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保值班用品管理办法
1、值班用品指值班记录、车辆、人员进出记录、雨具、探照灯、警棍、对讲机等;。
2、值班用品由管理处做需求计划上报公司,审核后做购置计划报告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购置,造册登记发放;。
3、雨具使用时限1年;照明用具使用时限1年;对讲机使用时限3年;电板使用时限1期年;。
4、安保队长负责签字领用。负责发放到各岗位以及管理的造册登记,安保部作不定期检查;。
6、安保队长是值班用品使用状态的责任人,损坏、交换及时上报管理处和安保部;。
7、交接班时,值班用品须认真检查,如实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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