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绿化部代养花木管理规定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管理内容。
3.1代养护花木根据其价值分为贵重花木养护和一般花木养护:价值100元以上(包括100元)的花木定为贵重花木;价值100元以下的花木定为一般花木。
3.2代养护花木根据其养护方式不同,分为上门养护和托管养护。
b)业主要求上门代养花木的,可向物业公司申请(电话或来人均可)由物业公司人员填写《花木派工单》再通知绿化人员凭服务单上门服务。
业主如要外出需将花木送到公司绿化点进行托管养护的,需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花木托管养护登记》。绿化人员应将花木搬移到托管地点,挂上《花木托管卡》明确标识。
3.3业主申请上门包月养护或托管养护后,绿化人员应上门对其花木长势进行判定,并在《业主花木养护记录表》上作记录,对其已有病虫害的花木应向业主说明情况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挽救,如挽救无效,则业主不支付费用(搬运费除外)。
3.4对于因养护前长势不良的花木,已采取了挽救措施仍不能救活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养护前长势良好的花木,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者,物业公司对于一般花木承担花木价值100%的赔偿,贵重花木承担花木价值50%的赔偿。
3.5任何绿化人员均不得私接住户的花木养护委托,若有私接养护花木者,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对其概不负责。
——上门养护(包括施肥、打药、松土、除草、剪枝和冲洗叶片等)。
a)分次养护:
一般花木5元/盆次。
b)包月养护:每月根据其养护花木长势确定上门次数,但至少不能低于两次,养护内容包括浇水、施肥、防病虫害(打药)、提供养护咨询。
一般花木 8元/盆月。
如为花台:则10株以下(含10株)40元/月;10株以上60元/月。
一般花木 0.8元/盆天。
搬运费:
电梯楼和其他底层业主 1.2元/盆。
2层以上非电梯楼 2.0元/盆。
——服务工时费:12元/小时/人。
——花木代购费:按花木的进价增加30%的管理费(含搬运费)。
——花木租赁费:租室内观赏植物300元/月盆 10元/天盆。
——购花泥(营养土): 1元/斤。
4.0相关记录。
4.3《花木派工单》。
5.0相关附录。
编写:zz 审批: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