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大堂保安员职责标准

住宅大堂保安员职责标准。

一.大堂保安员在管保安部、派出所领导下。负责本楼宇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二.当班保安员必须着装整齐、佩带工作牌、严肃热情、礼貌待人、认真辨认本楼业主人员相貌、姓名、所住楼层座次、职业、工作单位等。

三.对来访人员按派出所规定进行查询:被访问者姓名、所住楼层座次,并验看其有效证件(一般看身份证),登记后,给予登楼或请来访者用电话与业主联系,取的业主同意后,登记好给予登楼对无有效证件,不了解业主姓名、楼层座次者,不准予登楼。同时不得向来访者提供业主任何情况。

四.协助邮政投递员准确的地分发信件、报刊、杂志(电报、挂号信要登记业主领取时要签名),不得拆看业主信件和翻看其报刊、杂志等。

五.值班时间内不得与他人谈笑、打闹、看书、看报、听收音机,不得擅离职守。进出人员拥挤时帮助疏导维持秩序。

六.业主搬运家什出本大楼时,要登记搬出的物品、家什名称、件数、时间。若不是业主本人搬运家什时,请其出示业主亲笔委托书,并写明搬运家什名称、件数等,否则不准搬出,若强行搬运,则立即报告派出所处理。

七.值班保安员要熟悉消防中心设备、报警信号。如有报警,立即呼叫巡逻保安查询报警部位,并速报管理处。确认发生火警事故时,立即拉响警铃,义务消防队员紧急集合,听候命令,通告全楼各业主不要惊慌,并引导业主有秩序地疏散到安全区。

八.热情地听取业主投诉,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速报管理处处理。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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