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接待处罚条例

汽车维修接待处罚条例

条例细则:

1.早晨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班,一次处罚50元。

2.没有就近接听电话,一次处罚10元。

3.接车没有套好三件套,一次处罚10元。

4.接车没有环车检查,一次处罚50元。

5.接车时做环车检查工作不仔细,一次处罚20元。

6.维修结束后没有及时通知车主,一次处罚20—100元。

7.维修时间的变化没有及时与车主沟通,一次处罚50—200。

8.接车维修工时未按规定标准执行,或重复收费,一次处罚50—200,并10倍扣罚所在班组当月工时。

9.接待桌上物品应随时整理并摆放整齐,否则一次处罚20元。

10.在用户前面发生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一次处罚50—200元。

11.索赔工单未及时提交(3日内提交),一次处罚30元,如果因为时间延误而不能索赔责任人担任损失金额。

12.登记时出现里程错误、VIN号码错误等人为失误,一次处罚50元,如果因为登记错误而不能索赔的,责任人承担损失金额。

13.出现推委用户一次处罚100元。

14.预约车辆原则上,谁预约登记,如出现挣抢行为,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该车维修工时归预约班组。

15.有客户投诉且情况属实,一次50—200元。

16.上班时间吃零食,一次扣罚20元。

17.无故拒绝上级工作安排,一次扣罚50元。

18.上班时间着?a href=安徽耄淮慰鄯?0元。

19.接听客户咨询、救援等电话后,,长时间没有答复客户(包括接听后没有回音),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0.当天星月服务人员没有上班,排在后面的人员自动顶替,如不能值班,需及时与上级领导协调,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21.用户报修的维修项目漏项或者登记不清楚,一次处罚责任人30元。

22.夜间星月服务早退者,一次处罚50元。

23.在前台不允许看报子、杂志,否则一次处罚20元。

24.喷漆车辆必须在通知用户前,做最后检验,如用户提车时发现漏项或维修质量抱怨,一次处罚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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