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二中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制度_什么是流动党员

州温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制

进步加强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归属感、责任感发挥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先锋模作用制定制。

离退休党员管理制

、指定专人责离退休党员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员老干部离、退休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做离、退休党员老干部工作。

、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系及传达党件精神了他们思想生活情况征见和建议积极助他们各种实际困难。

离退休党员生活存困难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扶活动

3、建立老干部慰问制。

每逢春节等节假日由党委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老党员进行慰问。

、加强离退休党员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离退休党员花名册、交纳党费登记簿、参加组织生活记录等簿册。

二、流动党员管理制

、短期外出(6月以)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移组织关系党员流动党员

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报告。

3、党支部审报党总支备案向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支部通适当方式与党员保持常系外出流动党员每季要向党支部汇报次思想工作情况。

5、党员持证外出期应及与所到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取得系。

若所到单位尚建立党组织党员可凭《流动党员活动证》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与其所地街道、居委会党组织系及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地单位党组织

6、外出返回及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支部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情况。

7、长期(6月以上)外出且有固定地党员应移正式组织关系。

流动性较无固定地常返回原居住地党员单位参加党组织生活。

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党员验证其党员身份党委及将其编入党支部单位党员样严格管理。

9、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外出党员原则上回单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流动期适逢外出所地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以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但不能以代替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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