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中心档案的安全,防止损坏、丢失、损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员要认真依照《档案法》及《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进行开那个规范化管理;。

2、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4、档案资料要按规定排列,统一编排摆放;。

5、严格档案交接手续,日常档案交接要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

6、加强档案的整理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统计、核对工作;。

7、如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进行严格交接,履行交接手续

第三条 档案查阅制度:。

1、中心内部会计人员只能查阅本组核算范围内的会计档案,核算单位只能查阅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手续,在规定范围内查阅档案。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查阅不得擅自抄录、拍照、涂改、复印或加注批注;。

3、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会计档案复印件,必须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计档案查阅后,要及时归还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核收。

第四条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执行有关的保密法规规定;。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机密,不准在私人交往、谈话、公共场所泄露机密。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