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保值班用品管理办法

物业安保值班用品管理办法。

1、值班用品值班记录、车辆、人员进出记录雨具、探照灯、警棍、对讲机等;。

2、值班用品由管理处做需求计划上报公司,审核后做购置计划报告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购置,造册登记发放;。

3、雨具使用时限1年;照明用具使用时限1年;对讲机使用时限3年;电板使用时限1期年;。

4、安保队长负责签字领用。负责发放到各岗位以及管理的造册登记,安保部作不定期检查;。

5、安保队长负责值班用品使用时间的控制,以及日常检查;。

6、安保队长值班用品使用状态的责任人,损坏、交换及时上报管理处和安保部;。

7、交接班时,值班用品须认真检查,如实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8、值班用品必须定期清洁保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9、值班用品的不正常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安保部。安保部追究安保队长安保队长追究责任人责任人要照价或折价赔偿;。

10、各种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如超过使用年限,依然完好,应照常使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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