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国家体育语言规范观】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

(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海南 海口 571158)      摘 要: 关于体育语言问题的研究,在中国体育界始终有这样一些学者,他们站在“形式逻辑" 的立场上坚持认为:我们现实生活中所使用的体育语言是一种错误。

我们要规范体育语言使 用。

这是颇具影响的一种体育语言规范理论,长期以来左右和控制着人们的思维。

事实上, 从“自然语言逻辑"看来,这种体育语言规范观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

“自然语言逻辑" 是研究体育语言问题的最佳方法论基础。

人们只有在“自然语言逻辑"的全新视角下,才能 树立正确的国家体育语言规范观。

关键词:体育语言形式逻辑纯洁语言约定俗成;宽容精神   中图分类号:G8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3612(2009)02—0044—04      Establishment of Correct View of National Sport Language Normali zation   ZHANG Ting�hua   (Institute of P.E., 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Haikou 571158, Ha inan China)   Abstract: There are some scholars on the study of sport language in China alwaysinsist to think that sport language used in daily life is a mistake on the poin t of formal logic. We should standardized use of sport language. The theory whic h controls people thought for a long time has an influence rather in the sportsfield. In fact, it is basically non�existent in real lives from the logic of na t ural language. We set up right view of national sport language normalization onl y if under the new perspective of natural language logic.   Key words: sport language; formal logic; pure language; established by p opular use; spirit of tolerance       国家体育语言规范,这一点不容质疑!但是,如何来规范?为什么这种被批评、被规范20 余年的体育语言现象不仅没有消失反而照常流行,并为广大群众普遍接受和使用?特别是在 国家级报刊、广播、电视、杂志中还频频出现、屡见不鲜?它们为什么有这么强劲的生命力 ?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

1 树立正确的国家体育语言规范观      体育语言作为传递和表述体育信息的重要载体,一定要规范

缺乏明确的规范,难以充分发 挥其交流思想和承载文化的功能。

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国家体育语言规范观。

1.1 国家体育语言规范,但不是在形式逻辑的“科学语言”视角下,执着于追求体育语 词概念的精确性形式逻辑,作为20世纪西方哲学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哲学思维,因之严格追求语词意义的 精确性而被称作“科学定义法",广泛渗透于科学领域,成为人们研究科学语言时所予以依 据 和运用的最佳理论。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被我国一些体育学者引入体育领域,成为研究体 育语言问题最强有力的方法论基础。

最典范的例证就是林笑峰提出的“真义体育观”。

此外 ,如王学锋指出:“科学语言是一种逻辑语言,是一种用精确的语言来陈述客观事实的语言 ,……我们应该,而且也只能用科学语言来谈体育概念问题,……应该确切地、科学地使用 语言,应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加强体育语词规范化工作。

”[1]如此等言论,其 实也正是“形式逻辑”的鲜明代言人!   不可否认,形式逻辑的确为科学家们建立精确的理论系统和表述公理定律提供了一套严密的 分析工具,为科学语言的形成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它却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与缺陷,即根 本不适用于指导日常语言

日常语言的突出特性是多义,它不像科学语言那样“极其精确地 使用概念,极其严密地按步骤进行逻辑推理”。

[2]同一个词,同一句话,有时是 这个意义 ,有时是那个意义。

这完全取决于语境,语境不同,意义不同。

就“我喜欢体育”而言,若 为一小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兴高采烈地说出此话,那么,“体育”即是指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快 乐体育;若为一社区群众对参加大秧歌、集体舞、韵律操、太极拳等项目后兴奋心情的描述 与慨叹,那么,“体育”即是指大众的健身体育和娱乐体育;若为一减肥者对其成功lose w eight后的喜悦表达,那么,“体育”即是指“瘦身体育”;若为一电玩者在网络环境中所 进行的虚拟的、数字化的对抗与比赛,那么,“体育”即是指“电子竞技”……很显然,同 是“体育”一词,在多种不同语境中具有多种不同意义。

根本不存在什么单一的、精确性的 概念。

若说体育语词概念“跟其它领域一样,它的科学性也是越来越强,精密度也是越来越 高。

”这只能是彻头彻尾的幻想!   形式逻辑所追求的语词概念精确性,事实上,只在科学语言中存在。

脱离科学语言,就日常 语言而言,根本不存在。

二者是两个不同领域、受不同方法论独特控制和约束的系统。

我们 不能拿日常语言的方法论来控制科学语言,同样也不能拿科学语言的方法论来约束日常语言

日常语言本身蕴涵着独特的逻辑存在,那就是自然语言(即日常语言逻辑;而科学语言 的方法论,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周礼全明确指出:“现有形式逻辑……距离实际思维太远了, 因而,用它们来分析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与人们的实际思维,就不充分,就软弱无力。

”[3 ]“逻辑结合语言,是要研究丰富的自然语言中的逻辑形式。

”[4]北京大学哲 学系博士生导 师陈波教授也明确指出:“我们应该大力开展自然语言逻辑研究。

”[5]如此等等 ,这不仅 是国内而且也是国外诸多学者的共识。

赖尔、奥斯汀、斯特劳森、威斯顿、魏斯曼等也都反 对形式逻辑,主张从逻辑层面退回到自然语言分析。

毕竟,自然语言是人类表达思想与社会 交际的最重要载体,多义性的鲜明特点,我们不能克服,也无法避免。

现实生活中的体育语言问题,包括:思维与论辩、沟通与表达、媒体传播等之所以灵活多样 、诡异多变、丰富多彩,充满情趣,其实正是日常语言多义性特点的鲜明体现。

20多年以来 ,我国一些体育学者在形式逻辑的“科学语言”视角下,执着于追求体育语词概念的精确性 ,殊不知:形式逻辑对此根本不适用。

谈到这里,不免为我国体育界的一些学者感到遗憾! 因为他们真的不知道当今的逻辑科学到底都发生了什么变化!诚如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李先 �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国内有的学者,特别是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对本世 纪,特别是近几 十年的逻辑科学的迅速发展不太了解”,“这件事可以说是当务之急,……我个人比较尊重 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周礼全教授的意见,即应该研究和发展自然语言逻辑

”“不掌握先进的 逻辑方法,也就难以进行别的学科的学习和研究。

为求各门科学的发展,必须促进逻辑科学 自身的发展,……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

”[6]   1.2 国家体育语言规范,但不是在形式逻辑的“纯洁语言"思想下,致力于建立体育语词 使用的纯洁性50多年前,《人民日报》发表《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纯洁和健康而斗争》的社 论。

这在中国语言史上是一件大事,是语言规范化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

它不仅表明国家对 语言规范化工作的高度重视,而且在全社会引发了语言规范研究的热潮。

从那时起,人们似 乎都已习惯一个基本观点,那就是:语言应该纯洁语言应该保持纯洁

这一思想在建国后 影响深远,波及各个领域,不为人们所怀疑和批判。

直到改革开放后,百废待兴,伴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双百方针的提出,语言学界才逐 渐从沉寂十年的思想枷锁中解放出来,活跃起来。

语言规范问题重新纳入人们的研究视野。

通过对现实语言的反思,人们开始从另外角度思考语言规范问题,提出有悖于“纯洁语言” 的观点。

期间历经多次讨论和对话,最终得出的普遍结论却是:自然语言不可能像科学语言 那样纯洁划一,[7]“原有的语言规范化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必须改变。

”[7]“世界上万事 万物真正能够做到纯洁的可谓凤毛麟角,语言这东西又偏偏不容易做到纯洁

在封闭凝滞的 环境中,语言相对稳定,人们还勉强可以感受到它那幅纯洁的面孔。

一旦经济发展,社会进 步,思想活跃,交流频繁,语言的每一个分子简直都被激活起来,它的发展演变,真叫人眼 花缭乱,此时再要提纯洁,实在显得有点一厢情愿。

”[7]“我们的语言规范工 作不能再 坚持纯洁语言的观点,而应该顺应语言发展的趋势,因势利导,使语言规范化工作更贴近语 言实际。

”[7]   然而,中国体育界真可谓大异其趣!当语言学界开始提出语言纯洁的时候,我国体育界的 一些学者偏偏在这时提出体育语言纯洁

因为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吃透 语词的意义,准确地掌握概念,另方面又要善于选用恰当的语词来表达概念。

”[8]“如果 使用不明确的概念去表达思想,就会词不达意;……便会造成混乱……会带来判断不恰当”。

[8]而我国体育界中的一些语词,如:体育体育运动、竞技、竞技运动等,在 使用时却经常出现混淆不清的现象。

[9]为消除混乱,避免“指鹿为马",我们应 该根据名副其实的 原则,把被乱用、误用的名词归其本位,划清界限,规范体育语词使用,最终达到纯洁体育 语言的目的,并且指出:“逻辑是理论成立之‘本’,而是否与现实实践相符,则是其‘用 ’。

”[1]很显然,当现实生活中的体育语词使用与形式逻辑要求不一致,完全违 背形式逻 辑要求而独立存在的时候,我国一些体育学者的做法是,实践应该服从并服务于理论;这与 中国语言界“理论应该服从并服务于实践的现实”相比正好相反、背道而驰。

[7]   语言本身不纯洁体育语言又如何能纯洁呢?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王希杰指出:“混乱是有 生命力语言的一个特征,混乱是语言发展中的一种必然现象。

”[10]自然语言的这 种特性非 科学语言所能比拟。

它不但能满足人们在日常交际中的实际需要,而且当人们在使用具有多 姿多彩的语言的同时,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自由运用。

毕竟“语言的使用者是人, 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别,差别的存在,使用语言不可能千篇一律。

……表达同一 个意义,有人喜欢用这个词,有人喜欢用那个词;有人愿意用这种句式,有人愿意用那种句 式。

由此,语言不可能纯净划一。

”[7]同一语境中,你可以说“这样的体育我喜 欢”,他 可以说“我喜欢这样的体育运动”,我也可以说“这样的竞技我喜欢”,“我喜欢这样的竞 技运动”,如此等等,只要能够清晰表达思想,无论使用哪一个词、句式都无关紧要,只要 它们都是对同一体育现象的真实描述,等价描述。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于根元教授指出:“语言生活本来是多样化的,……说穿了,在语 言生活多样化方面本来不需要我们做多少事情,不去阻碍就行了。

阻碍也阻碍不了多少,阻 碍不了多久。

这既然是个大趋势,就不是一些人长久阻碍得了的。

”[11]我们一些 体育学者实在应该放弃纯洁体育语言的幻想和主张!   1.3 国家体育语言规范,但不是在形式逻辑的“传统范畴”理论下,强调体育语词指称 事物的本质同一性自然语言逻辑的重要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指出:西方哲学自发轫以来,人类就有一个根深 蒂固的习惯,那就是对普遍同一性的追求,即从乱中求同,从变中求恒,从多中求一。

并且 ,事实上这也成了他们的唯一旨归。

如把某类事物用一个单一的词概括为“人”,于是就追 求“人”的共同本质;把某类事物用一个单一的词概括为“游戏”,于是就追求“游戏”的 共同本质……如此等等。

前期维特根斯坦也不例外。

然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却对自己,以至 整个西方哲学的上述倾向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并最终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和抛弃。

因为这时, 他认识到同类事物根本不存在什么同一本质。

“它们都是‘幻象物’”。

[12]“家 族相似性 ”才是事物的本真状态。

判断某一事物是否归入某一范畴,不是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成员所 具有的共同本质,而是看它是否与该范畴成员具有“家族相似性”。

只要具有“家族相似性 ”,当然隶属于该范畴,且可以使用同一名称来指称和命名它。

游戏如是,体育界中的诸多 事物亦是如此![13]这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思想给人们的重要启示。

“家族相似性”作为一种反本质主义的语言学说,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思想《哲学研究》 中的重要概念,“具有重要的哲学史意义和思想魅力。

”[14]它的提出就是为了反 对形式逻 辑的那种“传统范畴”理论,即反对同类事物必然具有同一本质,不具有同一本质的事物当 然不能被指称为同类事物的错误观念。

“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发表之前,范畴一直 被认为是明白无误和没有问题的。

”[15]但是,当《哲学研究》发表之后,“家族 相似性” 的新型范畴理论(即现代范畴理论)一经出现,立即“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反 响”,[16]得到了众多语言哲学研究者的共识。

著名的牛津学派理论权威奥斯汀指 出:“同 类事物不同个项之间当然是相似的,甚至是极为相似的,但它们之间不可能是同一的。

…… 因为……总有差异方面要存留下来作为自身独一无二的个性。

”[17]同理,20世纪 70年代, 以Rosch为代表的心理学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判断某一事物属于或不属于某一范畴,起关 键作用的正是“家族相似性”,而不是什么共同本质。

进入20世纪90年代,现代范畴理论的 影响在语言学界进一步扩大,它的基本特征“家族相似性”理论已运用于语言学包括汉语语 言学的各个领域的研究当中,硕果累累。

[18]   我国一些体育学者站在形式逻辑的“传统范畴”理论立场上提出:“近几年来,我们体育界 有人把游戏、消遣、娱乐、竞技等文化活动领域中一些与体育相近、相似而不同的东西,… …不加分辨地一概称为体育”[9],导致中国体育语词指称范畴错误。

游戏、消遣 、娱乐、 竞技等文化活动本不具有体育事物的同一本质,因此,不属于“体育”,不能被指称为“体 育”。

并且,为坚持其理论的正确性,还特别提出:“实际上,哲学界对他(这里指维特根 斯坦,笔者加注。

)后期的哲学评价大不以为然,并不像国内有些人士所推崇的那样。

”[1]并且,还以罗素的评述“我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中没有找到任何让我感 兴趣的东 西”为理据,认为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思想是“被人遗弃的东西”。

我们不应该“用这些被 人遗弃的东西”来研究体育语言问题。

对于这样的言论,任何一个稍懂得一点哲学知识的学者定会感到震惊!因为哲学界世人皆知 ,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体系,无论是前期的《逻辑哲学论》,还是后期的《哲学研究》,都对 20世纪的西方哲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一点不容置疑,只需在“中国知网”上查询一下 便一目了然,且《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相比较而言,“人们往往更加推崇后者,因 而也就更多了对后者的研究。

”[19]至于罗素的评价,我国哲学学者韩林合在其著 作《维特 根斯坦哲学之路》中,在第211页明确指出:“显然,罗素的这种评论是非常不公正的,也 是不严肃的。

他误解并贬低了维特根斯坦的思想。

”我国一些体育人士为维系自己理论的正 确性,单凭罗素的“这种非常不公正的、也是不严肃的”一家之谈,将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 学视为“被人遗弃的东西”,真的是有失公正和严肃!   我国一些体育学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既然范畴理论已经历了由传统范畴理论向现代范畴理 论的转移和发展,既然现代范畴理论已得到人们的共识且已应用于汉语言研究之中,我们何 不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开拓创新、锐意前进,全身心地投入于现代范畴理论研究呢?何必 立足于那种过时的传统范畴理论呢?   1.4 国家体育语言规范,但不是在形式逻辑的“金科玉律”约束下,刻意遵循体育语词 构成的逻辑性、规律性改革开放后,中国体育语言中出现的一些新词新语,如:竞技体育体育教育等。

我国一些 体育学者认为:它们不符合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因此都是一些胡编滥造的语言,都是一些 “极不科学的术语”。

并且,还引用维特根斯坦前期代表作《逻辑哲学论》的观点“逻辑的 探究就是对所有符合规律性的东西的探究”[1]为理据,认为:我们要规范体育语 言使用, 就必须消除这些胡编滥造的、极不科学的语言

那么,对于这类不合规律、不合逻辑体育 语言现象,到底需不需要规范或者说是消除呢?   自然语言逻辑还有一重要特性,那就是约定俗成

它是指某种名称或是某种说法通过长期的 实践,逐渐被大家认可了,固定下来了,就会被长期使用下去,而不能轻易改变它的形式和 意义。

国家汉办教授,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系博士生导师张德鑫指出:“世上事物本没有什么纯客 观的说法,都是人为人定的,说的人多了,也便成了某种说法。

”[20]它完全“取 决于社会习惯的认同或曰社会共禀规约的认同,即是全社会约定俗成的。

”[20]这 是语言规范的总 规律,最大的规律。

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詹伯慧指出:“语言文字是有规律 性的。

……唯有约定俗成才是形成各种语言现象,造成各种语言差异的通规,才是打开许许 多多无法解释的语言现象的总钥匙。

任何语言都离不开约定俗成这个通规的约束,在语言应 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合逻辑、有悖事理的现象,…… 爱钻牛角尖的人会在逻辑上 纠缠,殊不知语言表达虽不能完全抛开逻辑,却不能处处让逻辑牵着鼻子走。

语言规范既然 要从应用中来,而语言应用中正是处处可见约定俗成的影子。

”[21]“语言规范必 须面对约 定俗成的现实,充分理解约定俗成难以逆转的实际。

主观一套,以‘想当然’的规律来改变 既存的语言应用习惯,肯定是行不通的。

”[21]渤海大学中文系教授夏中华指出 :“语言 符号的形成,是社会约定俗成的,这已是语言学的常识。

什么样的语音和什么样的意义相结 合,形成一个符号,是人们在使用中约定俗成的一种社会习惯。

有些语言现象很难合乎语言 学家总结出来的语言规律或一般的逻辑事理,……但使用者却能普遍接受,原因就是约定俗 成的社会习惯。

既然语言是一种社会习惯,我们就不能把不合乎某些规则或逻辑事理的看作 是错误的。

”[22]对超出语言规律和逻辑事理的语言事实,绝不能轻易地以不合乎 规范为理由而加以排斥。

竞技体育体育教育等语词即是此理。

长期以来,始终不能得到改变,这只是因为它们都已 约定俗成!虽然说作为新词语被创造、被产生,但是,“语言的发展……毕竟是由使用语言 的群体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按照语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创造出来的。

”[20]虽然 说人人乱 造新词,就无法卒读,会影响交际;但若古往今来谁都不创造,那么,汉语言又怎能得到如 此的丰富和发展呢!新词语源源不断地产生,其实,“正是汉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反映,是 汉语充满创造力的表现。

一般说,在原有的语库中找不到合适的词语表达时,新词语就会应 运而生。

且任何语言的创新,都是以暂时不习惯的变体代替习以为常的正体、从不习惯到习 惯的过程。

即凡符合语言规律和民族习惯并有利交际的新生词语,就能抗住各种干扰和压力 最终被保留下来,反之则被淘汰掉。

”[20]“因而,新生词语的命运不决定于‘终 审法官’ 的规范,而是取决于汉语自身,取决于使用汉语的人和时间,取决于社会习惯的认同或曰社 会共禀规约的认同,即是全社会约定俗成的。

”[20]   在体育语词构成中,其实,不合逻辑、不合规律且约定俗成的影子处处可见。

不仅仅是竞技 体育体育教育等语词,娱乐体育、休闲体育、棋牌体育等亦是此理!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 先生在《什么是正确的语言?》中说道:“只有闭眼不看语言演变的事实才能守住旧传统始 终不变的错误观念。

语言是在变的……演变的最大的社会力量之一是中国人所说的‘习非成 是’。

错两次固然变不成正确,但是次数多了,什么错误都会变成正确。

”[23] 一个时期被 人认为错误的东西是因为它不被多数人认可,一旦大家认可了,约定俗成了,它也就变成正 确了。

语言的这种现象被称为“容错机制”,也就是“宽容精神”。

正如“大猫熊误传为大 熊猫,从动物分类学看来,似乎颠倒了,可是对于民众来说,熊猫、猫熊熟前熟后均无不可。

正也罢、误也罢,……问题在于……均已约定俗成,如今要来正名,恐有画蛇添足之嫌。

‘听其自然,不改为便’。

”[24]众人的选择集中了众人的智慧,一定有它存在的 不管你一时是否了解的道理。

至于娱乐体育、休闲体育、棋牌体育等是不是“体育”?能否被称作“体育”?其实,对于 这类问题的追问,实在没有什么必要!既已约定俗成,毫无疑问,它们就是“体育”,当然 可以被称作“体育”。

就当这些事物不是“体育”,不属于“体育”的断定范围,也无需更 改。

语言本身具有宽容精神,体育语言将这些事物融入“体育”,其实正是语言宽容精神的 体现。

对于这类语言现象,我们只需以宽容的精神接受这些即成的事实就是了!实在没有必 要“总喜欢像海关人员那样左检查右挑剔,生怕一不留神混进一些走私货物,溜进几个奸猾 之徒,从此酿成大灾大祸。

”[25]   多年以来,我国一些体育学者在“形式逻辑”的“金科玉律”下,认定体育语词构成不符合 规律,存在逻辑错误,因此,就要规范和改变这已经使用几十年的体育语言习惯,虽不知“ 形式逻辑”对约定俗成体育语言现象根本无能为力。

体育语词构成虽然有律可循,但可以 肯定地说,它不是“形式逻辑”,而是“约定俗成”的语言通规。

以此来看,体育语词构成 是一种十分正常的语言现象!若说其有问题,只能是思维上存在问题,以“形式逻辑”思维 规律解决体育语词构成问题,无疑会形成错误的体育语言规范观,陷入困扰体育语言问题20 余年的纷争与对辩。

2 结束语      语言规范化工作无论古今中外,它一直是语言界研究和工作的重点。

那么,既然完全受形式 逻辑支配的体育语言不存在,我们又如何来规范呢?“对于语言新陈代谢过程中出现的新现 象不应一律否定,也不该完全肯定。

对有些明显是新陈代谢中的病变现象,我们必须及时给 予治疗。

”[22]例如:许多专业人士通过对国内主要几家体育专业报纸《中国体 育报》、 《体坛周报》、《足球报》、《南方体育》、《新周刊》等调查发现,[26—28]标 题常用词 汇多涉及到性,包括:初夜、性、美女、处女、阉割、销魂、勾引、性生活、禁欲、裸露、 性感、屁股等,不禁使人愕然!对于此种过度娱乐化、色情化且不和谐的体育语言确实需要 规范

但是,对有些明显是日常语言中的正常现象,如:多义性、混乱性、家族相似性以及 约定俗成性等,我们就必须给予肯定和承认。

为彻底消除体育语言中的病变现象,相关政府 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与法规,大力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切实保证体育语言在健康的宣传 与报道中,更好地展示“后奥运”时代中国体育的和谐发展。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树立正确 的国家体育语言规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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