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2018国税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的主题,按照“深化、完善、转型、提高”的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现代纳税服务、专业化税源管理岗位风险控制和执行力建设“四项重点”工作为主抓手,积极探索完善税收征管、内控预防、纳税服务国税文化、人力资源和内部行政管理“六个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快税收工作转型发展,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五个转型、五个提高”:加快向聚财和调控并重的税务机关转型,提高履行税收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水平;加快向全员化、全程化的纳税服务转型,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加快向专业化、信息化的税收征管转型,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快向制度控权、综合预防的风险管理转型,提高依法行**廉洁从政水平;加快向执行有力、持续改进的税务机关转型,提高干部素质和行政效能。

一、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强化税收收入预测质量。加强定期考核通报,提高税收分析水平和税收预测的准确性,关键是抓好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分析、预测等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分析预测机制加强收入规划部门与大企业、税源和税种管理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将更多的较大规模的企业纳入经济税收信息采集范围;实施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机制,统一格式、统一数据指标、统一报送方式;初步建立规范的重点企业税源基本数据库,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实现规模情况进行及时收集;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变化的动态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预测税收收入发展趋势。

(二)拓展税收分析方法和领域。加大动态数据与静态数据的结合使用、关联性分析,坚持从经济看税源,从纳税人的发展看税源走势;加大数理统计分析方法的应用,提高分析预测能力;推动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分析,拓展分析视野和分析角度,探索建立税收分析预测模型,增强分析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加强收入部门与其他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间、与系统内部职能部门、与各基层局之间的密切联系和信息沟通,提高税收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牢固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收入责任制,保持全市“一盘棋”格局。要切实加强税源监控,发挥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的优势,强化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方法,统筹不同专业岗位税源监控信息,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增强税源管理合力,确保各项税收及时入库。进一步加强稽查、预警分析、纳税评估等工作,防范税收流失,发挥好促进征管、增加税收的作用。强化税库银联网应用和收入质量监控,提高税收会计核算水平,发挥税收会计监督职能,依法抓好各级次收入征管,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四)坚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认真及时兑现各项税收政策,确保收入质量。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经济的调控、引导作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夯实税收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税源基础。开展常态化的减免税统计调查,建立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工作机制加强税收政策实施与经济协调发展分析研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健全税收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违规组织收入行为,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国税机关建设水平 (五)持续强化全员服务理念。必须把意识培养作为基础,牢固树立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管理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纳税服务作为核心业务之一,持之以恒抓紧抓细。要通过倡导服务口号,开展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持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围绕“3A”服务品牌,深入开展“一局一品”活动,将纳税服务理念寓于品牌建设之中,尽快转化为全体干部纳税服务的自觉行动。

(六)加快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按照分步推行,但要加快进度的要求,从更加完善的制度层面规范纳税服务,争取将各层级应承担的各项服务业务,全部纳入标准化体系。首先,继续强化督导检查和评比验收,大力建设推广办税厅示范点,尽快实现全市办税厅基础建设标准化。其次,规范与纳税人直接接触的各类岗位服务职责和工作标准,尽快细化制定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涉税调查、综合税政、税务稽查等关键岗位服务规范,扎实推进一线服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再次,逐步针对所有税收业务岗位和机关层面,健全服务职责、标准和工作协调、绩效评价等体系。

(七)深入开展减负增效工作。一是建立办税流程分析监控机制。要以纳税人为导向,加强服务管理的统筹协调,全面梳理分析和精简优化税收业务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要进一步提高前台受理、后台限时流转的效率,借助信息化手段,探索推广前台即时办理、不再后台周转的业务流程。要在法律框架,探索下放审批权限和前移审批事项;对不能下放和前移的,要合并办理业务流程中涉及的调查、检查事项,切实减轻一线管理人员操作和纳税人办税的负担。二是规范和精简报表资料。除发票工本费外,纳税人办税所需的表证单书一律免费提供。应用“一体化平台”电子档案系统和CA认证,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推行无纸化审批。三是强化效能监督机制。健全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建立纳税人诉求分析响应制度和征纳沟通机制,充分利用窗口、12366 热线、第三方调查等渠道,坚持开展纳税服务需求分析;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把投诉举报作为分析纳税人需求、改进纳税服务的重要渠道,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持续降低投诉率。

(八)提高服务资源整合利用水平。一是优化完善“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业务功能需求与开发技术配套,强化运行维护工作,切实提**台使用效果和效率。针对税收业务岗位对平台的应用,整合统一各类流动性服务平台,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二是规范统一纳税咨询服务。整合12366热线、网站、短信、办税窗口、税收管理员等咨询渠道,推行全国统一的12366热线系统,建设基层远程坐席;完善12366知识库,健全维护机制,统一规范全市范围的纳税咨询内容和形式。制定分类咨询辅导管理办法,及时响应纳税人诉求,实现个性化税法宣传服务和专业化分类咨询辅导服务。三是推进社会化纳税服务。积极拓展与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组织、行业协会沟通,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互换等协作机制,推进外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加强信用信息分析和动态管理,区分级别实施分类服务管理;推进信用等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用等级信息的部门共享,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三、着力提高专业化税收征管水平 (九)进一步强化专业化税源管理效能。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职能分配、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切实构建起新模式下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专业化管理合力。一是强化协调整合机制。市、区(县)两级要进一步理顺各税种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业务统筹和协作机制加强协同管理力度,做好各个税种的政策管理、分析评估、调查检查、税源监控等工作。切实加强税源管理、调查、评估岗(科)之间的信息共享、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优化和明晰职责分工,坚决防止分工后出现淡化责任、推诿扯皮、多头下户、增加纳税人负担。要充分运用一体化平台,通过各个岗位对各自工作和涉税信息的实时记录和信息共享,将各个岗位融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管理合力。二是推进专业化税源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梳理规范各岗位管理职责、内容和标准,健全专业化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建立覆盖税源管理全过程的考核指标体系。研究编制**市国家税务局中短期税收征管工作规划,进一步统筹我市专业化税源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步骤。

(十)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税收分析。切实发挥信息管税在专业化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市县两级国税机关要整合各自的税收分析职能、人员和资源,建立集中的“信息数据处理分析中心”,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税收分析。一是集中加工信息数据。把专业化管理模式下散落在各个层面和环节的信息进行汇总共享,实行后台集中加工、统一发布,把专业化集中分析与各岗位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对一线管理人员的指导支撑作用。二是集中发起工作任务。根据集中分析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有针对性地统筹发起各项风险防控和纳税评估任务,改变过去分散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三是集中检测管理质量。对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的信息数据,定期化、常态化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为实现上述三项目标,要全面建立配套的团队、技术和机制:建立跨职能、跨部门的税收分析项目管理团队,建立税收分税种、分行业的分析模板、指标体系和数据仓库,开发税收分析应用工具,建立税收分析的发布和反馈机制。要充分完善一体化平台的业务需求,从流程设计、数据采集利用等各方面,把平台作为工具,优化增强信息管税功能。

(十一)积极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在现代税收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把风险管理的方式方法贯穿到信息集中分析运用、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建立税收风险应对机制,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明确税收风险的识别、评估、定级办法,以及依据风险等级采取的管理方式、方法和内容。制定覆盖全市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指引和税源监控模板,明确税收管理员的控管职责,统一和规范行业税收管理标准和内容。建立税收管理员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的管理模式,推行落实行业(片区)事项管理制度、事项派遣制度、存续期巡查制度。

(十二)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征管流程机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实行重点攻关,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征管科技、督察内审、信息中心及各业务部门集中参与,统一推进,进一步精简优化征管业务流程。按照合法合规、务实简约、权责明晰的原则,以精简和理顺规范统一的业务流程为基础,进一步理顺征纳之间、一线人员与管理层之间的法律责任,既要大幅度提高专业化管理运行效率,更要减少不必要的责任负担和执法风险。同时,切实完善后续管理措施,防止事项前移后出现管理缺位和漏洞。

四、加强各税种和重点领域税收管理 (十三)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突出抓好一般纳税人各环节管理。深化增值税专业化管理,调研分析增值税转型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加强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加强增值税汇总纳税审批管理。全面提升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和效率,重点抓好报税率、采集率和协查率,抓好其他抵扣凭证的稽核比对。强化专用发票许可审批等关键环节管理,充分利用“一体化平台”,制定和规范各项具体工作操作业务流程、操作指**基础资料,强化模板化控制和过程监控,防范虚开虚抵风险。结合岗位风险布控工作,最大限度的规范、简化专用发票许可审批手续。积极做好产品评估模版的数据采集、测算和推广实施工作加强行业性纳税评估。深化成品油消费税和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完善白酒消费税管理措施,提高消费税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车购税管理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公安车管等部门的信息协作机制,创新申报和预约服务方式,努力实现车购税零投诉目标。加强车购税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车购税征管队伍。

(十四)加强所得税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所得税各项政策,加强所得税税基管理,推进所得税分类管理加强申报监控和评估分析工作,提高所得税申报和汇缴质量。结合行业或企业特点,实施分类辅导,坚持政策跟踪问效,抓好优惠政策管理,重点加强对所得税优惠项目审批、备案及后续的管理。进一步深化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探索所得税行业管理办法,完善重点税源省、市、县三级监控体系;加强分事项管理,规范跨地区汇总纳税管理;全面加强对汇算清缴、重组改制、并购清算等事项的跟踪监控。深化分析评估,抓好所得税收入分析,按季分单位、分行业分析申报率、入库率、核定征收率、税负率等指标。深化和完善网上申报系统,提高企业申报的效率和质量。加强预缴申报管理。确保达到或超过总局年度预缴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完善所得税管理运转、质效评价考核等工作体系,全面、准确、动态地评价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风险布控和巡查,规范执法程序,降低所得税执法风险。

(十五)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强内外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出口退税内控外防机制,注重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既要为企业出口退税提供便利,又要防范新的结算方式带来骗税风险。建立与商务、海关、外管等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继续加大对关注企业、关注商品的审核力度,巩固和提升审核质量。深化税收分析预警和评估系统的完善和应用,加大对各基层局的预警评估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基层局出口退税管理的监控,防范退税岗位风险。深化 “一体化平台”应用,强化重点工作管理。加大对基层局的日常考核力度,促进提升出口退税管理质量和效率。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业务培训,提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岗位技能。

(十六)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建立健全跨境税源管理机制,坚持防查并举,构建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的反避税防控体系。强化特别纳税调整、开展单边和双边预约定价等措施,加大反避税调查和联查力度,切实防范和查处各种避税行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管理,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严格规范执行税收协定,深化税收情报应用,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管理,既要做好政策辅导、跨国税收争议解决和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等服务工作,又要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防范“走出去”企业逃避税收监管。组织开展对中外合作办学涉税问题的调研,实现对中外合作办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对非居民企业进行低价格、零价格、无偿转让其境内股权行为要重点立案调查,并适时启动情报交换和特别纳税调整程序。

(十七)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机制。落实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等工作要求,引导和帮助定点联系企业识别、评估和防控税收风险。充分发挥受理和协调大企业涉税诉求的窗口作用,建立健全大企业涉税工作协调和诉求回应机制,及时反馈大企业的各项涉税诉求。

强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搭建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大企业数据信息分析处理机制,增强税源监控的实效性。组织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对部分定点联系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完善定点联系企业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起定点联系企业基本信息资料库。

(十八)加强个体集贸税收管理。认真总结推广个体集贸税收社会化协作管理,进一步降低监控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开展个体税收管理调研,制定专业化模式下个体集贸税收管理方法和措施。有针对性地提高个体定额管理系统应用水平。

(十九)加强注税行业监管。继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管体制,规范行业秩序;加强国地税合作,打破国地税执业管理界限;明确部分涉税鉴证业务和涉税服务业务范围,建立有关涉税鉴证业务模板;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监管职责,加快注税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我市注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持续推进岗位风险控制和依法治税 (二十)加大各项防控措施的应用和落实力度。一是全面推行和完善信息化防控。全面推广应用一体化平台的各项风险防控功能,加强全员操作培训和督导,在应用中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实现岗位风险控制工作与业务流、信息流的紧密融合。二 是进一步加大风险布控巡查力度。建立布控巡查分析报告制度,对高风险点及时布控,并通过跟踪巡查,检验和改进布控效果,形成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防控机制,促进干部养成良好的风险管理习惯和文化素养。三是积极化解制度设计层面的风险。结合深化专业化税源管理,精简优化管理流程和环节,修订完善现有防控制度措施,并将防控措施从高风险岗位向中风险岗位全面延伸。

(二十一)建立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岗位风险控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类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和考评要求,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定量化的考核和问责,促进防控效果提高。适时对整个防控机制建设、防控制度建立情况以及现有工作流程、制度规定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梳理防控规律,优化控制方法,改进工作流程,提高防控质量和效率。

(二十二)加强对行政管理风险的控制。探索在一体化平台中,把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行政部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防控范围,对行政管理权进行信息化防控。加强督察内审对内部行政风险控制的监督考评,将内部审计工作岗位风险控制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对4个基层局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内部审计。积极配合审计署、财监办对我市的外部审计工作

(二十三)加强财务管理风险控制。规范基层单位财务核算,开展有关经费支出水平和支出质量的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作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通过调研、日常检查等形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实施协议供货二次竞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准确。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做好全系统17个基建项目的监管工作;加大向基层的倾向力度,改善基层分局硬件环境建设。实施预算执行月报制度,按照总局及省局要求实行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的制度,定期考核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各项经费专款专用,支出进度尽量与时间进度同步。加强财务人员基础理论知识、现行会计核算及工作操作流程等培训。稳步推进规范津补贴、公务卡等财务改革。

(二十四)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改进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办法,加强把关审核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全市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按季编制税收执法通报,加大对系统申辩调整前的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全市执法正确率。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基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在检查工作方式上,要与岗位风险控制巡查制度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督察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健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完善重案执行情况反馈和督导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转移到基层, 把纳税人普遍关心和涉及自身权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发布途径和形式,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开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外部门涉税信息调查取证工作

(二十五)强化税务稽查职能。探索建立稽查局和基层管理局之间的工作联系、信息交换或共享制度机制。改进专项检查的组织方式,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协调与配合,全面促进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运行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大案要案,集中各种资源展开深层次、剖析式检查,切实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切实加强查管互动,发挥以查促管和管查结合的整体合力;加大稽查宣传和案件曝光力度,保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打击的声势和震慑力。着力加强稽查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电子查账试点,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裁量权,统一处罚标准,推行“阳光稽查”,创建稽查流动服务品牌。

(二十六)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加强纳税服务、办公室、税政、税源管理、稽查等各职能部门税收宣传的统筹联动,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法,增强税法宣传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加强税收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税收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职能作用。精心抓好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以税法阐释、政策解读、办税程序等内容为重点,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六、切实增强信息化建设支撑作用 (二十七)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实施的技术支持工作。围绕金税三期整体建设要求,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细化的技术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把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信息管税打造坚实 的技术支持体系。

(二十八)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完善和优化“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针对技术平台的工作流整合,以及整体方案和系统权限设计的安全性,坚持做好平台系统业务、技术架构、数据库性能等各项优化工作。推广应用流动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行政办公平台和公文等应用系统的远程移动处理功能。建设行政办公平台,对内网网站进行全新改版,提高信息资源服务水平。创新完善技术运维体系,大力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对网络、设备及应用系统的监控,实现信息化管理与业务服务的融合,提高税务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十九)建设综合数据应用平台。按照专业管理的要求,加强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的统筹协作和服务保障,强化信息管税的支撑作用。加强市县两级联动的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在数据录入环节、纳税人涉税数据导入环节、部门间信息交换环节,设置相应的逻辑规则,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完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数据质量考核制度。完善指标体系,规范数据抽取和定量处理, 强化数据关联挖掘和分析利用,围绕税收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数据增值应用,促进提高专业化征管质量和效率。

七、全面改进强化执行力建设 (三十)强化干部综合考评机制。一是明确和强化责任主体。根据专业化机构和岗位设置,进一步划分明确各项业务对应征纳双方的责任。同时,制定完善全系统各个层级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全面推行岗位职责管理,明确和固化各岗位工作责任,夯实执行力考评基础。二是改进对领导干部的考评工作。坚持“抓班子带中层、抓领导带队伍”的管理思路,进一步优化基层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明确完善重点工作考评内容和标准,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制定《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市局机关和基层中层干部综合考评。探索实行定期讲评制度,规范考评结果公布和使用形式,促进考评工作公开、公正、有效。三是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将干部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推行日常积分制管理。今年,要根据专业化管理要求,对涉税调查、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不同的专业化岗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干部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四是狠抓问责管理。改进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和全员行政告诫办法,坚决治理纪律松弛、作风散漫、政令不畅、协作不力、工作质量差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十一)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按照优化结构、提高能力的要求,多渠道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经验交流制度,坚持定期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相同分工满5年的都要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机关与基层的双向交流轮岗,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坚持开展巡视工作,将巡视成果充分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二是坚持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继续坚持“两条腿”走路,完善民主推荐、测评形式和渠道,选拔不同年龄、不同层面干事创业的干部。借鉴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法,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干部正常退出途径,形成各层级领导干部自然更替的良性循环机制。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选拔指标体系,实现严格管理与科学使用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三是加强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今年,市局和基层局党组对年度内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都要在本级范围内进行专题报告;对党组的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的干部,要进行民主评议。

(三十二)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一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培训职责,研究制定系统教育培训考核办法,按照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培训干部的要求,健全目标明确、结构完善、方法灵活、实用实效的现代培训机制。二是持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大规模培训干部。把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作为各级业务培训必修课,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业务能力为目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税源尤其是所得税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一线干部、业务骨干的培训。针对办税厅、税源管理、稽查、热线等关键服务岗位,开展岗位培训、练兵和业务竞赛,打造一批 “业务尖兵”。普遍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确保在省局的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抓好科级以上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加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有计划地加强研究生和本科层次学历教育。建立专业人才库,鼓励干部考取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三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健全高素质的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督导、质量评估、工作考评,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培训施教体系。

(三十三)持续推进国税文化建设。一是增强国税文化的塑造作用。通过丰富文化建设载体,重点让干部工作、生活、学习中养成良好习惯,从思想上、工作上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深入开展“一局一品”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逐步统一规范国税文化品牌标识。二是坚持典型引路。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分工负责搞好典型示范。培养一批具有行业特色、体现先进思想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推广文化建设、规范管理等各方面的示范单位,选拔敢抓敢管、爱岗敬业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嘉奖力度,营造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深化 “机关党员先锋号”和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完善党的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以党建带群建,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等工作。三是创建和谐稳定的环境。坚持开展队伍思想状况调查,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群策群力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质量;按照新的机构职能和干部配置,加强系统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和干部培训。做好困难职工慰问走访和排忧解难工作

(三十四)加大运转保障力度。一是强化督导考核。改进效能考核模式,整合目标考核工作,解决考核办法繁琐问题。着力加强对重要决策、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做到重点任务项目化、项目推进责任化,强化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加大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对税风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的察访。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蹲点调研,解剖问题,指导工作。各级领导要做到研究决策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时保证落实效果。二是提高工作效能。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秩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上级要增强为基层服务意识,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统筹,强化与外单位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高工作部署的统筹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努力为基层减负。要建立基层请示问题及时回复机制,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基层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营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十五)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全面开展基层分局建设情况调研,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全面建设规范化、现代化的基层分局。要统筹制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步骤,从基础设施、制度、环境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各方面,争取用3—5年时间,切实改善基层分局建设水平,打造一批标杆单位。市局和区县局都要坚持统筹推进,加大各项投入,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基层建设水平普遍大幅度提升。

(三十六)强化税收科研调研工作。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实施税收科研、调研精品战略,加大科研调研成果转化力度。加强科研载体建设,围绕经济税源分析、税收征管、税制改革、四项重点工作等热点深入开展重大科研课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完善学会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学会研讨活动。提高综合调研、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增强辅助决策能力,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和信息刊物的平台作用,促进系统内纵横向工作沟通和交流,提升整体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工作调研力度,充实调研力量,建立基层调研联络员队伍,完善调研参与和激励机制,调动基层骨干和青年人才的调研积极性,力求为决策层全面及时地提供基层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调研的决策辅助作用。

(三十七)规范政务事务管理。推进公文处理、保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落实政务值班制度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确保系统运转顺畅高效。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做好信访调处工作,健全信访工作定期排查、报告、处理机制,建立舆情监测和引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十八)改进和强化后勤保障。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突出抓好车辆、安保、食品卫生等重点环节和事项的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总局、省局关于公务用车、接待、基建等各项有关规定。推进后勤管理规范化,加强资产、车辆、通信、物业、接待、医务、办公用品、食堂等各项管理,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明确指标任务,定期考核检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八、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 (三十九)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修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大廉政考核追究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深入贯彻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领导班子的巡视和考察力度,突出对基层局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转变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等情况的巡视检查。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八不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从税。

(四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围绕“深化岗位风险控制,构建内控预防体系”的目标,加大科技反腐、制度反腐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构建科学、统一、规范、系统的内控预防体系。突出抓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整合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重点工作,促进权力运行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和化解权力运行风险,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建设专项检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深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和示范点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四十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发现苗头、事前预防的工作能力。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有效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突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人员、岗位和事项的监督,加强税收一线分局长、科长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和采购等财务行政岗位的监督,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加政务监督热线上线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第三方调查等形式,畅通建议反馈渠道,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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