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巡逻岗保安工作标准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职责。
3.2当值领班负责检查、督导本班巡逻人员的工作质量,对有关工作提出改进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及时将当班情况反馈给相应部门。
3.3巡逻管理员负责维护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秩序、清洁卫生;巡查室外及楼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等完好的情况;协助当值领班处理紧急情况。
4.0工作程序。
4.1巡逻次数,每2小时至少对整个区域巡查一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时间频率)。
4.2巡逻要求。
4.2.1接班后定时在巡逻区巡查,严格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签到(填写《巡逻签到表》),巡逻时应留意有无可疑人员、车辆停放、楼层的门窗、公用设施有无损坏,有无异常光线、烟雾,听是否有异常声响,闻是否有异常的气味,观察重点部位有无异常的现象。
4.2.2巡逻处理问题要礼貌使用文明语言,不得鲁莽行事,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向当值领班报告处理。
4.2.3有上级检查时,必须先行礼,在回答上级询问时,要保持立正姿势,并主动向上级汇报值勤工作情况。
4.2.4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及人员。
4.3巡逻内容。
4.3.1检查治安、防火、防盗、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中控室(或管理处值班室)。
4.3.2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包括烟感器、报警按钮、消防栓、正压送风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开关等),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无阻。
4.3.3检查防火门是否关闭,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锁闭及有无损坏。
4.3.4巡视楼宇外墙、玻璃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损坏做好记录,并上报领班或管理处相关领导。
4.3.5在责任区域内巡查,发现有可疑人员,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属三无人员应驱出管辖区;属摆卖、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管辖区。
4.3.6巡视及维护责任区域内的清洁、环境、绿化等。
4.3.7协助领班巡查区域内岗位当值人员值班情况及纠正不正确的行为。
4.3.8巡视时见到客户要主动打招呼问好,有礼貌地回答客户的查询,实行文明服务。
4.3.9建立岗位记事本,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记录备案,做好交接岗和交接班的口头与书面汇报。
4.3.10接到治安、火警或其它突发事件报警,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作出正确的处理。
5.0记录。
6.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