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校)年暑假前后工作安排通知
各部门、单位:
2. 开学时间:8月28日至29日报到注册、缴费、购买教材,8月30日正式上课。
3. 补考时间:9月8日至9日。
2. 下学期开学上班时间:机关、教辅、后勤部门的教职员工和系部坐班人员8月27日开始上班,专任教师8月28日上班。
3. 专任教师坐班时间:本学期7月9日至11日,下学期8月28日至30日。
1.校长办公室每逢星期一、三、五上午9:30—12:00值班,财务处每逢星期三、五上午9:30—12:00值班。其他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安排值班,并于7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书面报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1份。
2.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0。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
1.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学校党政工作要点、本部门工作计划及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进行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并于7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将工作总结和计划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
2.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安稳办要以防自然灾害、防火、防盗为重点,认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学工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和学生公寓的管理,会同校团委安排好假期的学生活动;后勤集团做好学生的饮食安排和食品卫生安全;基建处做好假期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3.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教职工,要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职工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不足三天的经本部门单位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中层干部请假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
4.暑假期间,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桂林时,分别向分管校领导和组织部报告。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中层以上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
5.凡在保密室借了文件还未归还的部门及个人,请在7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文件还清。
6.各部门单位需要假期进行的工作自行安排,如涉及到加班补助的,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7.暑假期间,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当即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校长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