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中学学校学生个人德育评估方案

z中学学校学生个人德育评估方案。

一、德育评估的内容。

(一)日常行为规范部分。

1、进出学校不按规定佩戴出入证件,每次扣1分。

2、穿着无袖、吊带上装或超短裙,每次扣1分。

3、穿荷包泛滥、开口开岔过多的裤子及裤脚过大或裤腿肥大的裤子每穿着一次扣1分。

4、穿高跟鞋、发泡松糕鞋、无后跟带鞋等怪异鞋,每次扣1分。

5、其它怪异着装每次扣1分。

6、化妆:如染指甲、纹眉、涂口红等,每次扣1分。

7、在公共场合打赤膊每次扣2分。

8、佩带饰物,如耳环、项链、戒指、手脚链等,每次扣1分。

9、男生留长发(头发盖到耳朵或遮到眼睛或伸入衣领)、剃光头、留怪异发型;女生留披肩发或怪异发型,每次扣1分。

10、烫发、染发,每次扣1分。

11、头发抹摩丝、上发胶或嗜哩水每次扣1分。

1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或乱倒污水,每次扣1—2分。

13、骂人、说脏话,每次扣1分。

14、校内看游戏书刊,每次扣1分。

15、听、唱不健康歌曲,每次扣1分。

16、升国旗、奏国歌、唱校歌时,站姿不正、不脱帽、嘻笑讲闹、仪式结束前走动、集会不按要求进出场,每次扣1分。

17、升旗仪式,重大集会不按要求穿着校服,集会或集体活动迟到,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活动或集会时做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18、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走廊等公共场所吵闹喧哗,每次扣1分。

19、课间掷粉笔头或放纸飞机等每次扣1分。

20、在教学区从事任何项目的体育活动或将三大球带入教学区,每次扣1分。

21、在教室坐桌子、踩凳子、脚放在桌子上、坐讲台、坐躺窗台、翻越窗台、每次扣1分。

22、采摘花草、践踏草坪、摘下报栏报纸、脚踩花栏等行为,每次扣1分。

23、不按规定用水用电、浪费水电,每次扣1分。

24、破坏公共财物,每次扣1—3分。

25、见到教职员工或来宾不礼貌,每次扣1分; 直呼教职工姓名,给老师取绰号,每次扣1分;询问或回答老师问题及接受老师物品时不起立,每次扣1分;对老师的教育不接受,不通过正当途径反映问题,采取消极对抗态度的每次扣3——6分;情节严重者扣10—20分;进老师办公室不喊“报告”,每次扣1分;私拆、偷看他人信件或日记,每次扣2分。对不尊重他人人格,如取侮辱性绰号,讽刺、挖苦、嘲笑他人者,不尊重他人民族习俗的每次扣1—2分。

26、上报有关情况弄虚作假,每次扣1分。

27、看色情、凶杀、迷信、不健康漫画或卡通类等书刊,每次扣2分。

28、吸烟、喝酒每次扣3—8分。

29、赌博、参加封建组织及迷信活动,每次扣5分。

30、翻越栏杆、院墙每次扣2分。

31、同学之间打架每次扣5—10分。

32、看黄色录像、影碟,进营业性歌厅、舞厅、录像厅、游戏机室或网吧,每次扣10分。

33、与校外闲杂人员纠集一起参与打架斗殴及其它违纪活动,扣10——30分。

34、用餐时不按规定时间,提前进食堂,买饭时不排队,排队夹塞,不听劝阻,每次扣1分。

3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反映到学校,并经查证落实者,每次扣1—5分:

乘公交车辆不买票,在公交车上不能给老幼病残孕妇让座;。

在校外公共场所不守秩序,破坏公共设施,受到处罚使学校名誉受损害;。

在商场购买物品不排队、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有不文明行为、或对外地人不尊重、不礼貌,做有损zz市及学校形象事情的;。

36、男女同学交往过密,影响学习,造成不良影响的,至少扣10分。

37、将手机、呼机、随身听带入教学区,每次扣2分。

38、不尊重长辈,不接受父母的教导,扣2分。

39、提出超越家庭经济条件的要求或铺张浪费,每次扣1—5分。

40、偷盗他人的财物,扣10—20分。

(二)学习常规。

41、预备铃响后,未做好上课准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各扣1分。

(1)值日生未擦黑板;(2)疯打或吵闹;(3)未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或未将有关课本、笔记本等必要的文具拿出来;(4)做其它与上课无关的事。

42上课铃声响后,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

(2)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扣2分;。

(3)无故旷课1节,扣3分;。

(4)迟到后,不喊报告或未经老师允许而进入教室每次扣2分;。

(5)班长喊起立后,不起立或起立后,未等老师还礼就坐下,每次扣1分。

43、课堂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讲小话,每次扣1分;。

(2)使用小游戏机、文曲星或计算器等玩游戏者,每次扣2分;。

(3)看与本课堂无关的书籍,每次扣1分;。

(4)做与本课堂无关的作业,每次扣1分;。

(5)趴在桌上听课或上课睡觉,每次扣1分;。

(6)老师个别提问时,不起立,每次扣2分;。

(7)课堂上顶撞老师每次扣5—10分;。

(8)课堂上互换座位,每次扣1分;。

(9)课堂上有其它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每次扣2—5分。

实验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59、不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导致实验仪器损坏,扣1分;。

60、故意损坏仪器,扣2分;。

61、将实验仪器或药品私自带出实验室,扣2—5分。

计算机课:除与正常上课同等对待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62、故意破坏计算机的硬件或软件,每次扣3—10分。

体。

育课:除与正常上课同等对待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63、不履行规范的请假手续或一学期请假超过规定学时,扣1分;。

64、不按要求着装,每次扣1分;。

65、不服从安排或在非指定区域做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每次扣1分;。

66、不能主动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或课外作业,每次扣1分;。

67、无故拖延考试或旷考,每次扣1—2分;。

68、违反体育器材借用条例,每次扣1分。

艺术课:与正常上课同等对待

自习课:除与正常上课同等对待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69、无故早退或随意走动,每次扣1分;。

70、讨论或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书籍或听音乐,每次扣1分;。

71、擅自打开电视,观看电视节目或使用录音机播放音乐,每次扣1分;。

72、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教室内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每次扣1分。

研究性学习课:除与正常课同等对待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73、研究性学习时间从事与研究性学习无关的任何活动,每次扣1分;。

74、未经老师批准,擅自外出,每人次扣2—4分。

一、 作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75、无故迟交作业,每人次扣1分;。

76、无故缺交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每次扣1分;。

77、作业字迹潦草,经老师提醒不改每人次扣1分;。

78、未按老师要求重做或订正,每人次扣1分;。

三、考试。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79、夹带、偷看或共同舞弊,除成绩记为零分外,扣20分。

(三)卫 生。

80、在校内吃口香糖或泡泡糖,每次扣2分。

81、将食品带入教学区或运动区,每次扣1分。

82、乱到剩饭剩菜、将饭菜泼在餐桌、地面,不及时清扫干净,扣1分。

83、未经批准,在校园内任意张贴或书写,每次扣1分。

84、在教室、图书馆、科教馆、厕所等公共场所的墙面、桌面及其它板面乱写乱画乱刻,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另扣3—10分。

85、每日教室和包干区卫生清扫、保洁不合格,每项扣1分。

86、周末大扫除不合格,每项扣1分。

87、将教室垃圾或个人废纸袋倒入厕所,每次扣2—5分。

88、便后不冲洗便池,每次扣2分。

(四)体育活动。

89、课间操、眼保健操或体育课外活动迟到,做操讲话或不认真,扣1分。

90、无故旷缺课间操、眼保健操或体育课外活动,扣1分。

91、参加体育课外活动时间,无故教室逗留,扣1分。

92、体育课外活动中不服从安排,扣1分。

93、违反体育器材借用和体育场馆管理的有关规定,扣1—2分。

94、中午或下午6:30以后在校内进行任何体育活动,扣1分。

95、学校认定的体英美特长生违反特长生管理规定,每次扣1—3分。

(五)学生公寓部分。

96、不服从公寓管理,不尊重生活老师的人格,顶撞老师扣5—10分。

97、不遵守公寓的作息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起床,不能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参加早锻炼,扣1分。

98、值日生不能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室内卫生差,窗户不能安全开关,扣1分。

99、床位上未按规定摆放,铺面不整洁,扣1分。

100、脏衣、脏鞋、脏袜子随处乱扔,扣1分。

101、个人物品摆放不整齐(口杯、盆、桶、毛巾等)扣1分。

102、住校生必须按指定的床位就寝,私自更换床位,串楼层、串寝室,扣1分。

103、住校生私自将校内外非住校生带入公寓或留宿,扣2—5分。

104、男、女生互串寝室,扣5分。

105、将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带入公寓,扣2—5分。

106、不得引进火源,在公寓内使用打火机、火柴、蜡烛、电炉、电锅、取暖器、电热毯,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扣3—5分。

107、在公寓内必须保持肃静,在楼道内追跑、打闹、大声喧哗,扣1分。

108、同学间不能友好相处,在公寓内打架,扣10—20分;。

骂人、说脏话,拉帮结伙,扣1—5分。

109、私自将三大球等体育器材带入公寓,或从事有损公物的体育活动,扣1分。

110、在公寓内打牌,每次扣5分。

111、公寓内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向窗外泼水、乱扔弃物,扣1分。

112、上课期间,未经老师批准,擅自在公寓内休息、睡觉、随意离校,扣2分。

113、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回家或在校外逗留,夜不归宿,扣5—10分。

114、对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扣1分。

盗窃他人财物,除依法处理外,扣20—50分。

115、随便使用或翻动他人物品,随便吃他人食品、借钱、借物不归还,扣1—2分。

116、在寝室内就餐,扣1分。

117、丢失、损坏公物或在公物上乱刻乱画,向墙面、地面泼洒污染物,在墙面蹬脚印,除经济赔偿外,扣2分。

118、熄灯后,在室内外走动、洗漱、洗衣服、说笑、吃喝、听音乐、做作业等影响他人休息,扣1—2分。

119、熄灯后,在寝室打电话,使用手电筒、应急灯、台灯,扣1分。

120、在墙壁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扣1分。

121、使用公共卫生间不及时放水冲洗,扣2分。

二、学生个人德育评分处罚条例。

1、学生个人德育评估考评部门及考评要求。

(1)学生个人日常德育表现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和团支部依据各自职权负责记载。

(2)每周日由班长和纪检委员将各部门记载情况汇总,周一升旗仪式后,由班主任或在班主。

任指导下由班干部进行每周小结,面向全班公布当周德育考评结果;。

(3)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分别汇总一次,由班委会和团支部根据学生个人扣分情况评定学生德育等第,德育等第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扣分累计达20分以上的学生,由班主任报送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2、学生行政处分级别有: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

(1)凡一学期内德育学分扣分满30分,给予警告处分。一学年内德育学分扣分累计达21分者,取消评选任何学生荣誉称号的资格。

(2)凡一学期内德育学分扣分满40分,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学校不向大学推荐。

(3)凡一学期内德育学分扣分满50分,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4)凡一学期内德育学分扣分满60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行政处分的程序是:

(1)在政教处指导下,班主任调查学生所犯错误事实,写出书面报告;。

(2)违纪学生所在班级班委会、团支部提出处理意见,班主任审查并签署意见;。

(3)年级组长审查并签署意见;。

(4)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

(5)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公告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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