年补助1000元。

5、在职教职工本人亡故,一次性补助1000元。

6、退休教职工患病住院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大病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程序及审批。

1、教职工困难补助本人或所在小组工会小组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工会经审委员审核,报学校工会

2、教职工困难补助金额由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

3、困难补助领款单交教职工本人教职工本人领款单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由学校帮困基金出费用。

4、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医疗证明、收入证明等。

5、一般情况申请补助时间为每年年底,申请审核通过即进行发放。

三、本条例经学校九届六次教代会(2016年6月)通过后执行。

备注:重大病指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良性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山天中学工会

2016年6月。

山天中学教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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