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律师角色的理论定位
摘要律师角色定位不清、地位不高是我国律师行业目前现实重新界定律师性质具有重要社会现实义。
试图通对律师产生、发展、繁荣社会基础、职业基础、道德基础等进行深入分析追溯理清现代律师制各种化现象正确把握律师性质。
关键词律师角色;定位;义图分类965献标识码编67398(009)08030 律师角色分析基础律师性质是长期以直存争议问题律师性质究竟如何界定?律师与其它行业究竟有何质区别?正确把握律师性质笔者以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市民社会——律师存社会基础济基础定上层建筑律师制作上层建筑部分因社会基础是律师性质界定首先必须考虑因素。
随着人主体识不断增强和商品济发达关财产权和人身权私权得到充分重视条件下律师业才真正获得发展和繁荣。
概括起律师制发展或者说繁荣有以下几不可或缺条件首先是商品济特别是市场济发展强调身份平等、思治、契约由等交易观念是律师制存社会济条件;其次人主体识增强、民主制确立是律师职业繁荣社会政治条件;与社会济发展相适应法律制确立法律人成具有重影响和高律性社会群体。
法律专业化和社会分工——律师执业职业基础法律职业化、专门化是社会分工必然结随着商品济发展。
社会关系复杂化导致般民众无法依据常识、社会验应对复杂法律问题就有了新社会分工必要是出现了“助讼”法律阶层以助当事人提高应诉或处理法律问题能力。
判例法国判例浩繁司法程序极精细烦琐规则和层叠司法手续非常人所能胜任;即使成法国法律身抽象性和概括性使其产生了身独特语境普通民众依据法条很难具体应用法律实践没有律师助其法律面前也是“寸步难行”。
因律师通当事人提供法律实现社会正义独立性是律师执业方式质特征。
3 忠诚法律——律师执业道德基础毫无疑问维护当事人利益是律师项基职责作律师职业伦理项基要。
但这并不味着律师了当事人利益可以蔑视法律切维护当事人权益活动都是法律围进行。
这要律师与当事人保持相对独立不能了当事人利益而不择手段面对当事人无理要律师有权拒绝。
另方面律师忠诚法律还要其与公权力保持适当距离与追诉机关保持相对独立。
当然独立并不味着对立律师、法官、公诉人作法律共体员应当共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庭上“充分协商”特别是法官应当认真听取律师见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我国律师职业性质和地位 我国律师角色定位不清我国律师制发展非常短暂真正实行律师制历史只有改革开放以0多年律师制不断完善程对律师性质认识也逐步深化。
新国成立。
我国979年重建律师制颁布《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法律工作者。
《暂行条例》将律师定位国法律工作者这是苏法律思想影响下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物。
社会主义市场济条件下其弊端显而易见律师作国工作人员身份与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人物存无法矛盾。
现行《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社会提供法律执业人员”将律师定位提供法律专业人员只是从技术层面、操作层面表达了律师、介属性这可以说只是种功能描述缺少了应当具有政治素养和社会属性。
而且“《律师法》将律师定义社会职业者又架空了行业组织职能管理模式给管理者势必带矛盾和尴尬”。
律师社会地位不高放眼世界我们会发现律师作法律共体员与法官等法律人具有样高社会地位。
0世纪80年代美国议员60%曾执行律师职历任总统有半以上出身律师。
英、德等多国首脑都是法律科班出身。
我国现阶段律师向法官行贿似乎已不再是什么惊怪事情也是法学课堂里教授们常提及话题“民事诉讼律师就是把半贝壳给了原告。
把另半贝壳给了被告而己却拿走了蚝肉伙;刑事诉讼律师就是坏人辩护”。
那么。
是什么造成了律师这种尴尬局面呢?概括起有以下两方面原因是化方面对权力“崇拜”。
数千年集权统治造就种化分化氛围即对权力迷信反映当代司法制如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指导权”制设计上上级法院可以提审属下级法院管辖案件可以将己管辖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等。
法官系统浓厚行政管理色彩下很难真正独立而是基各种利益平衡终导致很多律师忽视身素质提高而沦讼棍。
二是社会型期少数律师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济利益调整思想上存拜金主义部分律师从事都是非刑事业对刑事业往往是熟视无睹缺少律师应然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从而丧失崇高、落入卑微。
与我国律师缺少关宪政实施案件尝试律师们对宪政案件似乎比较沉默和不愿加入当然原因是多方面但我们不能否认外国律师所以有如崇高社会地位和其积极参与违反宪法案件诉讼保护普通民众权益有着重要关系;“律师人、政协实现零突破”报道现仍然可见报端。
强调法治国律师作巨法律拥有者参与国政治生活促进国法治建设上有着不可推卸责任。
而且他们更多地接触到现实生活利益冲突定了其更知道立法如何平衡不群体利益。
所以说律师参与政治具有得天独厚优势律师们应当承担起应具有社会使命积极参与国政治生活扩律师界影响力促进社会法治进步。
3 我国律师性质应然定位纵观世界各国律师体制多数国实行律师由开业即律师是由职业者。
但这并不能说我国律师定性由职业者有了正当性基础但至少我们提供种分析进路。
律师执业具有性、专业性和独立性等诸多属性笔者认独立性才是律师执业主要特。
改革开放以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与民主法制建设也有了长足进展人民主法制识进步增强所以说“国社会正进行型也就是从政治社会向政治国和市民社会二元分立社会型尤其是种市民社会正我们国生长发育正是市民社会律师职业提供了广阔社会土壤。
”首先市场济强调是人思治交易由律师业作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国当然不应多加以干涉而应赋予更多社会权利真正义上实现律师业治这要律师独立;其次忠诚法律是律师执业职业道德律师有着有别法官、检察官执业方式独立性是保证律师不特定对象进行前提是正确调、评判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基础。
“尽管律师不能消除与社会地位优越者对抗全部不利因素但通提升地位较低方社会地位律师使得司法机构对案件处理质化和平等化”。
律师可以根据己愿选择要对象他们正确行使权利(权力)提供法律上助发挥权利或权力佳效能。
律师通不对象权利与权力、权利与权利动态平衡提供必要助所以说以达到了种权力制衡作用。
所以说律师独立具有重要现实义。
既然独立性才是律师执业主要特征而独立性特征佳表述莫由职业者由是将律师界定由职业者亦获得了正当性。
当然强调将律师定位由职业者并不表示律师可以无视事实与法律并不是主张将律师超然国外。
只不律师角色不定位将导致律师使命、权利义等规定侧重不将律师定位由职业者则强调了律师执业独立性质。
所以我们并不认律师制脱离了国机器实际上它仍然是捍卫国法律理性化治理。
不是国法律治理性新形式而已。
3 律师性质重新界定义3 促进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法律将律师界定社会提供法律由职业者能凸显其“法律人”涵提升其社会境界丰富和强化其社会功能淡化其介化、商业化认知取向彰显律师和谐社会构建主体性效能。
如拓展律师公益性领域。
引导和支持律师面向基层、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倡导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向下岗人员、低收入庭、困难群众主动减免收费开展扶贫济困公益性活动等等。
3 律师制合理构建这几年多数学者虽直强调律师管理要实现治但至今些司法行政机关仍把律师协会视己下属机关将那些应当移交管理职能牢牢握己手思想上对律师性质认识不清占据了律师协会发展空出现了行政管理错位。
将律师定位由职业者明确律师独立主体地位克现律师管理存重管理轻权利弊端将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置等重要地位使其提供法律和权力制约活动有强制保证。
所以实现律师治要切实赋予律师协会处罚权对律师是否违反行业规问题由律师协会进行审和处罚。
这也合多数国做法。
33 提高律师地位我们说律师队伍有了很发展是指律师数量方面有了很幅提高并不味着律师社会地位有了实质性变化。
评价职业群体社会地位高低要从该群体政治、济、发展潜力等方面全面加以考察而不是单纯济收入多少。
律师是“提供法律由职业者”认识有利律师社会定位问题澄清长期以对律师性质误;改变律师公众心目整体形象;有利明确律师社会责任和价值增强国、社会对律师信任健全律师制形成创造良律师执业环境与提高律师社会地位良性循环;有利提高律师参与政治积极性。
3 便律师参与国际竞争与交流促进对外开放00年我国加入了加入了《贸易总协定》律师业作国际贸易部分根据我国承诺外国律师事所可以国设立代表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且人世年取消设立代表处地域和数量上限制。
样国律师事所也可以外国设立相关分支机构开展相应业。
由可见外律师行业竞争与交流将进步展开只有依据国际社会共规则学习、吸收其他国律师制和化优秀成完善国律师执业理念和律师制逐步消除部分人对国律师误(认律师是政府政策执行者和者)才能更进行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市场上占有席地。
将律师界定“从事法律由职业者”更合国际上多数国对律师认识可以说外律师交流提供了交流理念基础。
总将律师界定“从事法律由职业者”具有重要社会现实义当然不是认如界定就可以律师制存所有问题律师制完善与整体法律环境、司法体制、律师身素质等诸多因素都有很关系只是认如界定是目前不坏策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