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殊性及降低风险的对策

一、责任审计风险特殊性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具有独特性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职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评价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除具有一般审计风险外 ,还具有审计风险成因独特性

这是由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决定的。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 ,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正当和效益性 ,又要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把对“人”的监视与对“事”的监视有机结合起来 ,审计的更多,范围更广 ,难度更大,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责任人一般为把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的复杂化,需要大量采用专业判定和性技术,假如审计职员的素质 ,特别是知识面与审计技能不适应上述要求,就会从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产生风险;第三,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期较长,审计的时间跨度大,一般一个任期以上,审计评价的事项多,审计的依据尚处于不断的变化与完善之中,因此,有可能因依据的有关、法规不当而产生审计风险;第四,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不仅要审计本级单位,还需延伸其下属单位及重要关联单位,所有这些都有可能产生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均为组织人事部分决定,审计机关只有得到授权委托方可实施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受托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被动”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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