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程序文件:管理评审控制工作程序
1.0目的。
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是适宜、充分、有效的,并能满足标准和方针、目标的要求。
2.0范围。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管理评审及批准《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报告》。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报告》。
4.0程序。
4.1.1质管部应于每次管理评审会议前两周拟出该次的《管理评审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提前一周发放给各单位主管。各单位主管应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管理评审计划》,准备好与各自有关议题的议案并形成书面材料。
4.1.2评审计划包括评审目的、评审依据、评审组织、评审地点、评审时间、评审内容等。
4.2评审内容。
4.2.1依据近期的内审报告、服务质量汇总资料及其它有关质量、安全、环保等重要信息,对体系的运作是否达到三性一率的要求进行准确的评审;。
2)服务质量是否符合物业使用人的规定或要求;顾客对投诉处理的反馈是否感到满意;。
3)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和适宜;是否达到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规定的要求;。
4)服务过程的实施和监控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服务的符合性如何;。
7)质量改进的建议;。
8)其它需评审的内容。
4.3评审结果。
4.3.1每次管理评审后应形成完整的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有关评审内容的结果。
4.3.2对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项,由相关单位提出纠正措施,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3.3管理者代表负责验证纠正措施实施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汇报纠正措施执行情况,并保证不合格关闭。
4.4.1质管部负责在批准评审报告后一周内将其发放给与会相关单位,正本由质管部存档。
报告正本与所有副本各项内容应完全一致,但管理者代表应在正本上填写验证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评审报告保存期为3年。
4.5总经理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管理评审,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度。
4.7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进行,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部门主管及管理处经理等人员。
5.0相关文件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