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融合教育下的特殊教育教师

郭思雨 许家靓。

摘要: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聚焦融合教育下的特殊教育教师面临转变、角色及核心能力展开探讨,希望可以对业内起到一定参考作用。

关键词:融合教育;特殊教育;教师

融合教育也被称为全纳教育,在20世纪90年代,此种教育思潮开始流行,在融合教育思想中,强调学校应对所有学生予以接纳,让其开展共同学习活动,融合教育思想落实对于满足儿童教育需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特殊教育教师面临转变。

(一)观念转变。

融合教育下,特殊教育教师应积极转变自身教育观念、发展观念。融合教育本身是一种科学指导思想,在特殊教育中,教师应构建融合观念,树立接纳观念、包容观念,一方面,应对自身教学优秀方法进行总结,另一方面,应积极吸纳其他教师优秀教学方法,让自身知识结构变得更为丰富,促进整体融合教育体系发展。

(二)内容转变。

融合教育下,特殊教育教师教育内容发生了转变,应对实践内容予以重点思考。在融合教育理论支持下,其目标是融合、落脚点是教育,而教育的功能是文化传承、智力开发,融合教育不能脱离教育基本理论,需保证实践内容为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服务。与此同时,文化传承具有选择性,教育对象具有差异性,对此,特殊教育教师应特殊儿童学情特点、性格特点以及智力水平进行全面考量,明确知识传授、技能训练、潜能开发重点内容,保证融合教育有效性。

(三)策略转变。

特殊教育融合教育背景下的发展是一个双向融合过程,既包含了健全人群、周围环境特殊儿童回归创造条件,也包含了特殊儿童的主动回归。一方面,在学校教育工作开展中,教师需要积极创设特殊儿童生活接近的情境,让儿童在直观体验中获得学习成长;另一方面,在社会群体中,需要引导特殊儿童家长、社区人员、社会爱心人士、普通教师、普通学生发挥出自身作用,进而提升特殊教育策略实施有效性。

(四)评价转变。

融合教育中,教育质量实施关键因素是融合教育适应性,特殊教育教师教学过程中,应保证教学环境创设教学主题设计、教学内容选择与社区环境、社会环境具有高度适应性,在教学评价过程中,需要明确特殊儿童主动适应周边环境能力为重点评价指标,改变过去片面重视特殊儿童文化学习水平的评价体系。

二、特殊教育教师角色定位。

(一)融合教育创设者。

特殊教育教师融合教育的重要创设者,在融合环境创设过程中,特殊教育教师应特殊儿童自身学习兴趣予以高度关注,对特殊儿童学习主动性予以充分调动,并给予特殊儿童表现机会,让其学习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与此同时,特殊教育教师应积极创设自主、宽松、愉悦环境,让特殊儿童、健全儿童融合环境中得到有效交流,让特殊儿童在动手操作、沟通活动中获得学习成长[1]。

(二)融合教育践行者。

特殊教育教师融合教育的重要践行者,特殊教育教师应积极接受融合教育思想,并将此思想转化为自身教学实践行动。现阶段,在特殊教育领域,并不缺乏融合教育理论的研究人员,但践行人员相对较少,对此,特殊教育教师应教学过程中重点关注教育工作中融合关系培养,让周边同学学会主动接纳、互相帮助,进而获得共同成长,而特殊儿童可以在活动中学会包容他人、关心他人、接纳他人。

(三)融合教育传播者。

特殊教育教师融合教育背景下的教育理念重要传播者与融合精神重要发扬者,因此,特殊教育教师应融合教育实践中积极践行融合精神,在教育、生活中做到身体力行,以自身行动对社会起到积极影响。与此同时,特殊教育教师应积极将融合理念、精神傳播至社会环境中,促进特殊儿童成长,并与其他特殊教育教师取得共同进步,进而引导全社会支持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工作,为和谐社会构建贡献绵薄之力。

三、特殊教育教师核心能力

(一)教学思辨能力

融合教育背景下,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教学思辨能力,具体思辨内容包含:(1)可以促进特殊儿童交流能力提升的课程类型;(2)可以促进特殊儿童和健全儿童进行共同学习的课程;(3)教师应在课程教学中担任的角色;(4)适应融合教育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特殊教育教师只有对此类内容进行思辨,才能保证课程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二)教学设计能力

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教学设计能力,针对融合教育基本目标,将其在课程教学中进行具体化处理。在传统课堂教学模式中,存在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效果不足的主要问题,对此,特殊教育教师应教学模式进行创新、改革处理,围绕特殊儿童交流融合能力,完成课堂教学设计工作,一方面,应保证教学特殊儿童技能培养规律、知识成长规律相符,另一方面,应保证教学方法具有高度创新性、灵活性。

(三)教学研究能力

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教学研究能力,首先,教师应特殊儿童成长规律与成长特殊性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为后期教学策略制定提供帮助;其次,教师应融合教育实施中的问题、困难进行研究分析,针对问题产生主要原因提出具体解决对策,保证融合教育实施质量。

(四)环境创设能力

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环境创收能力,首先,特殊教育教师应创设良好融合教育物质环境,围绕特殊儿童社区生活创设与真实情况贴近的学习生活环境,帮助幼儿融入社区生活;其次,特殊教育教师应积极创设良好人际关系环境,保证特殊儿童可以和其他同学、家长、教师进行有效沟通,让儿童获得其他人员的包容、接纳和理解。

(五)教学评价能力

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一定教学评价能力,首先,在教学评价工作开展中,应明确融合效果、融合过程和融合主动性是重要评价指标,保证评价工作开展科学性;其次,特殊教育教师应保证评价主体多元性,积极鼓励学生、教师、家长与社区人员参与;最后,教师应特殊儿童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针对自闭症、智力障碍儿童教师就可以将融合效果、社会适应力作为关键评价指标,如针对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儿童教师就可以将儿童学习情况作为关键评价指标[2]。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融合教育下,特殊教育教师应明确自身是教育重要创设者、践行者与传播者,与此同时,教师应积极提升自身教学思辨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环境创设能力教学评价能力,让融合教育理念得到有效落实,进而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刘洪沛,肖玉贤.特殊教育信息化平台研发:融合教育理念的创新实践[J].中国远程教育,2020(02):68—75.

[2]董亮,盛建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职业压力及压力源的研究[J].长春大学学报,2020,30(01):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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