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中心档案的安全,防止损坏、丢失、损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员要认真依照《档案法》及《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进行开那个规范化管理;。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4、档案资料要按规定排列,统一编排摆放;。
6、加强档案的整理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统计、核对工作;。
7、如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进行严格交接,履行交接手续。
1、中心内部会计人员只能查阅本组核算范围内的会计档案,核算单位只能查阅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手续,在规定范围内查阅档案。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查阅,不得擅自抄录、拍照、涂改、复印或加注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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