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绿化部代养花木管理规定

物业绿化代养花木管理规定。

1.0目的。

业主提供规范的代养护花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0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对外代养护花木服务工作。

3.0管理内容。

3.1代养护花木根据其价值分为贵重花木养护和一般花木养护:价值100元以上(包括100元)的花木定为贵重花木;价值100元以下的花木定为一般花木

3.2代养护花木根据其养护方式不同,分为上门养护托管养护

——上门养护

a)上门养护包括分次养护包月养护

b)业主要求上门代养花木的,可向物业公司申请(电话或来人均可)由物业公司人员填写《花木派工单》再通知绿化人员凭服务上门服务

c)分次养护按次结帐, 包月养护每月底最后一次服务后结帐。

——托管养护

业主如要外出需将花木送到公司绿化点进行托管养护的,需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花木托管养护登记》。绿化人员应将花木搬移到托管地点,挂上《花木托管卡》明确标识。

3.3业主申请上门包月养护托管养护后,绿化人员应上门对其花木长势进行判定,并在《业主花木养护记录表》上作记录,对其已有病虫害的花木应向业主说明情况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挽救,如挽救无效,则业主不支付费用(搬运费除外)。

3.4对于因养护长势不良的花木,已采取了挽救措施仍不能救活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养护长势良好的花木,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者,物业公司对于一般花木承担花木价值100%的赔偿,贵重花木承担花木价值50%的赔偿。

3.5任何绿化人员均不得私接住户的花木养护委托,若有私接养护花木者,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对其概不负责。

3.6收费标准(根据花盆大小、花木贵重与否收费)。

——上门养护(包括施肥、打药、松土、除草、剪枝和冲洗叶片等)。

a)分次养护

一般花木5元/盆次。

贵重花木8元/盆次。

b)包月养护:每月根据其养护花木长势确定上门次数,但至少不能低于两次,养护内容包括浇水、施肥、防病虫害(打药)、提供养护咨询。

一般花木 8元/盆月。

贵重花木 15元/盆月。

如为花台:则10株以下(含10株)40元/月;10株以上60元/月。

——托管养护

一般花木 0.8元/盆天。

贵重花木 1.0元/盆天。

搬运费

电梯楼和其他底层业主 1.2元/盆。

2层以上非电梯楼 2.0元/盆。

——服务工时费:12元/小时/人。

服务内容包括上门栽种树木花草,零星特约服务.

——花木代购费:按花木的进价增加30%的管理费(含搬运费)。

——花木租赁费:租室内观赏植物300元/月盆 10元/天盆。

——购花泥(营养土): 1元/斤。

4.0相关记录。

4.1《花木托管登记表》。

4.2《业主花木养护记录表》。

4.3《花木派工单》。

5.0相关附录。

5.1《花木托管卡》。

编写:zz 审批: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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