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抵押权的法律调研思考

抵押担保做二还款现阶段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实现方面起着越越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济不断发展依靠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对信贷金安全方面留有较风险旦借款人发生营风险或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不利因素因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越越重视尤其是抵(质)押类贷款担保贷款占绝对比重通提高担保贷款比例防信贷金风险以二还款保障信贷金安全。

但随着抵押担保贷款比重不断提高旦债人真正出现清偿风险如何终实现抵押权以维护信用社合法债权实现对农村信用社义重也是当前亟待面对和现实问题。

、现阶段厂社抵押担保贷款现状 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以厂社以防控信贷风险重严格落实贷款风险管理政策和执行慎审营原则,依照贷款风险依次发放贷款通多种措施力提高抵(质)押担保贷款力压缩非抵(质)押担保贷款比例,防信贷风险和提高信贷产质量建立了道坚实屏障和“防火墙”。

至008年7月份 厂社各项贷款余额8883万元其担保贷款 69995万元占比858%;8883万元贷款总额质押抵押、保证、信用贷款余额分别85万元、58569万元、057万元、888 万元分别占贷款总额0%、753%、9%、5%。

担保贷款抵押贷款58569万元占担保贷款总额8368%因如何实现抵押权对维护信用社信贷产安全至关重要。

厂社提高抵押担保贷款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多种措施有力地提高了抵(质)押贷款比例 是对以前年非抵(质)押类贷款逐步进行化。

对以前年老客户贷款到期再贷凡不是抵(质)押贷款或以信用等方式发放贷款借款人重新提供抵(质)押物进行担保逐步变抵(质)押贷款压缩非抵(质)押贷款比例以巩固老客户提高贷款安全系数。

二是新发放贷款严格要实行抵(质)押。

对发展新客户严格按照质押抵押→保证→信用风险程依次发放凡 借款人有抵(质)押物必须进行抵(质)押严格控制非抵(质)押类贷款发放比例不断拓展新兴客户培养客户信用观念。

三是利用利率杠杆进行调控,从成控制角考虑,鼓励借款人主动进行抵(质)押。

社从风险控制角考虑,利率定价,按照质押抵押→保证→信用风险程依次提高利率上浮标准对质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鼓励借款人选择抵(质)押方式贷款;从借款人成控制角考虑,向借款人讲明因抵(质)押贷款利率不上浮(质押)或上浮比例相比其他贷款较低,从减少营成角进行分析使其愿接受,对贷款能够抵(质)押尽量进行抵(质)押,这就提高了借款人抵(质)押贷款积极性。

四是落实驻村信贷员制,详细掌握了所管片借款人实际情况,要应抵(质)尽抵(质)。

对有金借款人,不是只听取其面辞是否有可供抵(质)押物,而是由驻村信贷员首先入户或入厂进行实地看,详细掌握了可供抵(质)押情况,利用长期以建立广泛信息渠道通侧面了借款人是否具有可供抵(质)押物品,这就限使借款人有抵(质)物必须进行抵(质)押从而有效提高了抵(质)押贷款比例。

五是抵(质)押物要依法合规重实效。

确保抵(质)押物有效性和合法性按照抵(质)押物“易保管、易变现、易处置”原则现阶段质物主要以存款单主抵押物主要以土地、房屋或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主严格按照抵(质)押物贷款比例要发放贷款;禁止以不合抵(质)押物条件物品进行抵(质)押以确保抵(质)押物有效性和合法性提高贷款质量。

六是落实派驻稽核员制强化贷款合规性检。

掌握贷款抵(质)押物真实性和合规性社派驻稽核员分片包干每天入驻各基层社对上月贷款逐笔进行核凡发现抵(质)押贷款手续不合规及抵(质)押物不实及向社进行反映并按制要严肃处规避了人员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防信贷风险奠定了坚实制保障。

二、如何实现抵押权对策及措施 抵押权实现是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没有清偿抵押人就抵押受偿抵押权作用就担保债权受偿抵押权实现是发挥抵押权作用方式和途径。

但是农村信用社实现抵押权必须具备以下要件是须抵押权有效存。

抵押权实现必须有抵押权有效存如抵押权无效例如法律规定应登记设立抵押权登记或抵押权已消灭则抵押权不能实现。

二是须债已届清偿期。

抵押权只是担保债履行方法债清偿期到前债人还不必履行债抵押权人然没有实现其抵押权利如债人已届清偿期债人已如期履行债抵押权担保债权消灭抵押权也随着消灭只有债人已届清偿期债人不履行债抵押权人才有可能实现抵押权

根据我国物权法95条条规定债人不履行到期债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权实现方法有以下几种。

()双方协议。

抵押合对抵押权实现方式有约定依约定抵押合没有约定农村信用社可以与借款人(抵押人)通协议方式农村信用社从实现抵押权、维护双方关系角考虑首先应当通协议方式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这样即可以减少诉讼费用也可和谐双方关系减少不必要讼累。

(二)双方协议不成可通向人民法院判或调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等方式实现抵押权

是拍卖。

抵押权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可以依定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拍卖得价金进行受偿拍卖是将抵押物以公平竞争方式由多竞买人竞相报价确定报价高数额出售价金出售给报价高人。

拍卖所得价金扣除拍卖费用以交给抵押权人如抵押权人有数人应按其抵押权次序分配次序先优先受偿次序相按债权额比例受偿抵押权已登记先登记受偿抵押权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抵押物拍卖而消灭但仅限债权已受清偿部分消灭其余部分债仍继存因农村信用社抵押定要了该抵押物是否已进行重复抵押抵押物是否足值并按相关法律要对抵押物进行登记已避免受偿遭受不必要损失或因二次追债而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造成隐性损失。

物权法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不属抵押财产。

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二是折价。

债权清偿期届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订立合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

抵押物上有数抵押权如由先次序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应当由三人(如会计师事所、审计师事所)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该抵押权人应当返还给抵押人价款数额以免损害其他抵押权人利益。

三是变卖。

抵押权人不愿拍卖抵押物也不愿取得抵押物所有权可以用般买卖方法将抵押物出卖以卖得价金受偿

农村信用社实现抵押权还要密切关抵押权实现与诉讼效关系由抵押权担保债权因而抵押权担保债权因超诉讼效而会丧失胜诉权因要关债权诉讼效。

物权法0条明确规定抵押权人应当主债权诉讼效期行使抵押权;行使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债权人(信用社)必须债到期日起两年(诉讼效期)行使权利否则将承担丧失胜诉权法律风险。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