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经纪人联系方法【生猪经济人管理制度】

**县生猪经济人管理制度   一、实行备案制管理。全面推行生猪经纪人备案制,登记备案内容包括经纪人姓名、住址、经营区域、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登记台账,明确规定凡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从事生猪收购交易活动。

二、强化政策法规教育。计划每年对经纪人进行至少两次以上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培训,重点培训畜牧业法律法规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广泛宣传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危害和监管整治措施,提高其履行畜产品安全职责,自觉抵制经营有毒有害畜产品行为,达到依法经营的目的。

三、推行安全承诺制。每个生猪经纪人都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保证在生猪收购过程中不诱导养殖户使用“瘦肉精”、不收购含“瘦肉精”的动物及其产品,确保外调生猪及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明确动物检疫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收购,严禁擅自收购未佩带耳标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建立购销台账,对收购生猪详细记载具体来源、养殖户姓名、耳标编码、检疫情况、销售去向等内容,以便追根溯源。. 五、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县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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