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语言技巧之研究

技巧,即巧妙的技能。

审判人员语言技巧,就是指审判人员巧妙地使用语言的技能,也就是审判人员巧妙地掌握和运用语言进行口语表达的能力。

审判人员审判活动中口语言辞)表达能力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审判活动的质量,更关系到人民法官的形象以及国家法律的尊严。

因此,笔者根据从事二十多年来审判活动工作的经验,对审判人员语言技巧谈谈肤浅的体会。

一、言辞要合法言辞,即口头言辞,也就是讲话,是指表达说话意思的词语。

一般人的口头言辞要求符合以下几个要求:(一)口头言辞要求准确,即要求言辞标准确切。

标准,即规范,言辞标准包括说话规范化和言辞规范化两个方面的内容。

说话规范化,是指讲话时要求用普通话。

所谓普通话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则的语言,是汉民族的通用话。

普通话不等于北京话或北方话。

近百年来,普通话广泛地吸取了其他方言中的成分,比任何方言更丰富、更完整,也更准确。

言辞规范化,是指选取用口头言辞要能够表达口语内容。

确切,就是确实,贴切的意思。

口头言辞要做到确实、贴切,就必须:(1)选用言辞要因对象而异。

包括对象的身份、年龄、性别、职业与职务、文化修养、性格、受好,以及与说话者之间的关系等。

(2)选用言辞要因目的而异。

包括直接目的与间接目的。

(3)先用言辞要因场合而异。

包括相对固定的场合,临时性场合,特殊场合等。

(4)选用言辞要因时间而异。

包括正常时间、法定时间,非常时间等。

(5)选用言辞要因内容而异。

包括政治性的、宣传性的、知识性的和生活性的等等。

(二)口头言辞必须鲜明,即要求口头言辞必须简洁、明了。

简洁,即简单、干净。

口头言辞要做到简单、干净,就必须:(1)尽量选用质朴的话,而不选用虚妄的话;(2)尽量选用简短的话,而不宜选用冗长、囉嗦、过于琐碎和随意重复的话,以及不必要的口头禅等;(3)要求选用干净的话,而不宜选用拖泥带水和枝横蔓生的话以及脏话、粗话等。

明了,即清晰、明白。

口头言辞要做到清晰、明白,就必须:(1)要选用合逻辑的话,而不宜选用语无伦次,诘屈聱牙的话;(2)要求选用通俗易懂的话,而不要选用晦涩的话和做法作高深的话,更不能选用不通用的方言、土话、黑话等。

(三)口头言辞要求生动,即要求口语形象、含蓄与感人。

口语要想形象感人,就必须:(1)要注意选用形象、生动、富有哲理的话,而不宜选用套话、僵死的话或已淘汰的,没有生命力的话

(2)要求选用富有感染力的话,而不宜选用富丽堂皇、虚无飘渺的话

要想口语含蓄,就必须:(1)要注意选用辞近、意远,婉转的话,而不宜选用类似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的话;(2)要注意选用深沉、刚柔结合的话,而不宜选用一味追求缠绵、柔情蜜话的话

审判人员言辞,除了要求符合上述一般人的口头言辞要求外,还要求言辞合法。

因为审判人员是代表人民法院审判刑、民事等案件的,审判人员言辞就是代表人民法院讲的、是国家法律的体现。

具体地说,审判人员言辞要合法,包括以下三层含意:(一)使用言辞的顺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要注意在哪个诉讼阶段,就使用哪个诉讼阶段的言辞

而不能在开庭审理阶段,就使用法律审理完毕时的言辞;也不能在法庭调查阶段,就叫诉讼双方去辨论;更不能在案件审理阶段,就告诉当事人案件处理的结果。

(二)审判人员言辞不能违背法律。

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审判人员就不能说“把律师押下去”或“把证人押上来”之类的话

(三)有法言法语可用的,则不能用普通言辞

例如,到法院去起诉,通常人们会说去打官司。

审判人员在进行审判活动时,只能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是正当的。

”而不能说:“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打官司是正当的。

审判人员在进行口语表达时,使用口头言辞要讲究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要讲究辞旨,即话话的目的和选用的词语要求完全一致。

例如:叙述犯罪事实的要选用陈述语词;驳诘的要选用论辨语词;判决主文则要选用法言法语等。

其二,要讲究辞气,辞气即言辞气度,也就是指言辞的气魄和表现出来的度量。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载有:“曹子以一剑之任,枝恒公之心于坛坫之上,颜色不变,辞气不悖。

审判人员审判工作中使用口头言辞必须讲究辞气,要尽量做到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对象能用不同的辞气进行言辞表达。

例如,审判人员选用口头言辞时,该用婉转语词时就不应用刺激语词;反之,该用刺激语词时,则不宜选用婉转语词了。

其三,要讲究辞致,所谓辞致,即说话选用言辞,要讲究背景,场合和情感,声调等。

如,审判人员法庭上对被告人的发问,对初犯青少年与对间谍特务的发问必须讲究背景、场合、情感、声调等,对他们的发问应有所不同。

若眉毛胡子一刀剃,就势必达不到发问的目的。

其四,要讲究辞序,辞序即词序。

我们说话用的言辞要有头有脑,法言法语要规范,而不得任意颠倒语词相对的固定结构。

例如,人犯与犯人、犯罪与罪犯、本件和原件核对无异和原本与本件核对无异等不得颠倒,如果颠倒了它们的词序,其意义也就变了。

其五,要讲究辞色,辞色即说的话与说话的神态。

审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针对不同的说话对象而选用不同的词色。

例如,找十六、七岁的被害少女谈话和谈话时的神态,应与审判长对杀人犯罪宣判时的言辞和神态有天壤之别。

从当前审判人员口语表达的实践来看,在运用口头言辞方面,应着重注重以下几点。

其一,口头言辞应注意规范。

审判人员平时应注意养成使用口头言辞规范化的习惯,这样既有利于树立审判人员的威信,又能体现审判人员言辞的力度感。

如果审判人员在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口头言辞规范化问题,其言辞往往就会混同于老百姓的言辞

例如,一位审判人员法庭调查时,问双方当事人,是这样的:“你们打群架的时间,是用什么家什打的?”在这里,“你们”应由当事人的姓名代替,“打群架”应改成殴斗,而“家什”则应改成凶器或工具。

其二,选用口头言辞要注意准确。

准确,是审判人员使用言辞的生命。

审判人员使用的言辞不准确,不仅有损于人民法院的威信,而且会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例如,一位审判人员法庭上说:“被告人刘××在大桥底下的高粱地里,将女青年××强奸了。

被告人辩解道:“我没有在大桥底下的高粱地里强奸她。

大桥底下有水,没有高粱地。

”经查,被告人刘××是在大桥南侧河套的高粱地里将女青年×××强奸的。

又如,一位审判人员法庭上说:“被告人×××家有妻子四人。

被告人法庭上辩解道:“我没有四个老婆。

”还如,一位审判人员法庭上说:“……更为严重的是:被告人竟惨无人道地将耕牛活活杀死!”真叫人啼笑皆非。

再如,一位审判人员说话:“……自行车、羊毛毯、钢笔、介绍信等物,价值一千一百余元。

”不知这位审判人员是怎样把“介绍信”的价值折算出来的。

其三,选用口头言辞要注意明了。

口头言辞要求明了,是由审判人员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一般地说,若非策略上的需要,审判人员审判工作中都应当说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话

审判人员选用了明了的言辞不仅有利于言语的迅速交流,而且能显示出审判人员的作风精明、干脆、利落。

反之,如果审判人员使用的口头言辞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脑,就必然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例如,一位审判人员法庭上说:“被告人×××,男,五十三岁,汉族,××市××县人,原系上海无专厂职工,……”。

“上海无专厂”究竟是什么厂,别人不知道。

又如,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人叫马××,被告人叫牛××,被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审判员在庄严的法庭上高声宣读判决书的事实部分时说:“婚后……牛马感情不合,以至于最后发展到感情完全破裂。

”听到这里,听众不禁要问:“牛和马的感情合或者不合与法院何干?”其四,选用言辞要注意庄重。

审判人员使用的口头言辞要求庄重,是审判人员特有的品格和具体体现之一。

庄重的言辞,才能显示出审判口语的威慑力和打击力,任何轻浮、污秽的言辞都是审判口语必须摒去的。

例如,一位审判人员法庭上说:“被告人×××狂叫‘快来看,有看勿看猪头三’……。

”这是一流氓叫过路人来看被他撕下衣服的女青年上身,但审判人员在庄严的法庭上去引用了。

又如,一位审判人员说:“被告人丁××自××年×月以来,与王××奸恋不止,双宿双飞,黑夜白天引诱求欢,对王的十三岁幼女张××连续奸淫十月,并同期与其母家插奸淫。

”在这里,不健康、言辞错、逻辑错的话审判人员法庭上也念了。

再如,一位审判人员说:“……于是双方发生争吵和谩骂,罪犯刘××喊:”烂狗污,过来,给我打。

“与定罪量刑无关的绰号本不应出自审判人员之口。

还如,一位审判人员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说:“被告人×××利欲熏心,别有用心,厚颜无耻,四处活动,大肆贪污,接受贿赂,一毛不拔,为自己营造安乐窝。

”不庄重地乱用四字格的言辞,只会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

其五,不要说错法言法语

善于选用法言法语进行口语表达,可以说是审判人员进行审判工作时专业水平高低的体现。

一般地说,在审判工作中,凡是有法言法语可作的,审判人员都应用法言法语,而且要争取多用、用好法言法语,因为法言法语本身就是审判口语中的重要武器之一。

但在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往往把一些法言法语说错。

例如:把“紧急避险”说成“紧急避难”;把“着重调解”说成“调解为主”;把“宣判无罪”说成“不给被告人刑事处分”;把“法定代表人”说成“法定代理人”,把“拘留、逮捕”说成“抓捕”;把“起诉”说成“诉讼”,把“人犯”说成“犯人”;把“自首”说成“坦白”;把“没收财产”说成“退赔”;把“无罪释放”说成“免除刑罚”;把“供认不讳”说成“供认不会”等等。

综上所述,我们审判人员只要在实践中多用、善用言辞,做到五个讲究,五个注意,并不断地积累审判工作中常用的言辞,就能逐步地掌握使用口头言辞的规律,日积月累就能应用自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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