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一)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赋予济发达镇部分县级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省人民政府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推动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录》行政审批与公共类行政许可事项由济发达镇所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济发达镇人民政府签订委托实施。

济发达镇人民政府不得就委托事项再行委托。

《目录》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事项由济发达镇人民政府相对集行使行政处罚权并依法实施与相对集行政处罚权有关行政检和行政强制措施。

二、济发达镇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指导目录围研究确定各济发达镇具体赋权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下放权限监管责任清单进步明确权力下放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健全权力监督机制。

济发达镇辖区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再行使已赋予济发达镇权限但应加强行政指导、监督检和备案审等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

三、济发达镇所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济发达镇指导人才、技术、设备、络端口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强培训和业对接跟踪试进展情况适按法定程序研究调整指导目录进步深化改革成效。

四、各济发达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实施工作确保相关权责落实到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赋予济发达镇权限围具体行政行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件发布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0年5月6日。

(件主动公开)福建省赋予济发达镇部分县级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

行政审批与公共类(8项) 序 权限名称 权限类型 权限依据 原实施机关 备 农村土地承包营权纠纷仲裁 行政仲裁 《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08年修改)十二条、五十五条 《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营纠纷调仲裁法》(009年)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 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林木采伐备案 公共 《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08年修改)三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 房地产介机构备案 公共 《房地产纪管理办法》(06年修改)十条、十条、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核准 行政许可 《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08年修改)四十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07年修订)十条、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5 占用农业灌溉水、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06年修改)三十五条 《占用农业灌溉水、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0年修改)六条 3《国院对确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定》(06年修改)70项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6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06年修改)四十八条 《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07年修改)二十三条 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07年修改)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7 劳动用工备案 公共 《福建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试行办法》(闽劳社〔009〕)四条、五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通知》(劳社部发〔006〕6)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8 就业失业登记 公共 《就业与就业管理规定》(08年修改)六十条 《福建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闽劳社〔009〕5)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9 特困人员供养 行政给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09年修改)十条、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0 给予低生活保障 行政给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09年修改)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给予临救助金(额) 行政给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09年修改)四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行政给付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003年国院令38)二条、四条、六条、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3 再生育证审批 行政许可 《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05年修改)十八条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实行、二孩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通知》(闽卫政法函〔06〕3)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09年修改)四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07年修改)二十二条、二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5 独生子女父母领证奖励 行政给付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07年修改)三十四条、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6 再生回收营者登记、变更备案 公共 《再生回收管理办法》(007年商部、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环境保护总局令8)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7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09年修改)四十条 《福建省实施〈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0年)三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8 县级立项公建项目用地预审 其他行政权力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09年修改)五十二条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0年修改)二十二条款、二十三条款 3《建设用地审报批管理办法》(06年修改)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06年修改)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二、行政执法类(59项) 序 权限名称 权限名称(子项) 权限类型 权限依据 原实施机关 备 伪造、冒用、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产品认证证和标志处罚 行政处罚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007年修改)三十五条、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08年修改)五十条、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 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其他安全隐患饲、饲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等处罚(含子项) 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其他安全隐患饲、饲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处罚 行政处罚 《饲和饲添加剂管理条例》(07年修改)二十八条、四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饲、饲添加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 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其他安全隐患饲、饲添加剂营者不停止销售处罚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营许可证生产、营兽药等违法行处罚 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00年修改)三条二款、五十六条款 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5 按照国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等处罚(含子项) 按照国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处罚 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00年修改)六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建立兽药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处罚 3使用禁止使用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处罚 将人用药品用动物处罚 6 生产、销售取得登记证或者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容不肥产品假冒、伪造肥登记证、登记证等违法行处罚(含3子项) 生产、销售取得登记证肥产品处罚 行政处罚 《肥登记管理办法》(07年修改)二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假冒、伪造肥登记证、登记证处罚 3生产、销售肥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容不处罚 7 直接向农田排放不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污废水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08年修改)三十三条款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8 对破坏或者擅改变基农田保护区标志处罚 行政处罚 《基农田保护条例》(0年修改)三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9 侵占、毁坏沿海防护林地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995年)十四条、二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0 违法采伐沿海防护林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995年)二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艺表演团体、演出纪机构违规处罚(含3子项) 擅设立艺表演团体、演出纪机构或者擅从事营业性演出营活动处罚 行政处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06年修改)四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超围从事营业性演出营活动处罚 3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纪机构变更营业性演出营项目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处罚 对营业性演出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情形处罚 行政处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06年修改)四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3 对擅从事娱乐场所营活动和娱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娱乐营许可证、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并明举报电话处罚 行政处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06年修改)四十条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07年修改)二十四条、二十八条、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含3子项) 物业企业擅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08年修改)五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擅改变物业管理区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等事项处罚 3建设单位擅处分属业主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处罚 5 对建筑市场发包方违法行处罚(含5子项) 审行发包建筑工程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质条件单位代理发包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09年修改)六十五条款 《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00年)四十二条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认定处管理办法通知》(建市规〔09〕)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违法发包处罚对象包括企业和人 将工程发包给无质或不具有相应质等级单位承包处罚 3发包方或发包代理单位向承包方指定分包单位或要承包方垫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处罚 发包方发包分部、分项工程处罚 5不委托监理处罚 6 房地产纪机构及其人员违法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租、出售等纪业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三十二条、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7 对建筑市场承包方存无质证或越级承包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违法行处罚(含3子项) 无质证或越级承包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处罚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09年修改)六十条、六十条、六十二条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00年)四十九条 3《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00年)四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认定处管理办法通知》(建市规〔09〕)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无质证或越级承包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处罚对象包括企业和人 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处罚 3让介业处罚 8 册擅以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办理变更册仍执业逾期不改处罚 行政处罚 《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06年修改)三十六条、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9 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履行册房地产估价师义以及违规从业行处罚 行政处罚 《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06年修改)二十六条、三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0 违反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处罚(含5子项) 不具备规定条件从事白蚁防治业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00年建设部令30)六条、九条、十条、十条款、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房屋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处罚 3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合格药物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出具白蚁预防合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证明件处罚 5不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处罚 施工图设计件审或者审不合格擅施工等行处罚(含3子项) 施工图设计件审或者审不合格擅施工处罚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09年修改)五十六条四款 《城市地下空开发利用管理规定》(00年修改)三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使用或者装饰装修擅改变地下工程结构设计处罚 3地下工程专用设备、器材定型、生产执行国统标准处罚 装修活动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007年)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不履行册造价工程师义等行处罚 行政处罚 《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06年修改)二十条、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0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6)二十二条 3《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0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6)二十八条、三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册建造师不履行建造师义等行处罚 行政处罚 《册建造师管理规定》(06年修改)二十六条、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 施工单位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09年修改)七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09年修改)六十六条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000年建设部令80)十九条 《建筑业企业质管理规定》(08年修改)二十三条、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 取得气营许可证从事气营处罚(含子项) 取得管道气特许营权从事管道气特许营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气管理条例》(06年修改)四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管理部门 取得瓶装气营许可证从事气营处罚 3取得气汽车加气营许可证从事汽车加气营处罚 取得瓶装气供应许可证从事气销售处罚 7 饮用水水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擅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排污口处罚(含子项) 饮用水水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06年修改)六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擅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排污口处罚 8 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00年修改)五十六条 《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0年)十九条款、四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9 取得取水申请批准件擅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处罚 行政处罚 《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07年修改)三条款、三条三款、四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30 侵占、毁坏、破坏水工程及防汛设施等处罚(含子项) 侵占、毁坏、破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有关设施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06年修改)七十二条 《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06年修改)八条三款、六十条 3《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08年修改)四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毁坏、侵占、破坏防汛、水监测、水地质监测等设施及防汛备用器材物处罚 3 对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00年修改)四十八条 《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0年)四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3 对水土保持方案确定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00年修改)五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33 对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进行河道采砂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防洪条例》(00年)四十六条 《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08年修改)十八条、十九条、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3 禁止开垦坡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开垦、开发处罚(含3子项) 二十五以上陡坡地和饮用水水级保护区山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00年修改)四十九条、五十九条 《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0年)四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全坡面开垦、顺坡开垦耕种等不合理开发生产活动处罚 3开垦、开发、占用和破坏植物保护带处罚 35 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要采砂或及清除砂石弃碴处罚(含3子项) 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要采砂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08年修改)十八条、十九条、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及清除砂石弃碴处罚 3禁采期采砂处罚 36 危害河道行洪安全行处罚(含5子项) 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开采地下、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08年修改)四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规定河道管理围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处罚 3批准河道滩地存放物、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或者进行考古发掘处罚 擅砍伐护堤护岸林木处罚 5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规定或者指令不从防汛指挥机构调处罚 37 用人单位违反国规定侵害女职工、成年工合法权益处罚 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00年国院令3)三条款、二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38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延长劳动者工作处罚 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00年国院令3)三条款、二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39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以招用人员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处罚 行政处罚 《就业与就业管理规定》(08年修改)三条、十四条、六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0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处罚 行政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00年国院令36)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劳动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法行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0年修改)五十八条、六十条、九十二条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实施条例》(008年国院令535)三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职业介机构违反《就业与就业管理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 《就业与就业管理规定》(08年修改)五十八条、七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3 许可和登记擅从事职业介活动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05年修改)六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对批准擅兴建殡葬设施处罚 行政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0年修改)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5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规定标准处罚 行政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0年修改)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6 对制造、销售不合国技术标准殡葬设备处罚 行政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0年修改)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7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处罚 行政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0年修改)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8 违反地名管理规定处罚(含3子项) 使用标准地名或者按照国规定写、译写、拼写标准地名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3)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擅设置地名标志处罚 3涂改、玷污、遮挡和擅移动、拆除地名标志处罚 9 对册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处罚 行政处罚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003年国院令386)四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50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执业等违法行处罚 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06年修改)二十四条、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07年修改)七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5 对卫生质量不合国卫生标准和要继续营业等行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09年修改)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防疫机构 5 对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营业等行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07年修改)三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5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卫生行政许可擅从事依法应当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活动处罚 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07年修改)六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5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处罚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90年国教育委员会令0、卫生部令)三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55 幼儿违反规定实施保育教学活动处罚(含3子项) 登记册擅招收幼儿处罚 行政处罚 《幼儿管理条例》 (989年国教育委员会令)二十七条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998年国教育委员会令7)五条、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幼儿舍、设施不合国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处罚 3幼儿教育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处罚 56 对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规定处罚(35子项) 随地吐痰、乱扔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07年修改)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99年)九条、十条、十二条、三十条 3《城市公厕管理办法》(0年修改)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05年修改)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 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005年建设部令39)二十条、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可由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规定城市围济发达镇集行使 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批准张贴、张挂宣传品等处罚 3城市人民政府规定街道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处罚 不按规定、地、方式倾倒垃圾、粪便处罚 5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义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处罚 6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处罚 7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不及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处罚 8批准擅饲养畜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处罚 9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擅设置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处罚 0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占道营、堆放物影响市容处罚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影响市容处罚 批准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按批准拆迁方案进行拆迁处罚 3不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建筑物或者设施处罚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处罚 5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居民炉口、烟囱等排污口朝向街面处罚 6进入城市运行各种水陆交通工具外观不整洁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关闭车船卫生车船上废弃物进车码头随排放处罚 7客运车辆设废弃物容器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处罚 8乱倒垃圾、粪便、污水处罚 9随地便溺、焚烧树叶和垃圾处罚 0市区道路冲洗机动车辆处罚 清掏下水道和河道污泥及运走处罚 封闭阳台、破墙开店影响市容处罚 3擅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或者按要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处罚 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处罚 5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罚 6从事城市生活垃圾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运输程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处罚 7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处罚;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处罚;擅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处罚 8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处罚 9施工单位及清运工程施工程产生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处罚 30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人或者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处罚 3处置建筑垃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程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处罚 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件处罚 33核准擅处置建筑垃圾处罚 3处置超出核准围建筑垃圾处罚 35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处罚 57 对违反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规定处罚(6子项) 擅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09年修改)二十七条、四十二条 《城市供水条例》(08年修改)三十五条 3《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007年建设部令56)二十九条 《城镇气管理条例》(06年修改)五十条 5《城市照明管理规定》(0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二十八条、三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市政工程、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 可由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规定城市围济发达镇集行使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城市道路上行驶处罚 3机动车桥梁或者非指定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处罚 擅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处罚 5桥梁上架设压力公斤平方厘米、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易爆管线处罚 6擅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处罚 7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处罚 8对设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检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缺损及补缺或者修复处罚 9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处罚 0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不及清理现场处罚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处罚 紧急抢修埋设城市道路下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处罚 3按照批准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要移动位置、扩面积、延长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处罚 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围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处罚 5擅将建设施供水管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系统连接处罚 6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系统直接连接处罚 7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处罚 8擅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处罚 9气设施保护围建设占压地下气管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处罚 0与气营者共制定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气设施安全活动处罚 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处罚 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擅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废渣、废液处罚 3擅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处罚 擅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处罚 5擅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处罚 6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行处罚 58 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规定处罚子项) 批准进行临建设按照批准容进行临建设以及临建筑物、构筑物超批准期限不拆除处罚 行政处罚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09年修改)六十四条、六十六条 《福建省实施〈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0年)六十五条款、六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市、镇规划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处罚 3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验线处罚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见组织竣工验收处罚 59 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规定处罚子项)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条例》(07年修改)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 《福建省城市林绿化管理条例》(08年修改)二十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可由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规定城市围济发达镇集行使 树木上刻、打钉和拴系牲畜处罚 3距离树木二米以挖土、挖坑和挖窖处罚 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处罚 5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倾倒废弃物、放牧、采石、挖土和其他有害绿地行处罚 6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处罚 7砍伐、擅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处罚 8损坏城市绿化设施处罚 9擅将规划确定林绿化用地改作他用或侵占现有林绿地处罚 0对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商业、摊处罚 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处罚 相关热词 福建省济社会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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