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验收交付

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交付

1 项目验收

工程竣工时,向业主方提交全部原始资料、图纸及报告,请业主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达到国家建筑施工规格及验收规范,相关政府质检部门检查、备案、确认质量合格和优良,和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后,则根据业主方发出的竣工证书内指定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1.1竣工验收的条件。

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所有的设备已经在规定时间内试运转,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

1.2竣工验收的程序: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如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 工程移交、收尾及保修

在本工程后期,我们将组成交付保驾中心,专门负责工程业主交付工作和在试运营中的保驾工作。本部门人员将从工程、技术等部门抽调组成。

我们将提前编制交付方案与保驾方案,安排足够的人力、设备和必要的材料。提前与业主进行各方面的沟通,安排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移交。在保驾期内,我们将不影响业主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配合好试运营工作,解决好遇到的一切问题。本部在此期间,也将对交付保驾中心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

工程移交时,我们将所有设施和资料造册并移交业主,并作好现场的收尾工作,按业主的要求清理好现场暂设物。

保修期内,我们将随时准备好人员及机具,应对可能出现的保修任务,保修流程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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