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市气象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市气象局督督办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条 贯彻落实治区气象局、 市委和 市人民政府关统筹规督检考核工作要,保障 市气象局各项重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严肃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 市气象局督督办工作依据《广西壮族治区气象局督督办工作管理办法》(桂气发〔09〕78 )制定实施细则。
二条 市气象局督督办工作围绕治区气象局、 市委和 市人民政府以及 市气象局重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各司其责分级管理、协调动创新方式、讲实效原则开展。
三条 办法适用 市气象局对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及各设机构(以下简称承办单位)督督办工作。
二 工作体系 四条 市气象局督督办实行市气象局统领导、市气象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各设机构协配合工作体系。
其局办公室责对全局综合性重事项进行督办;各设机构、财心责对单位归口管理事项以及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年工作目标进行督办。
()局办公室责组织制定 市气象局督督办相关制和工作计划;责督督办工作组织协调;责汇总报告 市气象局督督办事项完成情况。
(二)各设机构、财心责完成 市气象局交办专项督督办任以及归口管理工作督督办任并按要及反馈完成情况。
(三)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责建立健全单位督督办工作制落实督督办工作人员完成 市气象局交办督督办事项办理并按要及反馈完成情况。
五条 局办公室原则上对各设机构进行督办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对各县(市、区)气象局和各直属单位进行督办;各设机构对各县(市、区)气象局和直属单位进 行督办。
各县(市、区)气象局责督地方党委、政府策部署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六条 建立 市气象局督人员队伍由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和各设机构推荐副科级以上人员组成主要参与实施 市气象局年督任。
建立督席会议制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和研讨协商。
七条 市气象局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设机构和单位参加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各类督检工作计划管理充分发挥纪检机构纪律检和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监督作用整合各方形成工作合力。
三 容、形式和程序 八条 督督办主要分四类类是日常督事项;二类是重任督事项;三类是全局综合性督事项;四类是其他要督事项。
()日常督事项。
治区气象局、 市委和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 市气象局办理事项; 市气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议等议定重事项;治区气象局、 市委和 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 市气象局落实事项; 市气象局领导批示重要事项以及考察调研有关指示批示事项。
(二)重任督事项。
治区气象局、 市委和 市人民政府重策、重要件确定气象部门贯彻落实任; 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 市气象局落实事项;全区气象局长会议、 市气象工作会议部署重任。
(三)专项督事项。
从治区气象局、 市委和 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或政策件、 市气象局党组年重工作、重气象规划、 市气象局党组或 市气象局印发重要政策件遴选出要组织开展专项督事项。
九条 督督办主要形式 ()面督。
通面了汇总、发布督任单和督办通知单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按办理。
(二)会议督。
通专题会汇报、协调会座谈等途径结合电话催办等方式了督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承办单位按办理。
(三)现场督。
对些进展缓慢、落实不力事项深入现场了情况发现问题明确责任组织开展面对面实地督督办。
(四)督调研。
对些关系全局、影响重或热难事项进行深入全面调了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主动局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和指导义督调研报告。
(五)+督。
充分运用现有信息系统和平台开展督工作动化采集考核数据依据减少基层重复报送考核佐证材。
局办公室对办法八条涉及全局综合性重事项提出办理要、办理限、承办单位(包括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等。
(二)交办。
局办公室对立项督督办事项应及向承办单位发出;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电话、行、面谈或召开会议等方式向承办单位交办。
(三)跟踪。
局办公室对重策部署和办理限较长事项建立督督办工作台帐进行动态跟踪督与提醒掌握全程进展情况并提醒承办单位按办理。
(四)反馈。
承办单位应按局办公室要反馈督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事项涉及两以上承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反馈完成情况。
不能如期完成应及向局办公室面说明原因。
(五)复核。
对重策部署落实情况局办公室选择关高、影响面事项进行实地调复核。
(六)报告。
局办公室应及汇总督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并向 市气象局报告分析存问题提出供领导策参考见和建议。
(七)通报。
(八)归档。
局办公室应对督督办事项进行登记并按档案管理规定集整理督督办事项全部材及立卷归档。
四 工作要 十条 督督办工作要贯穿气象工作全程研究策提出督督办要部署工作明确督督办事项策实施检落实情况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十二条 各单位要明确督督办职责机构建立健全督督办工作机制配备得力人员责督督办工作。
十三条 将督督办工作理论和实际纳入培训课程建立施行督干部定期培训制提高其综合协调、把握政策、调研究、策参谋等能力。
十四条 督督办事项规定限办结遇特殊情况不能按办结应及申请延期并按新批准限抓紧办结。
十五条 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材应全面、真实、准确;事项涉及两以上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应主动协配合主办单位办理落实。
五 考核与奖惩 十六条 市气象局对督督办事项涉及承办单位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容包括督督办制建设、人员配备、费保障情况督督办事项办理质量、办理效等。
十八条 对督督办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重损失或影响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 附则 十九条 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设机构可参照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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