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分户证明_关于村民分户与房屋建设许可的循环论证问题
关村民分户与房屋建设许可循环论证问题 当前很多村民反映分户难问题。
户口簿有庭成员将近二十人都有因很多事情要用到户口有些庭成员外出打工户口簿寄寄导致庭办事困难甚至有庭因户口簿使用问题而吵架。
而村民到派出所申请分户又要有己各房产证但是到村建办申请房屋建设许可又要要有独立户口(即要户宅)。
所以导致村民办事两难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落实相关政策规制方便群众。
探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问题。
不要让民众论证“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部门应该己先分类“鸡”归“鸡”“蛋”归“蛋”。
坚持合办理不合就不予办理。
二、分清部门权责坚持谁审批谁责原则。
要形成权力与责任制约才能规审批。
“踢皮球”是无法真正民办事。
三、分户前提不是拥有房屋而是看是否有独立生活能力、是否已结婚拥有庭。
有村民反映他婆婆世叔叔成了户主叔叔和他户口簿因他和叔叔关系成了孙子关系弄出很多啼笑皆非笑话。
如两完全独生活庭户口都不合分户原则 那么户口作用又有何义? 村民分户与房屋建设许可不要形成死循环这样只会导致其他更多衍生问题如乱建、重复打印户口等问题。
群众如有法可依绝部分都会循规蹈矩。
但是当群众无路可走他们就会走其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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