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及其防范
作者:梁芬莲;程安林。
作者机构:西安财经学院,西安710061;西安交通大学,西安710061。
来源:现代审计。
ISSN:1006—3781。
年:2004。
卷:000。
期:005。
页码:12—13。
页数:2。
中图分类:D924.33。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中介组织人员;证明文件;中国;刑法。
摘要: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等职责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主要特征一是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如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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