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印章管理规定]行政印章管理办法

学院管理规定。

条 印是学院各项管理活动行使职权重要凭证和工具规和加强对学院管理特制定规定。

二条 凡冠有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样各部门印适用办法。

三条 印刻制

()学院部门刻制必须院长办公会研究由院办公室刻制、分发任何部门和人不得行刻制印。

(二)各部门刻制印由院办公室备案并发方能启用。

四条 印管理

()学院公、院领导签名统由院办公室管理学院钢印由教处管理;各部门印由各部门管理必须指定有高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强人具体管理

(二)印应放置铁皮柜或专门加锁抽屉里保存。

(三)各类印原则上不得带出院外因特殊原因要外出用印必须院领导(院)和部门责人(部门)批准并由责管理管理人员亲携带外出用印

(四)不按规定用印或因管理不善导致印丢失给学院造成重损失将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和济责任。

五条 印使用。

()各类必须按照部门职能和管理用印不得越权用印

(二)凡使用学院必须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签并用印登记上登记;使用部门印由部门责人批准。

(三)加盖学院领导人人签印必须领导人批准。

(四)用印必须按院领导审批见审用印件容、格式无误方可用印

盖出印必须保证位置恰当图形端正、清晰。

(五)凡盖出具介绍信必须留有存根严禁出具空白介绍信不得空白表格及证、便笺等空白件上盖。

六条 印使用围。

()公。

、以学院名义上报下发各类公由院办依照院长发稿纸上签用印

、以学院名义上报各类报表。

3、以学院名义颁发毕业证、学生证、工作证等证件。

、院教职工因公出差、系工作出具固定制式行政介绍信

5、出具其它证明信等必须先有部门责人签方可办理。

6、以学院名义颁发各类奖状、证。

7、以学院名义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委托等。

(二)部门印。

、以部门名义上报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

、以部门名义发通知、介绍信等。

3、部门印般不对外。

土建签证用必须基建处行政责人和技术责人两人签并留存根备。

七条 印停用

()各类印因学院设机构变动停止使用原部门要及将印交回学院办公室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二)印因损坏等原因重新刻制要将旧印交回学院办公室

(三)院办公室依有关规定将停用印存入档案室或销毁。

(四)遇有特殊情况学院有权停用或收回部门印。

八条 规定由院办公室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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