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配发工装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通知
各部门:
为不断提升**保安公司品牌形象,充分展现工作人员的风采,进一步提高公司各服务窗口的工作水准,公司自去年以来已分两批订做工装,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现经检查,个别人员仍存在着混穿工装及不穿工装等不良现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现根据公司着装规范(张保通2011第3号)的精神,特作重申通知如下:
二、着装具体规定。
1、夏季着装要求:男士下身为西裤,上身为短白衬衣,白衬衣下摆必须扎在裤腰内,可不扎领带,脚穿深色皮鞋或深色皮凉鞋,不得赤足;女士下身为一步裙或西裤,上身为短白衬衣,可不扎领带或领结,脚穿深色皮鞋或深色皮凉鞋,不得赤足。
2、春、秋季着装要求:男士下身为西裤,上身外为西装上衣,内着长袖白衬衣,白衬衣下摆必须扎在裤腰内,必须扎领带,下身为西裤,脚穿深色皮鞋;女士着装要求与男士基本相同。
3、冬季着装要求:男士和女士原则上与春、秋季相同,但外出时不作统一规定。
4、换季易装时由办公室负责发布执行公告。
四、着装监督管理。
1、凡在工作时间内不着工装被查实的,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扣除责任人服装费1000元,并对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一次性罚款200元。
3、凡在工作时间内不佩戴工牌被查实的,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500元,并对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一次性罚款100元;其它违反着装规定的行为,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罚。
4、因本人原因不满三个月的离岗、离职人员,工装费用自付;在办理离岗、离职手续时须扣除服装费1000元。
5、公司办公室、人资部、督察室负责日常工装穿着的检查工作,财审部依据上述部门的联合意见实施扣款。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立即执行。
201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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