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接待处罚条例
条例细则:
7.维修时间的变化没有及时与车主沟通,一次处罚50—200。
8.接车时维修工时未按规定标准执行,或重复收费,一次处罚50—200,并10倍扣罚所在班组当月工时。
10.在用户前面发生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一次处罚50—200元。
11.索赔工单未及时提交(3日内提交),一次处罚30元,如果因为时间延误而不能索赔,责任人担任损失金额。
12.登记时出现里程错误、VIN号码错误等人为失误,一次处罚50元,如果因为登记错误而不能索赔的,责任人承担损失金额。
14.预约车辆原则上,谁预约谁登记,如出现挣抢行为,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该车维修工时归预约班组。
15.有客户投诉且情况属实,一次50—200元。
18.上班时间着?a href=安徽耄淮慰鄯?0元。
19.接听客户咨询、救援等电话后,,长时间没有答复客户(包括接听后没有回音),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0.当天星月服务人员没有上班,排在后面的人员自动顶替,如不能值班,需及时与上级领导协调,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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