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物业保安仪容仪表制度规则

保安仪容仪表

1.0目的。

保证保安员具有良好的形象、精神风貌、提高服务水平。

2.0适用范围。

管理处全体保安员

3.0职责。

3.1保安员应遵照仪容仪表要求执行。

3.2当班保安主负责督促和检查队员的仪容仪表

3.3保安员负责检查和考评。

4.0工作程序。

4.1着装

4.1.1服装颜色:

4.1.2式样。

4.1.3工作证写明单位、姓名、职务、编号等,端正佩戴在左胸上。

4.1.4上班着装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武装带扎紧

4.1.5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BB机、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4.1.6非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4.2行为举止。

4.2.1保安员上岗时举止文明、大方。

4.2.2穿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证扎紧武装带

4.2.3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4.2.4头发要整洁,男的不留长发、大包头,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不得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女的不留披肩发,不得涂脂擦粉,不涂有色指甲油,指甲长不超过1毫米。

4.2.5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

4.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2.7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4.2.8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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