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

各股所、私协、消委会根据市局《关进步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通知》(湛工商人〔00〕73)要进步加强国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严格规我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重申以下规定、明确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围是全区工商系统职干部、离(退)休厅(局)级以上干部。

其各股所、私协、消委会备案人员信息由人事监察股责向区公安局统报备。

备案人员发生职变动、调动、离退休等情形及向公安部门变更报备信息。

二、规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办理流程()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先填写公安部门相关因私出入境证件和签申请表。

其局机关各股室备案人员领导班子成员申请表由局长或分管人事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局公;各市场监管所其他备案人员市场监管所所长和分管人事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

备案人员凭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申请表到公安部门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和签。

(二)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和签拿到证件7日将因私出入境证件交由人事部门保管

其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职工作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入境证件由人事监察股统保管

(三)局机关各股室、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和分局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前人提出面申请并填写《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按以下程序审批.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责人、主任科员须人事监察审核提前7日报分管领导分管人事局领导和局长批准;其他股室、市场监管人员主要领导人教科审核提前7日报分管领导分管人事局领导批准。

.开发区分局局长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严格按省局规定审批(见附件3)其他各县(市)工商局、分局局长所局签署见提前0日报市局人教科审核报市局分管人事局领导和局长批准;其他班子成员所局局长提前0日报市局人教科审核市局分管人事局领导批准。

3.各县(市)工商局、分局科级非领导职以下人员审批程序参照市局办法执行。

(四)持证人凭《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到证件保管部门领取出入境证件

证件保管人事部门应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登记制。

(五)持证人回国(境)7日应填写《出国(境)回执单》并连人因私出入境证件并交还证件保管人事部门妥善保管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方面政策规定学习。

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了出国管理政策规定觉按政策规定办事。

(二)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

干部因私出国(境)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或变相下放审批权限。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

证件管理工作是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重要环节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建立出国(境)证件登记、领用和保管制指定专人责并配备专门保密柜保管

目前仍然保存人手证件要月9日前按审批权限交给对应人事部门保管不准私保存证件

(四)加强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

因私出国(境)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不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不准擅延长国(境)处逗留保证人身安全;严禁通因私渠道出国(境)从事公活动。

因私出国(境)费用律理不得接受外商或驻国(境)外机构(企业)助。

四、严肃因私出国(境)纪律.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私出国(境)、因私出国(境)返回不规定限上交或拒不交出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人员应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追究有关人员纪律责任。

.严重违反外事纪律、出走(含滞留不归)、叛逃实按国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所单位责人责任。

3.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因要不严、疏管理、包庇纵容,对下属因私擅出国(境)有责任单位领导,要进行批评和通报造成严重要追究纪律责任。

因私出国(境)管理是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工作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党组要提高认识高重视加强管理进步健全和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堵塞漏洞。

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切实起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领导将不定期对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抽。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