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区消防分局行政审批窗口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区消防分局行政审批窗口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XX消防窗口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窗口工作获得了多方的认可,工作成效得到了稳步的提高,窗口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今年一月至十二月份,消防窗口共受理审核验收件204件,其中审核105件,验收69件,开业前检查28件。现将我分局2012年窗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在依法行政上,我分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消防条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对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申请开业、使用和申请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办理行政许可。我分局还加强对分局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我们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凡是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合法提出的许可申请,我分局均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的规定,严格审查,并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强化服务监督,确保成效。

分局每月不定期对窗口服务质量和办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进行走访了解。掌握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评价,并将此作为干部量化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分局办事要求、标准、规程、监督方式在窗口进行公开,广泛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在为民服务中,分局还进一步完善了限时办结制度、办事告知制度,落实跟踪督办,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三、切实方便群众,热情服务

XX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消防窗口作为分局接待群众办事的便民窗口,始终坚持“真诚服务,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窗口工作人员切实强化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意识,热情服务。通过不断完善“一站式”审批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加快消防审批速度,充分发挥消防服务窗口作用,积极为地方单位和广大群众服务,赢得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工作中,消防窗口实行“预约服务制”、“定期回访制”、定期走访各相关职能部门等多项具体措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加方便了投资者;在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审批时,窗口依照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对所有的申报项目进行公平公正审批,对待任何项目一视同仁,对于合格的项目尽早提前予以审批;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的,及时告知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后及时予以复查。由于新消防法实施后,在审批程序上与以往有所不同,为了方便群众分局还将有关办案流程和细则制作成卡片发放给办事群众,并积极与各个部门协调,组织召开协调会,商讨相关事宜;在审批权限上新消防法也有新规定,要求一些重大项目归属支队审批分局只做备案审核,对于此类案件分局实行“跟踪制”,全面掌握审批进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此外,为了能更快、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分局还制作了反馈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消防窗口工作

四、狠抓廉政建设,拒腐防变。

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理念,分局在全年工作中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始终,把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五个严禁》(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始终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肃认真,依法办案,拒绝贿赂吃请,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同时公开办事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构。加强窗口建设,将建筑工程审核、验收等工程程序和时限公开,积极受理群众申报事项,及时给予满意答复。在社会各界聘请13多名消防廉政监督员,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以上各项措施和努力,分局的廉政工作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无各类违法和违纪案件的发生,没有一起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今后,消防分局窗口还将持之以往,继续力争“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窗口,继续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办事原则,把消防审批工作“做到、做好、做优”,以优质的服务为全区和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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