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纳税人权利的概念及现状

[摘要]纳税人权利税法基础和核心问题目前已引起国外税收立法者日益广泛关。

市场济发达国十分重视强调纳税人权利先通立法建立起行有效纳税人权利保障机制。

客观而言我国纳税人权利关还刚刚开始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虽对纳税人权利作出了些规定但无论立法容或是可操作性等方面都无法起到十分有效保障作用。

我国应当认真借鉴国外纳税人权利法律保护验通完善立法、规执法、加强司法救济逐步构建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机制以便充分尊重纳税人正当权利基础上进步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推进税收法治进程。

[关键词]纳税人权利 保障机制 借鉴与完善 和谐征纳关系。

[图分类]90;80 [献标识码] [编]000―736(009)03―0070―07。

纳税人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国财政主要承担者。

我国税收法治进展是否良国财政收支运行是否稳健与纳税人权利是否获得有效保护义是否得到切实履行有着密不可分系。

长期以我国纳税人问题研究往往局限纳税人税收担和履行纳税义等方面忽视了对纳税人权利研究以致税收实践形成了根深蒂固“纳税人只有纳税义”税收观念严重地制约了我国依法治税进程。

近年随着人们权利识增强纳税人权利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

00年月新修订《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某些权利作了较明确规定但纵观纳税人权利整体情况无论是容上还是实际操作上纳税人权利有效保护仍要不断完善。

我国纳税人权利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随着我国税制建设推进我国税收法律政策强调纳税人义也相应地赋予纳税人应享有各项具体权利

但从税法理论研究立场看其立法取向主要还是确保国财政收入和济高效运行兼顾纳税人权益保护

我国实际生活普遍表现纳税人权利识淡薄、国有关纳税人权利立法不完善、社会上维权力量不足等问题。

()纳税人权利识不强。

客观而言我国纳税人权利识较淡薄对己何要纳税纳税款向、用途等不甚了或不想了或即便想了也了不了缺乏依法向国纳税油然而生种作国主人责任感、豪感以及作纳税人参与国事、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主动性和对身各种合法权益维权识。

这是因其传统化影响。

我国人民受000多年封建传统化影响没有现代民主思想启蒙运动导致现代公民识缺失。

其二税法设计缺陷难以有效地提升人们“税识”。

我国长期实行直接税和接税并重、以接税主体税种复合税制结构且采用价税合制使实际交纳税收人们不了己承担税收至付税多少也难以计算购物难以立即想到己已成纳税人

(二)纳税人权利立法不完善。

我国现行法律纳税人权利规定主要由宪法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等三部分组成。

宪法只是56条简单地规定了公民依法纳税我国还没有制定税收基法和纳税权利法因而宪法税收实体法层面上能充分地体现构建纳税人权利保障体系方面应有作用特别能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目前我国有关纳税人权利规定主要体现《税收征管法》。

00年修订现行《税收征管法》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纳税人提高到非常重要地位增加了许多保护纳税人权益和纳税人条款还有许多条款通规税机关行政行保障纳税人权益。

但从总体而言法律纳税人权利关依然严重不足主要呈现出规定粗缺乏程序保障可操作性差等缺陷。

(三)纳税人权利维护主体力量不足。

从国外纳税人权利维护实践看纳税人权利维护主要依赖三主体力量纳税人身维权组织、税部门和社会介组织。

我国目前这三组织或机构还不能真正起到维护纳税人权利作用。

首先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纳税人维权组织从而使得通纳税人无法借助纳税人组织这平台维护己基权利

其次我国税行政机关缺乏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识。

它们税收征管工作更多地强调征税权行使而缺乏对纳税人权利应有重视不可能纳税人权利实现提供应有保障。

再次税代理机构不够到位。

目前全国虽已有上千税代理机构万从业人员但由税代理法尚制定这些代理机构或人员所处地位比较尴尬有地方被视“二”税机关和税人员真正能够纳税人提供权利保障事例少而又少。

二、国外保护纳税人权利验。

济全球化浪潮下纳税人权利问题亦成全球性问题。

近0多年各国立法机关纷纷制定了量旨保护纳税人权利法案、宪、档和宣言分别通法律、法规和规层面保护纳税人权利以及促进纳税人履行纳税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美国国会早988年就颁布《纳税人权利法案》(xr Bll Rg两次修定)。

997年澳利亚国税局颁布《纳税人宪》( xr’ ~r。

003年重新颁布)。

而加拿、英国、法国也相继颁布了《纳税人权利宣言》( lr xr Rg)、《纳税人权利宪》(L r rbbl)等规性件。

详细规定了纳税人各项权利对政府与纳税人建立起种相信任及尊重关系激发纳税人依法纳税积极性。

进而提高税机关征税效率、保障税收足额入库起到了积极作用。

()征纳双方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市场济发达国多数通宪法税法规定了税收法定原则和纳税人权利

代表国征税主体与代表私权纳税人主体地位是平等。

征税机关不能凌驾纳税人上。

纳税人有义只缴纳法律规定应纳税款不能少缴但也不必要多缴。

纳税人多缴税款有权要退还并获得定利息。

例如美国998年通《国收入法案》对纳税人权利给予更多保护规定除公司外纳税人多付税款可以得到按邦实际短期利率加3分利息。

澳利亚《纳税人宪》部分条规定税机关法律框架下以专业和责态公平合理地行使权力保证善纳税人免受权力滥用导致损害。

(二)征税机关有提供诚信和专业义。

各国纳税人宪或宣言规定纳税机关应有推定纳税人诚实纳税义使纳税人享有诚实推定权、接受专业和礼貌权利

澳利亚《纳税人宪》部分B条规定税机关应当推定纳税 人没有隐瞒税事宜除非纳税人行令税机关有怀疑。

《加拿纳税人权利宣言》也规定了除非有足够理由相信纳税人行有异应视纳税人诚实处理有关税事宜。

各国税机关征税实践确保社会每名成员交纳正确数额税款依法纳税人提供各项专业包括免费向取者提供所编印税法释性档和税法实施细则免费向纳税人寄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宣传品;通设置热线电话免费答纳税人提出各种问题对电话难以释清楚问题免费邮寄相关涉税出版物。

(三)纳税人隐私权和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

各国税法及相关规性献都规定了纳税人隐私权和知情权等各项权利并要征税机关加以充分地尊重。

如澳利亚《隐私权法案》、英国《数据保护法案》以及美国《国收入法》密权保护条款都表明政府对纳税人人信息与隐私密积极保护

除非法律允许否则税机关不得将纳税人提供给税机关信息透露给任何人。

进行税审计税机关除非有合理迹象表明纳税人可能存申报收人否则不得通询问探测性问题方法试图确定申报收入存。

知情权或信息权是公民基人权也是纳税人权利应有义。

纳税人要有效地行使监督权、主张己合法权利都离不开政府税信息公开和透明。

据调报告荷兰983年起对税机关权力和纳税人权利进行审根据审结国会通了系列法律修订案。

其《政府信息(公众获取)法案》是以般性法律规定保护纳税人知情权。

澳利亚也制定了专门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由法案》并《纳税人宪》重申了纳税人基《信息由法案》拥有信息权。

美国早967年就已制定了《信息由法》并且《纳税人权利法案》进步加强了纳税人信息权利

从发达国税收征管实践情况看许多国税机关每年有00多种税收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如澳利亚还主要几种手册和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南附有前财政年邦收入和支出详细说明。

纳税人获得纳税申报表和填写指南都可以掌握政府上年收支详情从而将纳税人权利、义宣传落实到具体上使纳税人充分识到己享受公共产品和公共从而认识到己税收权利进而增强己依法履行纳税义识。

(四)税收行政和司法救济机制相当健全。

市场济发达国十分重视纳税人投诉权、行政复议权和诉讼权澳利亚纳税人宪部分K条规定如纳税人与税机关就应纳税额或征收行等存分歧或对税机关某定、或行感到不满有权进行投诉。

纳税人对投诉处理方法不满可以向税机关或税监察专员投诉有权要税专员对其税收问题进行复议。

纳税人也有权将税收案件诉诸法院各国法律都禁止任何官员要纳税人放弃其对政府及其官员、雇员涉税行进行税诉讼权利

美国司法审制确立使宪法涉税规定成具有高约束力条。

高法院通司法审可宣布任何宪法相抵触税收法律法律条无效。

司法审制不仅邦与各州税收立法权冲突提供了协调机制也确立了邦纳税人依据宪法进行涉税诉讼格纳税人享有对不正当征税行提起诉讼权利还定程上享有以纳税人格对政府不合法支出提出诉讼赔偿权利

(五)重视纳税人基生活保障。

纳税人税收问题而遭致重生活困难如衣食、医疗等必品不能则可取得税机关特殊助。

如美国《国收入法案》规定纳税人纳税款不足0000美元国收入署确认纳税人按期履行全部纳税义有困难只要纳税人年没有不填写申报表情况且遵守法律和协议规定许诺三年履行全部纳税义国收入署就应接受纳税人所提出分期付税协议。

三、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构建。

世界上多数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非常重视保护纳税人权利并且税收立法和执法方面有套比较行有效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

然而我国尽管《税收征收管理法》已对我国纳税人权利作了比较详细规定但是立法容和可操作性等方面都无法起到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作用。

我国必须通加强和完善立法、规行政执法以及成立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构建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

()加强纳税人权利立法工作。

纳税人权利保障离不开法治终极保障。

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法律关系主体其依法纳税义直被分强调而权利主体地位却长期被法律所忽视这是我国纳税人权利法律上直得不到有效保护重要原因。

因要构建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必先从加强税收立法开始。

修正宪法确立税收法定主义。

加强对纳税人权利保护必先立法立法保护首先要完善宪法上涉税条款。

应该将目前《立法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税收法定表述上升到宪法税收法定原则。

宪法》明确规定税收事项法律保留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规定而不得由行政机关以行政法规、规等行政立法规。

立法机关授权立法行作出严格规定和制约立法机关立法原则授权行政机关立法例外立法机关只得满足法定程序前提下将宪法没有规定绝对保留事项部分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使。

另外还应当宪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合法权利依法予以保护确立纳税人权利宪法层面应有地位。

进步完善纳税人权利保障税收法律体系。

税收法律体系是构建纳税人权利保障制重要基础由我国税收立法纳税人权利保障方面存许多缺陷和不足因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权利保障制当急是进步完善纳税人权利保障税收法律体系。

是制定统领税收法律体系税收基法。

重要原则就是法制透明和法制统实施原则。

我国税法体系不够完备、税收立法层次低、授权立法不规问题比较突出立法也缺乏明确性、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

这些问题都要通制定部统领税法体系税收基法加以。

税收基法应该对税法指导思想、税法基原则、基税收体制、税收立法权限、税收基程序、纳税人权利和义以及税收救济程序等重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尤其应当重是税收基法用专规定纳税人权利及义。

外对纳税人权利规定应当明确纳税人税收立法民主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以及对税款支出知情权和监督权。

民主参与方面可以通建立完整税收立法听证制实现。

二是借鉴国外立法制定国纳税人权利法。

纳税人权利立法保护另重要方面就是纳税人权利法案制定。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了表明政府保护纳税人权利心和态纷纷制定了专门保护纳税人权利法律档。

如澳利亚《纳税人宪》、美国《纳税人权利法案》。

美国《纳税人权利法案》至今已颁发了3部它将《国收入法》有关纳税人权利条款集起以专门法案 形式公布。

这种清晰、醒目做法确立了纳税人权利崇高地位取得了良社会效。

我国根据目前具体情况应当借鉴部分发达国做法专门纳税人权利法律档特别强调依法缴纳应缴税款权、诚实推定权、监督权、知情权、获得公平合理对待权(不受歧视权利)、隐私权等项权利

三是加快与纳税人权利保护相关法律制定和修订。

当前要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加强对纳税人权利保护还必须对税收法律体系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进行规模制定和修订。

完善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基础上与纳税人权利紧密相关法律也必须尽快制定和修订。

税款使用上国财政预算直是重要部分。

纳税人对税款使用知情权和监督权应当建立规国财政预算上。

当前预算法修订已列入了十届人立法规划。

新修订预算法应当加入纳税人对财政预算知情权和监督权。

财政移支付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也应当加快制定。

外特别应当重视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定。

知情权或信息权是公民基人权也是纳税人权利应有义。

纳税人要有效地行使监督权、主张己合法权利都离不开政府信息公开和透明。

我国目前还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应当这方面加快立法启动。

这对纳税人权利保护将是非常重要契机。

(二)税收实践重视对纳税人权利保护

加强立法可以纳税人权利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但是具体税收法律实施程征税机关具体执行直接影响着纳税人权利实现和法律保护实际效。

立法只能对纳税人权利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具体容实施则有赖征税机关税收实践工作行政行。

纳税人依照法律享有知情权、公平对待权、获得礼遇和专业权等这些已明确写法律条里权利要行政机关严格执行通努力改进行政执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实现。

强化纳税人权利识。

近年我国税收征收机关税法宣传上投入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但公民纳税识仍不理想逃税避税现象依然严重。

其原因很多但很重要是没有很地结合纳税人权利宣传其应尽义。

其具体表现如多重“取民”对“用民”讲得较少讲纳税义多谈纳税人权利少等等。

税收实践甚至有人担心由我国纳税人纳税识淡薄若加强宣传纳税人权利有可能造成诸如税款难以应收尽收、降低征管效率弊端。

税法宣传要增强纳税人权利识”教育使其增强豪感和我保护能力切实感受到守法纳税给国、社会和己带益处使纳税人树立起社会主人翁识。

通强化纳税人权利识形成良纳税环境不仅有助减少征管难还有助整社会风气。

增强税机关识。

机关作税执法部门维护纳税人权利程起着重要作用。

税收法律关系征纳主体双方权利与义是平等。

尤其是作征税主体税机关不但有依法征税责任和权力更有纳税主体提供各种义。

因不管是顺应国际税收征管改革潮流还是出尊重纳税人权利及推进征管改革身要税人员都应变观念把纳税人看成己顾客树立纳税人思想摆正与纳税人位置关系把征税程当成纳税人程。

纳税人热情相待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改进办税手段限地便利纳税人

纳税人反映了现代社会征纳关系新观念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成熟发展及换政府职能重要标志。

明征税优质精诚合作不仅树立了税机关甚至是政府良形象也使纳税人因地位提高和精神满足而信赖税工作并按、足额地交纳税款。

3 加快发展税代理。

税代理作社会介组织维护纳税人权利程所起作用体现作专业人士他们精通税法可以准确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避免各种不必要税收损失;他们执业地位比较超脱可以公正立场上对税人员执法行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促使税人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客观、公正执法确保纳税人权利不受侵害。

我国首先应当加快税代理立法强调税代理人保护纳税人权利作用。

要尽快制定《税代理法》将税代理人员格认定、税代理机构设置、税代理业围和收费以及税代理机构与税机关关系等以法律形式明确下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要深化税代理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税机关通指导和实施接管理、行业协会组织通制和纪律实施直接管理税代理管理模式。

对税社会介组织和人员要提出严格职业道德标准。

建立纳税人维权组织。

与代表国行使征税权征税机关相比纳税人显然处比较劣势地位。

因很多情况下单靠纳税人人力量还难以有效维护身合法权益。

这方面可借鉴国外做法成立维护纳税人权益治组织――纳税人协会。

纳税人协会可以纳税人提供纳税方面咨询可以及了纳税人对现行税法税收征管工作见或建议并将其回馈给有关机构。

这对完善现行税法、改革现行征管制不无积极义。

更重要是纳税人协会可以纳税人纳税程对纳税人实施保护

我国目前首纳税人权利保护组织――北京朝阳区地税局成立“纳税评估心”是这方面极例。

我们应当认真借鉴国外成功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先些城市组建地方纳税人协会条件成熟建立全国性纳税人协会承担起全国纳税人维权重任。

(三)完善纳税人权利司法救济程序。

尽管通修订法律可以使纳税人享有诸多法律权利通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识可以使纳税人充分享受法律权利然而纳税人权利也容易受到行政机关滥用税收行政权力侵害。

衡量国法治程指标就是公民权利有没有得到法律保障人权利受到侵犯候能否获得救济。

因必须以司法救济作保护纳税人权利道防线即建立完善纳税人权利司法救济程序。

建立司法审制。

如前所述纳税人享有权利首先是宪政层面权利即依据宪法和基法理享有基权利

纳税人权利司法保护首先离不开宪法诉讼保护即要司法审制。

当前要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司法救济程序迫切是赋予纳税人宪法上诉讼权即纳税人有权直接根据宪法规定提起维权诉讼。

纳税人宪法诉权有效行使又依赖宪法司法司法审制建立。

我国宪法5条规定“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和尊严。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宪法相抵触。

切国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

切违反宪法法律行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和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

”这条款确立宪法作国根法高权威和地位。

依据该条款任何违反宪法行都 应归无效。

然而由我国宪法长期司法实践直是被视政治纲领性档无法司法审判领域得到援引和适用宪法只能作般性法律制定依据而司法领域直处“零实施”尴尬状态。

这是我国至今无法建立司法审制原因。

我国目前宪法监督体制是由全国人常委会专门行使宪法监督权而宪法没有赋予司法机关违宪审权力这使得我国宪法监督实施状况不容乐观。

0多年如众多法律法规颁布施行却没有被认违宪而撤销这不能不说是不正常现象。

我国纳税人宪法诉权问题必须依靠建立真正违宪司法审机制。

首先。

必须明确宪法规定基原则和基权利可以司法审判直接适用纳税人可以直接依据宪法条款和原则向法院提起宪法诉讼。

其次建立司法审制。

保持国机构运作稳定性基础上可以先全国人常委会下增设宪法监督委员会赋予其独立行使宪法监督权职责和权威责审违宪案件。

不这种做法并非真正义上违宪审制只能是渡性权宜计终目标应当是建立由高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司法审权审违宪案件受理宪法诉讼。

如没有司法审制作支撑当前我国纳税人权利立法滞情况下宪法层面纳税人权利将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宪法基原则保护纳税人权利方面作用将难以体现。

完善税行政复议和税行政诉讼制。

税收法定主义及法治原则说明纳税者有对国租税课征和支出享有民主管理权。

纳税者不仅对不法征税行有提起诉讼权利对国或地方政府违宪、违法税金支出行也享有提出诉讼并要给予司法救济权利

这就要完善税收程序法开放纳税人诉讼。

所谓纳税人诉讼是指纳税人纳税人身份对不合宪法法律不公平税制、征税行以及违法支出税金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纳税人诉讼不仅包括对直接侵犯人利益涉税行提起诉讼也包括对侵犯纳税人全体利益而提起公益诉讼。

税行政复议与税行政诉讼是纳税人与税行政机关税收争议两项基法律制。

虽然税行政复议并不属诉讼畴但是两者紧密衔接、有效结合对及有效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监督与促使税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义。

税行政诉讼则是指税行政相对人认税机关具体行政行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税行政行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司法活动。

3・确立纳税人公益诉讼地位。

公益诉讼各国般都是公民诉权扩充、起诉格限制不断放宽、甚至取消产物。

纳税人诉讼领域以维护纳税人整体利益目标纳税人公益诉讼主要是允许纳税人纳税人身份对不合宪法法律不公平税制、征税行以及违法指出税金行向法院起诉使纳税人能够从积极立场对纳税人权利予以全面保护

因确立纳税人公益诉讼地位并保证司法独立与公正是充分保证纳税人合法权利、提高政府公共水平有效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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