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工作工作责任制度

工伤保险工作工作责任制度。

一、每月25号之前更新保险名单,将辞职或换岗的员工更换为在职在岗员工,注意事项:

1. 以受伤率较高的制管、吊带、换模、调机、机电、司机等工种为主要购买工伤保险对象;。

2. 更换时必须查询计划换下的员工是否有工伤工伤是否理赔保险公司只理赔在保的工伤员工,禁止更换理赔工伤员工,否则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理赔过的员工不能够作替换申请。

3. 所有更换名单都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部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通知保险公司更换

二、工伤事故报案操作流程。

1. 各部门、各车间主管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查询该员工是否有购买保险,若没有购买保险,必须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更换名单,医院病历上日期必须在保险公司受理有效日期后(向保险公司递交名单更换申请后的2—3天);。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保险统计记录工作

1) 工伤保险购买记录表:记录工伤保险购买日期、姓名、年龄、工种

2) 工伤备案表:详细记录员工姓名、工种工伤时间、报案时间、住院时间、出院时间、费用、是否仍需要治疗、理赔申请时间、收到赔款时间、金额等资料备查。

三、理赔操作流程。

1. 人力资源部保险责任人准备相关资料,通知保险公司过来理赔;。

2. 理赔资料:

1) 事故证明(盖公司章,注意要与工伤员工购买保险时用的公司名称一致);。

2) 事故通知(盖公司章,注意要与工伤员工购买保险时用的公司名称一致);。

3) 伤者病历、发票;若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住院清单等(注意伤者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4) 委托授权书(工伤员工签名加盖手印);。

5) 保单复印件;。

6) 团险常规理赔申请书(工伤员工签名加盖手印,盖公司章);。

7) 伤者身份证复印件A4一张。

3.理赔费用:正常情况下,在递交申请十个工作日后,保险公司将赔款汇入公司帐户,并附赔款通知书,人力资源部保险责任人在确认理赔金额后,通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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