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管理规定(十一)
1 、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障公司和员工的财物及人身安全,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正常工作秩序,现对公司全体保安人员作出如下规定。
2、 仪容仪表。
3.1 服从执勤日程安排,严格遵守上下岗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用餐时间必须有人留守方能离开。
3.2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酗酒,监守自盗,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3.3 加强对公司各类物品及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应机智处理,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人员责任。
3.4 公司各类报纸、信函及文件的收发应认真负责,做好登记并及时送交办公室。
4.1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4.2 外来人员因公来访,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司,对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或不能出示有关证件者应拒绝入内。
4.3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会客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4 下班会客过去时间为17:30—21:30,节假日8:00――21:30。
4.5 公司员工进出必须佩戴工作证,对未戴工作证者,保安人员应予以纠正,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保安人员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办公室处理。
4.6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除经证实为加班人员外,应婉拒其进入公司,并应将进入人员及进出时间资料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
4.7 员工进出公司形迹可疑者,应认真询问,必要时进行检查,检查时应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
4.8 被公司除名有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出门条给予放行,并认真检查其行李,严禁携带公司有关任何资料及物品。
4.9 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4.10 凡携带有公司标识字样的物品,保安人员有责任礼貌地请对方示有关票据,核对无误后方能放行,任何人不得例外。
5、 车辆进出管理。
5.1 公司车辆外出必须持有办公室开具的《出车单》,并由保安人员登记。
5.2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
5.3 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应按指定地点停放。
6、 突发事件的处理。
6.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做好准备。
6.2 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公司安全的行为,保安人员应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并立即拨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6.3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阴,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公司员工与外界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处理。
7 、工作交接。
7.1 按时交接班,每天必须于当班时间提前15分钟到岗,不得推迟或无故拖延。
7.2 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有关公物及其它寄存物品。所有交接物品应详细清点,并记录于值班日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